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家庭有人不同意籤合同,有效嗎?

貴在自立90587146


土地出租合同,家庭有人不同意籤合同,有效嗎?我認為,只要是戶主籤的合同,就肯定有效。至於家裡還有人不同意,那是家庭內部矛盾,只能由家庭內部協商,不能對抗善意的租地人。

1)我國農村的土地承包都是以戶為單位的,戶主就相當於承包戶的法人代表。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土地的承包是以農戶為單位的,並不是某個人某個成員,簽訂承包合同時應當由戶主簽訂。

同樣,土地的流轉出租時,如果是戶主與流轉受地方簽訂合同的,理應認定為家庭的代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當然,如果戶主因為其他原因,委託家庭內的其他成員簽訂,只要有依據確認是受戶主委託的,理應也具有同等效力。

2)承包家庭的土地出租如果內部有人不同意,只能通過內部商量溝通。家庭農戶是一個農村土地的承包主體,對外的流轉出租應該只能一個聲音,一個代表,不能多頭代表。

法律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流轉合同。如果合同已經簽訂但家裡有人不同意,可以由家庭內部進行協商,不能陰意改變已簽訂的合同。

如果協商後還有需要更改或聲明的意見,可以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另外進行簽訂合同的補充協議。當然了,最好是家庭內部協商好再簽訂合同更穩妥。

3)合同簽訂後,租地人可以在合同期內佔有土地並經營獲取收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經營權人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佔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並取得收益。法律只認合法簽訂的合同,也會依據合同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家庭內部有人不同意已經簽訂的合同,一時又沒有協商好的,不能阻止已經取得經營權的對方,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了,告到哪裡都是輸的。

綜上所述,如果是戶主或是戶主委託人簽訂的土地流轉出租合同,應視為合同有效。如果承包方家裡有人不同意屬於家庭內部意見,應在家庭內進行協商統一,不能隨意毀約。

如果您還有更好的意見歡迎在下方留言發表一起交流。想了解更多農村土地問題解答,歡迎關注“桂農通”,謝謝您的閱讀與支持!

桂農通


關於這個問題我分三方面來給你解答下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是誰

首先土地承包合同是每個農民的當家人,也就是戶口本上的戶主與國家土地局承包的,國家近幾年不徵稅了,土地根據家庭人口多少來分配的,所以土地的承包人是戶主,那麼戶主也就有了決定權

二:土地是否可以隨便轉租給別人

目前因為大量的農村人外出務工,導致目前的土地很多都處於閒置的狀態,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將土地轉租出去,這樣可以將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國家都是支持的

三:土地轉租是否戶主同意就行

理論上土地是戶主與國家之間承租的,所以戶主和轉租人直接交易就可以了,但是畢竟這些土地還是家裡幾口人共同擁有的,所以土地出轉的時候還是和家人商量一下比較好,畢竟土地是大家的!就像共同出錢買的房子,雖然房產證上這的戶主名,但是出手之前還是得和家人商量商量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成為優選回答!


創者堂


土地出租合同,家裡有人不同意籤合同,還有法律效果嗎?


首先第一點,我們看看合同法是怎麼要求的。

合同法說:如果甲,乙雙方,還包括相關的第三方單位,或者是第三方見證人,在公平,合理,公開,合法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都具有約束性和法律效果。


第二點,如果你簽訂這個合同,一般土地流轉合同都要有村委做見證的,還有甲方乙方啊,留這人和承包人呢。

只要你是戶主,你在上面簽了字,你就要對你簽字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法律後果,所以說你籤的這個合同是有效的,是收到法律保護的。


第三,另外簽定:合同補充條款:

就是你說,因為家裡面的人有意見。

那家裡面的人有意見,你可以在合同簽訂之後,另外再去做一個合同補充條款,去跟那個流轉土地承包人去進行這種溝通和說明,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力的。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親愛的三農回鄉創業的朋友們,是否能給你提供一些幫助,如果能給你一些幫助,給一個點贊吧,

如果覺得能夠幫助到身邊的朋友,就轉發給他哦,這也就是《三農創業坑》的最初出發點,本文章原創,請監督版權,謝謝!


