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電動汽車起火事件是在充電過程中或剛充完電的狀態下發生 充電“安全係數”亟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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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电动汽车起火事件是在充电过程中或刚充完电的状态下发生 充电“安全系数”亟待提升

北極星儲能網訊:“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痛點之一,就是安全問題。這其中涉及到的不僅是整車安全,還有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要使電動車得到更好推廣應用,充電安全是我們要關注和解決的重點問題。”國網浙江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呂建在近日舉辦的2019全球未來出行大會上坦言。

據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公佈的數據,八成電動汽車起火事件都是在充電過程中或剛充完電的狀態下發生。充電安全已經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話題。

充電安全問題凸顯

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我國充電設施保有量已經達到110萬臺,其中公樁46.6萬臺,私樁64.9萬臺。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充電基礎設施的數量基本跟上了車的發展速度。從2015年到2018年,我國充電設施數量呈直線上升的發展趨勢。”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主任張帆表示。

然而,隨著充電基礎設施規模的擴大,電動汽車充電時所帶來的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

“據統計,八成電動汽車起火事件都是在充電過程中或剛充完電的狀態下發生的,其中的原因多半是電池和BMS(即“電池管理系統”)故障問題。對此,我認為唯一的應對辦法就是提前預防。”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於德翔指出,燃油車發生事故的狀態叫“燒”,放在電動汽車上就變成了“爆”,兩者之間的殺傷力不可同日而語。“燒了還可以救,但爆了以後就沒有辦法救了,所以必須提前預防,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狀態。”

產品質量、使用、運營皆存風險

想要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狀態,就必須先搞清楚隱患的起因在哪裡。

“電動汽車充電安全是一個涉及多學科的複雜問題,因為車輛在行駛、充電、停放等過程中都存在安全隱患,這些隱患不僅來自於電池、充電設施以及整車的控制,也來自於相關環境因素。”呂建坦言,安全對保障電動汽車以及充電基礎設施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此前,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首次公佈了電動汽車充電樁產品風險監測結果,在採集的9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電動汽車充電樁中,高達7批次產品不符合國標要求。監測發現,樣品有4個項目不符合國標要求,容易起火、導致使用者觸電。記者還注意到,其中有1批次樣品3個檢測項目均不符合國標,安全風險較大。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將這次電動汽車充電樁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定為“嚴重風險”。這意味著,充電樁產品有可能對消費者造成災難性的傷害,可導致死亡、身體殘疾等嚴重後果。

除了充電樁本身存在的產品風險,充電樁的使用和運營不當也會導致一些問題。

某充電樁品牌市場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充電市場有兩大問題長期存在,且具有較高安全風險。“首先是充電的電壓範圍比較寬,從200V到950V都有。電動汽車雖然標準化了,但仍然存在新老標準共存的現象。其次是充電樁應用的環境惡劣,由於設備絕大部分都在戶外,充電系統面臨高溫、塵土、淋雨等環境,加上充電樁工作時自身也會發熱,所以對設備的熱耐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從整個充電站的建設運營來說,如何保障充電安全,以及應對外界環境的考驗,是擺在我們面前亟需解決的難題。”呂建坦言。

根除安全隱患需政企協同

記者注意到,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中明確指出,地方財政補貼要從補購置轉向補運營,逐漸將地方財政購置補貼轉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而這也意味著,充電樁的安全標準有了更高要求,同時,這一新政也進一步促使企業主動發現解決充電安全隱患的方法。

“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安全的行業責任體系。如進一步明確車企是整車安全的責任主體,充電運營商是充電設施的責任主體等。”呂建認為,針對充電樁本身存在的產品風險,明確責任主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消費者“篩掉”一批不合格的充電樁,提高安全係數。

除了政策扶持外,企業的主動性在解決充電安全隱患中同樣重要。“運營商要樹立充電安全理念。只有運營商加強運營管理,時刻保障設備的安全、良好狀態,才能為車主提供安全良好的用車體驗。”呂建進一步表示。

“雖然目前我們還無法做到完全避免充電安全隱患,但至少可以減少。”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解晶晶表示,“此前,我們曾對部分城市的一些高危車型做過分析和管理,通過大數據分析後我們發現,這些高危車型在荷電狀態達到90%以上時,如果對其進行一定的限流和限充,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起火和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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