在行政单位里的事业编制工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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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特定的行政环境和历史条件,过去很长时间,行政机关都存在混编混岗的现象,这几年经过多次的改革和清理,行政机关特别是市级以上机关单位已经不允许混编混岗。但在县区,受编制和机构限额管理影响,行政机关没有足够的人力支撑基本职能,仍在一定范围存在混编混岗使用事业编制人员甚至临时聘用人员的现象。

比如此前的一轮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门合并办公,县区因此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部门全部合并在一起,形成了文广体旅局,一个单位涵盖了原来五个职能局,从小局变成了大局,在体制内被人称之为“小组织部”。然而部门是合并了,因为要按上级要求缩编控编,三定方案给出的编制数额却没有增加,不仅没增加反而还减少了,很多县区的文广体旅局因此只有三五个公务员编制,却要面对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不得已,这些合并的机构只好从二层事业机构比如融媒体中心、文化馆、体校等单位借调事业编制人员帮助工作,或者直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临时聘用人员从事相应的行政事务,由此造成了混编混岗。

那么,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机关工作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最大的感受肯定是憋屈。

首先在待遇上会吃亏。干同样的工作,因为身份不同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比如车补、年终绩效、餐补等,客观上存在同工不同酬。

其次在个人前途上受限。事业编本身上升渠道较窄,加上因为借调等原因,提拔更受限,个人发展空间有限。如果没有外力相助,很难有大的突破。

很多县区事业编制人员因此干一辈子都停留在科员水平,干得非常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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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承担的是管理与监督职能,干部使用行政编制,为公务员身份,工人使用专门的工勤编制,不能登记为公务员。党政机关里面不允许出现事业编制,因而正常情况下,党委机关、行政部门只能出现行政编制,公检法司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也是行政编制的一种,专门划拨给军转干部使用的军转编制,也算是行政编制。因而,党政机关的三定方案上,按规定只能出现行政编制、工勤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军转编制这四种类型。

党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这在过去是非常常见的现象。由于县区基层行政编制数量过少,承担的工作量又大,人编矛盾突出。为了解决事没有人干的现实问题,基层要么严重超编;要么将部分党政、群团机关设置为事业单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事业局”、“事业办”;要么在党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严重的不仅混用全额事业编制,还混用差额事业编制,甚至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党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被称为“机关事业编制”,是典型的混编混岗,属于违规行为。随着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机关事业编制”已经被明令禁止,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督查、清理、规范的对象。但是,由于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许多单位进行了大范围的整合,包括以前一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体划转到行政部门,例如规划局、农综办等;也有一些部门由事业机构转变为行政部门,例如医保局、旅游局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来在事业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新的行政部门,这就使得在机构改革中,会出现一部分“机关事业编制”,甚至有的部门事业编制多于行政编制。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完成之后,极少部分市直部门,以及更多部分的县直党政机关,即使是在《三定方案》上,也会出现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共存的现象。这其实是一种变通的手段,由于现实需要,在改革过程中,允许存在极少部分混用的“机关事业编制”,但要求在改革完成后,短期内予以消化。

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条例》规定,“机关事业编制”依然属于违规存在,是清理规范的对象。行政部门存在的混编混岗行为,短期内就需要纠改:要么是随行政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人员自然减员,随退随销,自行消化; 要么就是将使用的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但由于行政编制的短缺,除管理人员外,这种可能性极小;第三就是将使用事业编制的事业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如果纠改的期限变紧,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置换为行政编制、转换为公务员身份,后者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有的地方还仅限于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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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工作本身没有比较的意义,值得去比较是同一个单位的两种不同的身份。

我所在的单位就是混编混岗的单位,单位里有公务员编制32人,事业单位编制25人,除了领导岗位之外,其他所有的岗位都是看人分配,不存在看编制分配的情况。

那么,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来说,就需要从事和公务员一样的工作,如果能力突出,可能肩负的工作任务还多一点。但是,我们经常听到事业编制人员会有这样那样的抱怨,这些抱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同工不同酬,事业编制人员报酬相对低一些。从工资角度来说,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执行的工资标准不一样,公务员工资标准要高一些。从其他福利待遇来说,虽然除了车补以外,公务员该有的福利待遇种类,事业单位人员都有,但是部分福利待遇标准有所降低。

二是同工不同机会,事业单位人员晋升提拔难度大一些。虽然目前各地出台了从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拔领导干部的规定,但是还是有诸多限制条件,事业单位人员正常的提拔机制还不健全。另外,事业单位人员虽然可以参与评职称,但是对于很多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存在着评聘脱节的现象。

三是事业单位人员在单位处于被动局面。从行政单位管理来说,行政单位的领导成员一般都是公务员编制,他们主导着单位管理,自然相关管理规定多向公务员倾斜,事业单位人员常常处于被动局面。

综上,在行政单位里的事业编制,工作本身与公务员没有差距,但是相关待遇、晋升机会,主动性要相对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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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道题目。


首先,解释下机关单位事业编的两个细节性概念:

1.行政机关单位本身是没有事业编的,只有其下属事业单位才有事业编。

2.因为机关单位人手不够,所以这些单位往往都喜欢把人员打通使用。编制还在下属事业单位,人在机关单位上班。


其次,分析下事业编在机关单位上班情况:

1.福利待遇

事业编收入只和单位性质有关,同时又比本单位的公务员少一些。

比如发改、住建等单位的事业编收入肯定比史志办、招商局等单位好。


2.职务晋升

事业编在机关单位,最多只能晋升到中层副职,中层正职是不可能的,更谈不上领导职务了。

相反,如果在事业单位,甚至在乡镇街道的话,年轻人很容易做到中层正职的位置,甚至还有机会提到实职副科的位置。


3.工作强度

工作强度和单位性质成正比,和单位人数成反比。

在实权单位以及规模比较大、职能比较多的局,工作量都很大,一个人当两个人用的情况也很常见;此外,诸如招商局这种小单位,因为人数少,年底考核的时候,他们经常通宵达旦地赶材料。

