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廣宗禁毒 今天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國家禁毒辦通報中美聯合破獲的

首起走私芬太尼案件情況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本報邢臺11月7日電(記者 李施霆) 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對王某某等人走私芬太尼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宣判結束後,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在邢臺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禁毒辦副主任於海斌通報了王某某等人走私芬太尼等毒品案的具體案情和中美兩國禁毒執法部門合作打擊芬太尼類物質的情況。


於海斌介紹,2017年12月,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精心組織協調下,在上海、江蘇等省市的大力協助配合下,河北省邢臺市公安局抽調百餘名精幹警力,經過3個多月的艱苦偵查,輾轉上萬公里,從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海關執法局駐廣州辦公室通報的一個電話號碼入手,抽絲剝繭,順線延伸偵查,成功破獲王某某等人走私芬太尼等毒品案,先後抓獲或審查違法犯罪嫌疑人20餘名,搗毀芬太尼加工窩點1個、銷售網點2個,繳獲芬太尼11.9千克、阿普唑侖等其他毒品19.1千克,全鏈條摧毀了一個非法加工、販賣、走私芬太尼等毒品的犯罪團伙。為牟取暴利,根據美國買家需求,王某某從劉某、蔣某某處購買其非法加工的芬太尼、阿普唑侖等毒品,通過國際快遞走私出境。該案的成功宣判,特別是對主犯劉某、蔣某某、楊某、王某某等人的依法審判,充分彰顯了中國政府嚴懲芬太尼類物質犯罪的立場和決心,體現了中國政府一貫秉承的對毒品犯罪“零容忍”態度。此案是中美兩國聯合成功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件。偵辦中,中國公安部禁毒局與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海關執法局始終保持密切溝通協作,及時分享情報信息和交換證據材料。此案的成功偵破,充分體現了中美兩國禁毒執法部門良好的合作關係,展現了兩國禁毒執法部門合力打擊毒品犯罪的堅定決心和高超的偵查技巧,併為今後更廣泛的執法合作積累了新的經驗。


於海斌通報,沒有任何確定的數據和證據支持“中國是美國芬太尼的主要來源”的主觀臆斷。各項事實數據表明美國的阿片類物質危機根源在於其國內龐大的需求市場和監管不力。制販、走私芬太尼類物質是一個國際性問題,僅依靠一國之力難以解決,需要各國共同努力。中國禁毒部門願與包括美方在內的國際社會一道,共同研究、積極應對芬太尼類物質等新型毒品管制這一國際難題。


於海斌表示,中國禁毒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美兩國元首會晤時達成的共識,堅定履行芬太尼類物質整類列管的國際責任,將繼續深入摸排,查清排除風險點,清理整頓互聯網涉毒信息,切斷不法分子網上聯絡交易渠道;繼續加大查緝堵截力度,督促寄遞公司落實“三項制度”,部署重點關區加大對高風險國際郵包的查緝力度,有效攔截芬太尼類物質走私;繼續加強專案偵查和執法合作,深化與有關國家情報交流和個案合作,最大限度地摧毀跨國販毒團伙網絡;繼續加強芬太尼類物質檢驗鑑定技術和標準建設,加快現場查緝和實驗室檢驗鑑定技術設備研發,建立健全芬太尼類物質成癮性和危害性快速評估體系。


國家禁毒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高偉主持發佈會,國家禁毒辦副主任馬豔春,河北省邢臺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副局長劉智勇,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海關執法局駐北京辦事處參贊Austin Moore出席發佈會。

劉勇等九被告人販賣、製造

芬太尼毒品案一審宣判

本報邢臺11月7日電(記者 李施霆)7日,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邢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勇、蔣菊華販賣、製造毒品,被告人王鳳璽、夏增璽等7人販賣毒品一案依法公開宣判。該院一審判決劉勇犯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5月,被告人蔣菊華與被告人劉勇共謀,由劉勇根據蔣菊華提供的芬太尼CAS號研製出芬太尼後,再由蔣菊華負責聯繫客戶販賣,蔣菊華還為劉勇研製芬太尼提供五萬元資金。2017年10月,蔣菊華以5900元向被告人王鳳璽、夏增璽銷售劉勇生產的芬太尼285.08克。2017年12月5日,偵查機關在劉勇在江蘇常州租用的實驗室查扣用於生產芬太尼的設備、原料及生產的各種產品,其中查扣芬太尼5017.8克、去甲西泮3383.16克、地西泮41.9克、阿普唑侖5012.96克;查扣劉勇在上海市租住處存放的芬太尼6554.6克和其他化學品及原料。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庭審現場。

2016年11月以來,被告人王鳳璽和夏增璽相繼成立湯神科技生物有限公司和米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被告人楊江萃、張軍紅、梁丁丁、於淼等人為業務員,通過互聯網發佈信息販賣毒品。王鳳璽、夏增璽先後從被告人蔣菊華處購買前述芬太尼285.08克、從被告人楊行處以22000元的價格購買阿普唑侖991.2克,並尋找購買呋喃芬太尼等其他毒品。案發後,偵查機關查扣了王鳳璽擬通過上海快遞郵寄的芬太尼211.69克、呋喃芬太尼25.30克、阿普唑侖991.2克等毒品;從楊江萃處查扣了王鳳璽存放的剩餘芬太尼73.39克、呋喃芬太尼14.23克、4-氯甲卡西酮8.33克、3,4-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1920.12克等毒品;從楊行住處查扣阿普唑侖6717.4克。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庭審現場。

綜上,被告人劉勇、蔣菊華共同販賣、製造芬太尼11857.48克、去甲西泮3383.16克、地西泮41.9克、阿普唑侖5012.96克。被告人王鳳璽和夏增璽共同販賣芬太尼285.08克、呋喃芬太尼39.53克、阿普唑侖991.2克、3,4-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1920.12克、4-氯甲卡西酮8.33克。被告人楊行販賣阿普唑侖7708.6克。

該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勇犯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蔣菊華犯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鳳璽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夏增璽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十萬元;被告人楊行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六萬元;被告人楊江萃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被告人張軍紅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萬元;被告人梁丁丁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被告人於淼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對偵查機關扣押的涉案毒品、原料及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依法追繳。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庭審現場。

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勇與蔣菊華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共謀製造芬太尼等毒品並販賣,蔣菊華除為劉勇製造芬太尼提供信息和部分資金外,還直接聯繫販賣芬太尼,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且販賣、製造毒品數量大,二人均系主犯,但蔣菊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對較小。被告人王鳳璽、夏增璽、楊行、楊江萃、張軍紅、梁丁丁、於淼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販賣或幫助販賣,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王鳳璽系主犯,但具有坦白、立功情節;夏增璽系從犯;楊江萃、張軍紅、梁丁丁、於淼僅參與少量毒品犯罪,又系從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近親屬、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中美聯合破獲的第一起芬太尼走私案一審宣判,主犯劉某被判處死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