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沒有和任何人商量把房子留給叔叔的兒子,而我是長子長孫,我生氣合適嗎?

Zdentist


你腦子傻了,長子長孫哎,從小培養勢力,然後把你弟幹掉,然後你不是能繼承遺產了嗎,順便逼宮,幹掉你爺爺爸爸,叔叔什麼的,所有都是你的了


開化韓韓


我說下我的事吧,父親走的早,母親13年走的,走的時候給我講了,房子給我侄子,(那時我剛離婚,房子給女方了,女兒也判給女方了了)我同意了,然後我和我哥二一添作五把喪事給辦了,在燒完五七,算賬的時候,我給我哥講:老孃沒有給我丫頭留一分錢,是不是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款給我丫頭(因為當時房屋拆遷的時候我閨女還有前妻的戶口都和我老孃在一個戶口上,經歷過拆遷的都知道這筆錢是給拆遷戶在外面租房子用的,而且老孃在拆遷期間一直是住在我那裡的,)我哥給我一百塊錢,說這就是拆遷安置補償款,我笑了笑說,你今後有時間親自給你侄女吧。然後就各過各的好幾年,上年又買了房子,買完以後幾個姐就說了,今後還要見面,和你哥不要鬧得太僵,能好還是好,到底一個孃的,我說好,在這期間我又結婚了,有孩子了,孩子都沒有見過他大爺。(吃喜面的時候他是直接去的飯店,)見面以後吃了兩次飯,在他家住了幾天,感覺挺好的,今年春節我提前打電話說年三十去他家過,(因為老孃走了我們就沒有在一起過過年),他當時挺高興的,說可以,還說怎麼過,(當時我房子還沒有裝修好,我一直叫我同學快點給我裝,一直到年三十才裝好,買的鍋還在快遞的路上),這期間我幾個姐姐就問我三十怎麼過,我說今年上我哥哥家,到年29我哥給我來電話,說他三十要上他老丈人家,我無語了,如果你不答應三十在一起,我回來幹嘛?我在市裡買點菜,定個飯店多好,而且還沒有暖氣(小孩還不到兩歲),你這不是坑人嗎?然後我就買了鍋,買了一百塊錢的餃子,三十晚上點的外賣吃的年夜飯!今年四月份老孃的拆遷房產證要開始辦了,然後給我打電話說叫我回去一趟,給我送行,(因為過兩天我就要出國了),聊了幾句我才知道是要辦房產證了,我說可以,明天肯定去(因為市裡還有兩套房子,在老家買房子主要孩子太小,想叫幾個姐姐幫忙照顧,平時不住的),早上六點鐘我打電話確定是不是今天就可以辦房產證,(因為我是晚上八點半的飛機,還要到首都機場),然後他告訴我是和他兩口子公正不要產權,我說為什麼?他說孫子沒有繼承權,我說不行,老孃走的時候明明確確的告訴我,這個房子是給我侄子的,你講叫我去做公正我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去做,如果說給我侄子去做,我沒有一點猶豫,因為那個房子還是俺老梁家的,給你兩做公正今後這個房子是誰的都不知道了,然後我哥就開始罵人了,我給他說,你可以辦房證,還是老孃的名字,我在給我侄子做公正過到他的名下,今後他在給誰我就不管了。 這樣做的目一,房子還是我們老梁家的,二,老孃的遺願我算完成了, 三,我今後可以三十有個去處了,因為我和我侄子的關係還可以。不知道我這樣做的對不對,各位 網友給個意見!!!(老孃的喪事我和我哥一人出了41000,算賬的時候,老孃的喪賬費兩萬一人一半,,老孃存款兩萬,一人一半,四個姐每人兩千燒紙錢,一人一半,其餘的老家的,親戚的街坊四鄰的,我一分錢都沒有要,我說我不在家,今後這個人情你來還。當時老孃說房子的時候我剛離婚,沒有自己的住房,只有單位的公租房


堅持94019386


說一個朋友老公的事情,他爺爺有三個兒子,但只有他一個孫子。

爺爺病重時,在家人面前,口頭把房子留給了孫子。但是爺爺去世後,房子被其中一個叔叔給辦理了過戶,動作是在老人去世前。朋友也就沒有爭了,不參與了,結果兩個叔叔鬧的老死不相往來。

他的父親有兩套房子,說給他一套,給他妹妹一套,給妹妹那套直接過戶了,給他這套父母住著,沒有過戶。結果妹妹把房子賣了做生意,賠光了。又離婚了,就回到父母家了,父母心疼女兒,就和他商量,把這套房子也給你妹妹吧,不然他都沒家了。他也同意了。他妹妹也感恩哥哥。

