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涉氢,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多项涉氢,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发改委表示,该《目录》已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多项涉氢,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据了解,在《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中,提及氢能和燃料电池的内容如下:

第五项新能源中提到

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

第十六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中提到

  • 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
  • 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750V,电流≥300A)
  • 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
  • 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
  • 膜电极(铂用量≤0.3g/kW)
  • 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
  • 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极板厚度≤1.6mm)
  • 低铂催化剂
  • 碳纸(电阻率≤3MΩ·cm)
  • 空气压缩机
  • 氢气循环泵
  • 氢气引射器
  • 增湿器
  • 燃料电池控制系统
  • 升压DC/DC
  • 70MPa氢瓶
  • 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等

氢能多次被官宣

7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对煤炭领域,在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同时,要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转型发展,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储能系统,统筹规划氢能开发布局。

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参观了亿华通最新一代自主燃料电池发动机,并对其成本、安全、运营状况及前景等多维度深入了解后,表达对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信心。

3月份,国家发改委连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其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产业化,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制造,燃料电池装备制造,氢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被列入目录。

2月份,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该意见稿直接涉及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的目录共计6条,涵盖氢燃料制取、储运及相关设备,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车核心部件,氢能基础设施等全产业链类目。(来源:能链)

多项涉氢,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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