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两地6名干部被处分

芜湖:通报三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一、芜湖县陶辛镇胡湾村原党总支书记胡功松对集体“三资”管理不力问题。2010年以来,胡功松在相继担任胡湾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村集体水面长期被胡某宝承办经营,至2016年初已拖欠租金7万元,但胡功松在未追回拖欠款的前提下,私自决定继续发包给胡某宝,截至案发时累计欠款达23万余元,给村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2019年10月,胡功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有关欠款正在通过司法程序追回。

二、繁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案件办理中效率低下、久拖不决问题。2017年,戴某某在繁昌县繁阳镇与潘某发生口角后,指使两名青年在公众场合持刀将潘某砍伤。相关人员报警后,时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翟宗耀、民警官希军负责调查。翟、官在掌握案发监控视频、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锁定案件侵害人的情况下,以被侵害人拒不配合为理由,未继续采取相关侦查手段和措施,停止了该案件的侦办进程,致使案件办理严重超期。2019年5月,繁昌县公安局对戴某某等人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2019年10月,翟宗耀、官希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芜湖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湖所所长施昌军执法不严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施昌军在带队对辖区企业进行检查过程中,对现场发现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既不履行立案调查手续,也未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汇报。直至2019年7月,施昌军才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明确要求下对相关企业立案并处罚。2019年10月,施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阜阳通报两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一、太和县宫集镇宫集村原党总支委员张生非法占有他人低保补助款等问题。张生在担任宫集村党总支委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多次以向低保对象索回低保金或直接从低保对象粮补本上取出低保金等形式侵占低保对象低保金7850元,其个人占有1300元后,擅自将余款6550元分配给其他村民,在办理低保手续过程中还索要并收受他人财物,严重侵害低保对象利益。同时,张生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28日,张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阜南县焦陂镇徐鹏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利在新农合款收缴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2017年11月20日,时任徐鹏村文书的张利漠视群众参合就医需要,在收取徐棚村村民王某某、随某某两人2018年的新农合款后,未及时将两人参合信息录入新农合系统,直至2019年3月两人的参合信息才被补录入新农合系统。张利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25日,张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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