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改革中,社保局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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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此前的黨政機構改革中按規定已經全部被清理,今後不再允許出現“事業局”。事業性質的社保局(部分參公)亦在清理範疇,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將社保局改為社保中心,其職能按照要求進行了清理劃分。

一、原來由社保局承擔的社保監督管理職能,從社保局剝離,交由人社局社保相關科室來執行,比如社保基金監督科,社保局不再承擔相應行政職能。相關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到人社局相關科室安置,保留參公身份,履行相應職責,不置換為公務員。

二、原來由社保局承擔的經費徵收職責,劃歸稅務局,按照程序統一面向社會徵繳社保費用,納入徵信系統管理。由於社保局歸屬地方管理,而稅務局為垂直管理單位,人事財政權力在省級以上稅務局部門,人事的轉隸手續相對繁雜,社保徵收職能劃轉後,原來的從業人員除少數人隨事走外,其餘基本上沒有隨職能劃轉轉隸,而是繼續留在社保局。

三、原來由社保局承擔的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保、生育保險職能,整合到新成立的醫療保障局,與衛生健康委的新農合職責整合,由醫療保障局統籌管理,人員隨職能劃轉整合。

四、社保局剩餘的社保服務、政策宣傳等相關職能,全部進行整合梳理,隨單位改為公益類(社保中心),人員身份原屬參公性質的,繼續保留,享受相應的工資和晉升待遇,直接調離或編制核銷,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原來是公益類事業編制的,維持現狀。

改革後的社保中心明確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今後不再參公,更加突出公益服務職責,不再承擔行政管理職能。其現有人員無論是分流轉隸還是繼續留守,都將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逐步過渡消化,不會出現硬性改編、改身份的情況,以保持幹部隊伍的穩定。這也是機構改革的基本要求。


80後小公


在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此次社保局改革,會一分為四,醫保職能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成立醫療保障局, 為行政機關,承擔城鄉居民、農民醫療保障管理工作。部委、省、市、縣基本保持一一對應,都是如此設立。部分市縣受黨政機構限額影響,可能會設置為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掛牌機構,和衛健委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社保局的社保費用徵收職能,劃歸稅務局承擔。由於社保局是地方政府管理機構,稅務部門是垂直管理機關,屬於兩個不同的管轄渠道。因此,社保費用徵收由稅務部門承擔,原來承擔徵收職能的社保局工作人員,不能隨職能劃轉到稅務部門工作,原保留在社保局。

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因此,在此次黨政機構改革中,社保局保留的社保費用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能,將交由人社局機關承擔,承擔這些行政職能的參公人員,可以連人帶編制,劃轉到人社局機關。在改革過渡期內,參公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可以保留在行政機關,承擔原來的職能,但最終要在2019年6月份前,理順職能和編制使用問題,不再允許出現混編現象。

醫保、社保費用徵收和行政管理職能劃轉後,社保局繼續保留,承擔剩餘的公益服務職能。由於不允許設置“事業局”,社保局將更名為社保服務中心。行政職能劃轉後,事業單位沒有了參公依據,新成立的社保服務中心,將不再參公。原來的參公人員,暫時保留身份和待遇,新進人員一律按普通事業人員對待。


公事吧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中,已經不會存在社保局了。只有行政機關的名字,才會冠以某某局的名義。

社保局正常叫法,應當是社會保障事業管理服務中心。在機關事業單位,去行政化職能的改革中,社保中心的行政職能就會被去除掉,轉移至人社部門。這樣“管理”兩個字也該去掉了。未來,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可能就是社保中心的名字了。

社會保險的劃分中,涉及到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種保險。

第一大變動,社保徵繳問題。

社會保險徵繳職能將轉移至稅務部門。稅務部門通過管理企業賬目,能夠有效防止企業不合規繳納社保費,解決了社保成立以來收繳難的問題。

稅務部門是由原先國稅和地稅合併後的國家稅務局,屬於國家直屬機構。通過合併業務、精簡人手、增設職能的方式,實現順利過渡。

社保繳費,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把原先扣繳到社保專戶上的錢,直接扣轉到國庫內。只不過是賬戶變了一下而已,對於所有企業沒有多少影響,也不需要去辦業務。因此,社保部門原先的收繳人員還會停留在社保中心,也不會轉到國稅序列。