饅想你


土地權屬集體所有。為發包方。當年發包方把土地承包給農戶時是以當時集體組織中的成員數和集體組織中土地總面積為基準。按照土地的產量即肥地與貧地搭配承包給農戶。也就是這個集體組織的成員人人有份。一般我們過去繳農業稅.完購糧任務,教育附加費,民辦教師口糧,幹部報酬,公積金,公益金等等的收取都是以農戶為單位。所以,土地出租一般情況下家庭成員都要同意,意見統一後戶主才能簽字。這樣對於甲乙雙方都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當然,合同要是戶主簽了,在合同上也是有效的。


百花土蜂


家庭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則。

先討論,各抒已見,然後統一意見,少數服從多數,然後戶主拍板。

籤協議的代表應是全權代理人,以戶主為好。合同一簽,就具法律效果。不管是誰籤的,都必須遵守,否則就是違法。

籤協議流轉的是經營權,所以籤協議期限不能超出承包期年限。

租賃、流轉協議要用網上下載的標準樣式。以避免意外節枝。


農村裡的好些事


說起農村土地流轉,那麼自從2018年國家鼓勵農民把土地流轉以後。很多人選擇把土地流轉給他人,對於土地少的農民來說這是一項好政策。把土地流轉出去拿一筆錢自己再外出打工賺一筆錢,小康社會在眼前。但是說起簽訂轉讓合同一事,小編認為如果家裡有人不同意。那麼就讓他說說不同意的理由是什麼?畢竟是一家人沒有什麼不可以當面說出來的。最好和和氣氣的,不要鬧僵就好!但是如果對方說的沒有道理,那麼就要看出租的土地中有沒有對方的了,如果有那麼可以把對方的地摳出去。這樣對方就沒有反對的理由了,同樣小編更希望每家都和氣生財不要鬧太僵了!望採納!






農村最前沿小拍客


土地出租合同,家庭有人不同意籤合同,有效無效的關鍵是合同簽了沒有,如果簽了,說明家庭中不同意見得了統一或者說是戶主或家中主事人做主簽定的。這樣的合同一經簽定就必須是有效的,在合同生效期即開始生效。至於家庭成員有不同意見不同意籤,這是其家庭內部的事情由其家庭內部自行解決,並不影響合同簽定雙方的合同的有效性。就如俗言所說的“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合同雙方只認對方簽定者,其它成員不用顧及。如果因為家庭成員中有人不同意無法籤合同,合同也沒有籤,對方也不必強求,不能籤就不籤,合同沒有籤當然也不在生效不生效的問題。


老百姓寧


己合同為準。


農民工老文wen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是誰

首先土地承包合同是每個農民的當家人,也就是戶口本上的戶主與國家土地局承包的,國家近幾年不徵稅了,土地根據家庭人口多少來分配的,所以土地的承包人是戶主,那麼戶主也就有了決定權

二:土地是否可以隨便轉租給別人

目前因為大量的農村人外出務工,導致目前的土地很多都處於閒置的狀態,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將土地轉租出去,這樣可以將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國家都是支持的

三:土地轉租是否戶主同意就行

理論上土地是戶主與國家之間承租的,所以戶主和轉租人直接交易就可以了,但是畢竟這些土地還是家裡幾口人共同擁有的,所以土地出轉的時候還是和家人商量一下比較好,畢竟土地是大家的!就像共同出錢買的房子,雖然房產證上這的戶主名,但是出手之前還是得和家人商量商量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成為優選回答!


記憶的痕跡


1、合同不是本人簽字,但已經蓋了自己章,如合同約定蓋章既有效,則合同有效,不可反悔,如需合同本人簽字蓋章有效,則合同無效可以反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