所以在这种单位,无论什么编制,该你的活都跑不掉。


总的来说,事业编在机关单位上班天生就有短板,而且这个短板很难弥补,除非考个公务员。所以有机会的话,题主还是努力考个公务员吧,毕竟事业编在机关单位干活,真的有些憋屈。


我是@事业单位搬砖狗:3年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3年市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经历;体制职场规则的观察者、解读者。关注我,一起了解体制内的那些事。

事业单位搬砖狗


在行政单位里的事业编制最大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进步机会悬殊。

正常来说,行政单位应该全部是行政编制,没有事业编制,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造成很多基层行政单位中存在大量的事业编制人员。尤其在乡镇基层,由于长期缺编,导致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的现象很普遍。但是一般来说事业编制人员和行政人员做着同样的工作,却有不同的待遇。

一、首先说工资待遇问题

事业编制人员增加工资主要是靠晋升职称,而一般来说行政单位是没有事业编制的,没有事业的编制就不会有职称评聘的职数,这就造成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单位无法正常评聘职称,也就无法提高工资。小众所在地区的组织部是行政单位,目前就有事业编制人员在此工作10年,编制挂在直属机关工委,但是由于没有事业职称评聘名额,导致10年前调入时候的职称等级到现在一直没有晋升,工资相对来说很低。

除职称评聘之外,事业编制也同样无法享受公务员的车补待遇和十三个月工资。所以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单位跟行政编制做同样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可能差很多。

二、再说进步机会问题

行政编制人员符合条件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属于正常晋升,而事业编制人员如果想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则属于破格提拔。所以同样在行政单位工作,事业编制提拔的难度可想而知。而且现在很多地区对于事业编制提拔领导职务限制和要求越来越多,导致事业编制提拔机会很小甚至没有。

一般事业编制只能提拔为事业单位副科级,这种单位和岗位很少,造成机会少、竞争大。所以,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单位的进步机会与行政人员相差很大。

三、最后说下关于能否转为行政编制

关于事业编制到行政单位后能否转为行政编制,这个不要奢望,基本不可能。现在行政编制常规上只有两个渠道能进入,一是考录、二是提拔。虽然也有通过转任和挂职进入的,但是这种情况都非常少,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走通的路线。

综上所述,如果能选择的话,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将行政单位作为短期借调的跳板,坚决不建议到行政单位长期工作。否则可能:十年奋斗在行政,竹篮打水一场空。

独善者众也,1年创业、2年企业、7年体制内工作经历,专注分享职场成长策略,解答体制内外工作困惑。欢迎关注分享讨论。

独善者众也


我所在的单位就混合了行政编、事业编。

从工作的性质上来说,事业编比较偏向专业技术,行政的偏向于机关事务。

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1、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待遇基本与公务员差不多,一般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残联、城管、农技站等。

2、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工资福利一般都跟单位的收入相关,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3、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如果经营得好,收入非常不错。今年的机构改革,很多此类的单位都会被改成企业,减少财政负担。

一般来说,公务员会有车补,年底绩效公务员会比事业编多20%左右,其余的各项福利基本没有什么不同。考上事业编的同学,服务期过后,也可以通过省考考上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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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行政单位的事业机构是与此行政单位职能相近的承担某项公益服务职能的机构。

它与行政单位的区别在于: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如中小学教师),有差额拨款的(如县医院医生),还有自受自支的(如住建局的建筑设计院)。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选择什么样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机构工作,关键要了解这个机构是那种拨款性质。

如果是全额拨款的,那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相差无几,优点是比较稳定。这类机构一般有级别,比如正处级、副科级等,你干得好可以提拔任负责人,三年后可以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到行政编制岗位任职)。如果不感兴趣,也可以通过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解决工资待遇。

如果是差额拨款的,有一部分工资需要单位自己找,但这些单位都有收费项目,工资没问题,如经营得当,比全额单位还好。

如果是自收自支的,那就全凭本事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这种类型的机构服务范围都有一定的垄断性,都是法律法规规定了的刚性需求,很容易找钱。

以上三种机构人员原则上不能交叉调动,但不管是在那种机构上班,政府都会兜底,就算是自收自支的单位遇到改制,政府要么安置岗位给你,要么会一次性买断补偿给你的。


桨再手


可以说有点鸡肋,先从干活来说吧,能够进入行政单位“帮忙”的人,大多是相对能干活的年轻人,所以到了行政单位后基本承担了较重的工作任务,比一些本行政单位的人干的是多的。但是,由于编制不在行政单位,则享受不到相关“待遇”,这里的“待遇”不一定指金钱,比如说行政单位的党员会、干部推荐会,你是无权参与的,尽管你干的相对多,行政单位的评优你是无权参与的,甚至是过节的福利你也必须在编制所在地领取。在一定意义上讲,在行政单位上班的人成了“亲妈不爱,后妈懒得爱”的鸡肋,为什么说“后妈”懒得爱呢?因为“后妈”不怕你不干活,你不干活就会有被“赶”回去的风险,对于一个离开原单位进入行政单位工作的人来讲,是非常担心这种事情发生的,因为一旦被“赶”回去,本来就没在原单位干过多少活的人,回去后肯定更不受待见,所以“政治前途”基本停滞了,所以你既然走了这条路,就必须坚持走下去,熬到行政单位把你调入的那一天,“你就媳妇熬成婆”了,从此不再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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