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遭“圍攻”:二馬捕食,黃崢在後?

天貓遭“圍攻”:二馬捕食,黃崢在後?

導語

每逢佳節“二選一”,不論618還是雙11,總是繞不開這個話題。只是今年場面比往年更熱鬧一些。

電商巨頭京東起訴天貓的“二選一”訴訟,出現重大變局:拼多多、唯品會兩大電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這也意味著,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意圖就“二選一”爭議在司法層面上“圍攻”天貓。

01

天貓下凡,狗急跳牆?

天貓遭“圍攻”:二馬捕食,黃崢在後?

當雙十一已經成為全民的狂歡節,影響力逐步擴大時,阿里和京東似乎都顯得緊張了,阿里要讓這一節日持續擴大影響力,京東則作為電商二把手需要從中分羹。自從2013年起,每年的雙11、618電商大促總是伴隨“二選一”“壟斷”的關鍵詞。

據京東起訴稱,2013年以來,天貓不斷以“簽訂獨家協議”、“獨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貓商城開設店鋪的服飾、家居等眾多品牌商家不得在原告運營的京東商城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臺開設店鋪進行經營。

2015年,京東向有關部門舉報天貓在“雙11”促銷活動中要求商家“二選一”,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但這個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天貓主張此案應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而京東是在北京市高級法院起訴。

2017年11月,蘇寧發文怒懟京東,稱京東發明的“二選一”霸權行為和基於此產生挾制商家的系統化手法,“在過去30年聞所未聞”。2017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天貓法院管轄權異議,天貓不服提出上訴。

2019年9月12日,京東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通知唯品會、拼多多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019年9月26日,唯品會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2019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審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駁回天貓上訴。201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案件管轄權異議裁定書。此次判決,標誌著京東上訴天貓“二選一”案正式落地。

針對“二選一”話題,京東和阿里紛紛回應:

阿里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主張:尊重法院的任何判決結果,“二選一”已成某些企業常常用來競爭的手段,不願意再被動的配合某些企業的無底線無休止的炒作。二選一是良幣驅逐劣幣的市場行為,市場行為迴歸市場,尊重商業最樸素的規則。

京東副總宋暘在朋友圈發文表示,二選一受傷最深的根本不是京東,是那些沒日沒夜為生活奔波忙碌的商家,平臺資源稀缺更應該鼓勵商家多渠道、多平臺發展,多銷售一點是一點,而不是用各種手段威脅打壓,涸澤而漁的結果是讓天下的生意越來越難。

針對“二選一”話題,阿里和京東各有立場,《零售圈》認為從法律的角度講“反壟斷”是必須的,從商業的角度講,要尊重商業規則,市場經濟下交給市場,這個是行業的“惡習”也是商業生態的淘汰法則,只有不斷完善自己,才能成為主導。當然法律和道德是底限。

02

匹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

天貓遭“圍攻”:二馬捕食,黃崢在後?

針對天貓和京東的“二選一”口水戰,美團的王興,格蘭仕也紛紛發出聲音。

03

王者興,黃雀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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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CEO王興發佈了一條社交媒體動態。“你這一招已經用老了,逍遙子聞言不禁一怔,十年了,第一次有人敢這麼說他的不老長春功。他忍不住仔細打量起這個骨骼清奇的黃姓少年”。顯然,這裡暗指阿里CEO張勇,也將雙十一比喻成”不老長春功“,說這已經要輸給黃姓少年,自然是,拼多多CEO黃錚。

04

匹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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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仕官微宣佈,其起訴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正式被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受理。

在公告的結尾,格蘭仕用了一句耐人尋味的“匹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其暗含深意令人深思。高臺之上的阿里,單槍匹馬的格蘭仕,“烏雲”與“馬雲”只差一筆,深意可見。

據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下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格蘭仕需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70801.03元,這個最後時限正指向11月11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司長梁艾福表示,“互聯網領域的‘二選一’‘獨家交易’是《電子商務法》明確禁止的行為,也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既破壞公平競爭秩序,又損害消費者權益。”此外,梁艾福還表示,總局將密切關注相關行為,對各方反映強烈的“二選一”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05

二馬相爭,黃崢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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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行業有著“川流不息”的現金流,騰訊靠著微信,阿里靠著電商擁有各自寶貴的流量池,當流量池與現金流發生關係時,就會產生更加強大的現金流。《零售圈》認為,不論“平臺技術”驅動的阿里,還是“社交技術”驅動的騰訊,在零售領域的佈局可謂水深火熱,但歸根結底是對“流量”和“現金流”的爭奪戰。

天貓遭“圍攻”:二馬捕食,黃崢在後?

公開資料顯示:京東、唯品會、拼多多已成為騰訊系的電商平臺。

2014年,騰訊宣佈入股京東15%,成為其重要股東。京東的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7.8%,為第一大股東,劉強東持股15.4%,為第二大股東。

2017年12月,唯品會發布公告,稱騰訊和京東以現金形式向唯品會投資總計約8.63億美元,交易完成後,騰訊和京東分別持有唯品會7%和5.5%的股份。

拼多多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6.9%,為第二大股東。

《零售圈》整理了阿里系和騰訊系的零售企業,如下表:

天貓遭“圍攻”:二馬捕食,黃崢在後?

“新零售”的核心是“重構人、貨、場”。眾所周知:人、貨、場是零售最關鍵的三要素,就目前而言,人已滿(用戶畫像需要精準)、場已建(消費場景需要提升),貨在拼(產品品類需要精緻化)。《零售圈》認為:“二選一”背後有三個因素驅動:1.大平臺之間的“話語權,顯然,目前的實力雖不相上下,但相對比較懸殊;2.優質商品“品類、品牌”的爭奪權,從經營角度來說,投入的越多,平臺越大,越有爭奪權,從《新電商法》角度來講,競爭環境必須公平,堅決反對壟斷。3.營銷的需要,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一次“雙11”的營銷戰,以前“雙11”是淘寶的標籤,後來是阿里的標籤,再到最後,那就是“中國電商”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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