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信託,“雙劍合璧”效果1+1>2嗎?

保險金信託作為高淨值人群財富保全和傳承的標配,它的發展歷史可追溯至18世紀末,英國率先推出了第一款保險金信託產品——“信託安全保險”,主要用來規避家族財富傳承的風險。

2014年,國內保險金信託產品也姍姍來遲,逐漸受到了高淨值人群的青睞。“保險+信託”的結合到底能產生怎樣的化學反應?對客戶是否可以實現1+1>2的效果呢?今天就讓小浦為您介紹下保險金信託。

一、什麼是保險金信託?

就是利用人壽保險的槓桿原理,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同時訂立信託方案。保險理賠金或生存金派發時進入信託賬戶,然後信託啟動。

保險金信託,“雙劍合璧”效果1+1>2嗎?

目前,市場上多數保險金信託的保險產品為終身壽險和年金保險對應的身故金, 理賠金或生存金超過300萬,就可以訂立「保險金信託」了,真正所交總保費起點甚至在百萬元之內。

二、保險金信託的優勢

對保險金信託來說,有比單獨保險產品或是單獨的信託產品更大的優勢。總結下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保險金信託,“雙劍合璧”效果1+1>2嗎?

01 資產安全隔離

保險金一旦通過信託框架設立,信託財產則獨立於受託人(投保人)的財產和其他信託財產。這意味著即使委託人面臨破產清算,法院對於信託資產也沒有強制追償的效力;保險金信託指定受益人和受益範圍,因此婚姻關係的破裂也不會影響財富的完整傳承。這無疑對高淨值人群的資產做了一道安全有效的防火牆。

02 財富傳承“私人定製”

相對於一般的保險產品受益分配功能而言,保險信託則更具個性化。委託人可以根據實際需求,例如信託的受益人年齡、生存狀況、學業狀況、婚育狀況等條款,均可與受託人在信託契約中靈活約定。在有效傳承家族金融財富的同時,也傳承了家族的精神。

03 降低了家族信託的門檻

通常對於信託公司而言,低於2000~3000萬的家族信託不予受理,3000萬以上方可訂製家族信託內容。因此,較高的資金門檻使得不少家庭望而卻步。

但是,保險金信託的入局門檻較低,而且保險金信託由於保費與保額之間往往存在槓桿,這無疑又降低了信託的准入門檻


三、保險金信託,從1.0到3.0

目前市場上大致有3種運營模式,可以簡稱為保險金家族信託的1.0、2.0、3.0,接下來,小浦為您一一解密。

保險金信託,“雙劍合璧”效果1+1>2嗎?

01 保險金家族信託1.0

是指保險與家族信託均成立後,經過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將受益人變更為信託公司,保險金進入家族信託後,信託公司作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在身故保險金理賠後按照信託合同約定受託負責保險金後續管理和分配,降低家族信託門檻,做到財富靈活分配

02 保險金家族信託2.0

保險金信託1.0的缺點顯而易見,若投保人繳費期間發生債務糾紛或一旦意外身故,保險變為投保人的可處置財產或是作為遺產則可能被分割,後續繳費有可能難以為繼。為此,保險金信託2.0是指信託成立後,投保人、受益人均變更為信託公司,並由信託公司利用信託財產繼續繳納保費

03 保險金家族信託3.0

是指投保人先設立家族信託,一開始就是用信託財產購買保險,訂立保險合同,由此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受益人就視為信託公司。相對於1.0和2.0來說,

3.0從投保階段、保單持有、理賠之後三個維度為高淨值人群的保單提供全方位託管服務,使得大額保單+信託組合真正成為中高淨值客戶家庭財富保護、傳承、保值增值的最佳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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