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小兵販賣毒品一案一審獲判

近日,由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小兵販賣毒品一案,經成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小兵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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