第二大變動,醫療保障局建立。

醫療和生育保險未來將合併,根據2008年的國家機關改革方案,各地將要成立相應的醫療保障局。

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立後,頻頻做出大動作,對我國的醫保事業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先是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接著又推動4+7用藥集中採購,藥品價格被大幅壓低,很多藥品降價50%以上,個別藥品甚至下降九成。

青島,17種抗癌藥自2018年11月起,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某患者所需的伊布替尼(主要治療淋巴癌晚期患者)原先每盒售價4.86萬元,患者需要全部自費。 現在經過國家談判價格降為1.701萬元,降價3.159萬元。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後(屬於乙類藥品,部分報銷,部分自付),報銷70%,患者應支付5103元。由於同時享受大病醫療保險,患者實際支付為1573元。僅為之前費用的3%左右。

失業待遇,本身職能就不在社保中心,多數地方都是在就業服務中心。未來就業服務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合併,也是一個大趨勢。

而且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去向也不太明確,是否相關行政職能會歸併到行政執法綜合局或者法院,還沒有沒有更明確的信息。人社部門變動可是非常大的。

剛才所說的,兩項變動直接會砍掉社保職能的1/3以上,未來社保中心將僅會停留在退休人員的待遇審核、發放,工傷待遇的審核、發放,呵呵。


暖心人社


人社局屬於行政單位,政府組成部門,沒有涉及事業單位改革,倒是下屬事業單位過機關混編混崗人員有涉及。


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勞動監察大隊、進城辦、勞服中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經辦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

事業單位改革中勞動監察大隊、進城辦、勞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經辦中心等被劃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包括機關混編混崗事業人員,基本都是全額財政。人社局下屬這些事業單位基本上來說是比較安全的,短時間內不會被踢出體制內。

機構改革中將人社局將軍官專業安置職責和相關人員一併交由退役軍人事務局,按照中央精神機構改革編隨事走,人隨編走也就是說劃轉過去人員身份轉變為公務員。但是基層為了改革順利推進,採取編隨人走,劃轉人員身份保持不變。


美娜談公


在深化改革中,會涉及到各方、各行、各業。無論機關和個人都回避不了,只有面對現實,才能百舸爭流,迎潮而上。

人力資源與社保障部門同樣要在深化改革中前行。社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是全社會管理的重頭大事,沒有人力資源,談不上社會生產力;沒有社會保障,還說得上什麼生產關係。

改什麼,怎麼改,一切應從情兵簡政出發,一切都要從政事分開著手。本部門是各級政府施政於民的政策制定,監督實施的重要部門。只能強化,不能削弱。

凡是部門下屬的單位都應當成為“不創收”的全額預算性的事業單位。例如勞動監察與仲裁機構,就是維護勞動市場秩序,與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民生”門戶。若規定這一事業單位創收是不妥的。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方面的幹部職員要改出“敢”字當頭,“情”字為重的隊伍。意即對不依法用工的任何單位與個人要敢管,讓他們不敢違法;要為人民群眾辦事真心誠意,對勞動者滿懷情意,無論勞動者在職與退休後遇到困難,首先要相信訴請這一部門,一定會得到很好的解決!(說得清楚)


說得清楚


目前機構改革基本結束,社保局改為醫保局,正科級公務員單位。下屬社保中心,合療辦仍然是事業編制,現在己經沒有社保局這個單位了。目前陝西省富平縣把原人社局下屬機關養老和城居養老和原社保中心的工商保險、失業保險整合又叫社保中心了。


活著也是一種修行


【1】為什麼社保局要改革

社保局全稱一般叫做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基本養老保險的管理和徵繳等工作。簡單來說,基本養老保險怎麼收、誰來收、誰來發,都是由一個部門負責,這樣不利於管理,也存在一定風險。按照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所以要相應的改革和調整。

【2】改革任務一:不再承擔行政職能

按照機構改革的要求,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社保局現在承擔的行政職能,要劃歸其主管部門人社局。據瞭解,現在有的地方已經將社保局的行政職能劃轉,並更名為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改革任務二:明確相應公益職能

基本養老保險涉及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原來的社保局改革之後,主要從事相關公共服務工作,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組織、民營企業等提供徵繳服務。簡單來說,今後主要按照上級行政部門的要求,負責社會保險的徵繳和發放工作。


廣東中公事業單位


社保局應該是擴大,將社保職能,離退休人員工作和敬老養老工作結合起來!


三江雪G北大荒


它改不了,還在加強,職工保,城鄉居民保,醫保,城鄉居民醫保,事業單位管理,公務局管理等社會職能強!


痴叟漢江


應該把社保局從事業單位中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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