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就青少年控烟发布通知:地方立法要积极推动禁吸电子烟

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封面新闻记者11月7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通知》)日前发布,其中提出在地方控烟立法、修法及执法中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

《通知》由国家卫健委 、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指出要把做好青少年控烟作为当前控烟工作重点,作为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控烟目标的重要举措。

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各地要主动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

《通知》中明确,近年来,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在青少年人群中呈明显上升趋势。电子烟烟液成分及其产生的二手烟(包括气溶胶)均不安全,目前尚无确凿证据表明电子烟可以帮助有效戒烟。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加快培育青少年无烟文化。

八部门就青少年控烟发布通知:地方立法要积极推动禁吸电子烟

根据《通知》,卫生健康、宣传、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烟草危害特别是电子烟危害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远离烟草危害。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清理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严肃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体商家违法销售烟草制品,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烟草制品。

《通知》中重申,烟草专卖零售商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体商家不得销售烟草专卖品,甚至是“茶烟”等花哨个性包装的非法烟草专卖品。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如网络购物平台、外卖平台、社交平台等。各地要切实加强烟草销售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烟草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及查处,确保商家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未成年人买不到烟。

2018年8月,针对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向学生出售电子烟,且部分电商平台上也存在“学生电子烟”的售卖批发的现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10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