這幾年父母都病了,都是癌症。他把老婆留在深圳照顧孩子上學。他回到成都,護理父母。這時候她妹妹辭去了工作,擔起了主力,照顧父母。讓哥哥儘量輕鬆些。

我朋友很善良,一直支持老公付出。兩年前,做了一個決定。全家回成都了,孩子大了,父親一直不在身邊也不好,在成都買了一套大房子,去醫院也很方便,把倆個老人都接到新房照顧。孩子也轉到成都上學。

一家人都團圓到一起,孩子成績優秀,日子也一切向好。

老人的錢財,怎樣處理都不過問,自己賺的,才是本領。對父母永遠孝敬,感恩。


冬日白楊SZ


對於有關家庭的問題,我還是那句老話,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好些家庭問題根本就沒道理可講,可是,照樣在現實生活中存在。所以說,你覺得不合理,也沒用。想辦法過好自己的日子,讓自己過的快樂、平安、健康比啥都強!

處理家庭問題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叫“對等原則”,你和我講情,我就對你講情,你對我冷酷,我就可以對你無情,除非你祈求我大度。具體到題主家的情況,別人不瞭解實際情況,很難說什麼。題主咋樣去做,自有自己的道理。在這裡,我分享一個我朋友的事供題主和大家參考:

我朋友的爸爸兄弟三個,他爸爸是老大,他爺爺為人能幹而強勢,喜愛二兒子一家,對大兒子和小兒子像仇人一樣,有一次,小兒子的兒子當著好多人的面告訴自己的爺爺、奶奶,說“你們將來死了,我不會去參加葬禮,也不會給你們上墳,你們的墓碑上也不讓刻我的名字!”結果後來他爺爺死了,他真就那麼做了!氣的他奶奶逢人就說,就哭。後來,他奶奶死了,他真的不讓刻自己名字,而我的朋友選擇了原諒祖輩。對於他倆的不同做法,周圍的人都有贊同的和反對的,你說到底誰做的對?這就是家庭——一個不講理的地方!


彌勒徒


你這長子長孫不行啊,我爺爺在我當兵的時候,把所有的金銀首飾全部給我父親,說這些都是留給我的,退伍後更是把房子過戶給我,並留下遺囑,請村幹部到場簽字,我有四個姑姑一個叔叔,除了三姑,其他三個姑姑早就斷了聯繫,我結婚她們都沒來,她們都是生的兒子。當我當兵時,聽說我爺爺把所有財產留給我,回來鬧的,被我爺爺趕出家門,從此就斷了來往,後來爺爺去世才回來的,現在已經完全沒有聯繫,我三姑和叔叔沒孩子,他們的財產將來留給侄孫女和兩個侄孫的,那三個姑姑知道後,也不和他們往來了,我三姑一直做的批發生意,我叔叔開了一家修理廠和一個外貿出口公司,因為他們都沒有孩子,而我又是家裡獨苗,所以他們兩個對我有求必應,對我三個孩子更是親生的一樣,兩個兒子才三歲,他們兩一人一套房子給小傢伙買好了。三姑和叔叔曾經說過,我是家裡獨苗,財產當然留給我了,還給外人的啊,做夢的。而且三姑和叔叔從小是被我父母帶大的,他們生病不舒服都是我媽照顧的,姑姑比我大九歲,叔叔比我大十歲


用戶52157040082


我大伯算有錢,千萬很隨便身家,爺爺還是把產業給了大伯,不是小數目,一套房就三百多平商鋪,原來是爺爺開廢品收購的,傳給我大伯,我大伯開了幾年把特種行業許可證賣了,開了旅社,後來就租給人家做酒樓到現在,明年鐵定拆遷,不說房子多少錢,租金和那牌照都過百萬了,長子長孫就是這麼牛逼,沒辦法,農村的,次子和女兒只有看看的份,這就是老一輩的寫照,說白了就是祭祖都輪不到我這個大孫子先磕頭,我還得讓著我大伯的兒子就是我弟弟,所以,沒什麼好氣的,老人家的他自己意願給誰的就是誰的,農村人比城市人看的清!


紅塵醉壷為


希望得到公平的待遇是每個人都希望的。但凡事都有它特殊性,即使遇到不能更改,自己應說服自己調整心態。雖說應平等亨受老人遺產,但只是嚮往,老人的錢物由他自己支配權。分得遺產與不分都要過日子,如老人不是大企業家的話遺產也多不到那去。分或不分影響不到生活,俗話說的好:好男不吃分家飯,好女不穿陪嫁衣。調整心態,過好自己的生活吧!


老李274430123


你要捫心自問,為什麼爺爺不留給你?平日你經常看望老人沒有?你伺候過老人沒有?你是不是讓老人傷心,失望了?或者你的父親和母親是不是讓老人傷心了?先反省自己。

按人之常情,長孫是最受爺爺奶奶疼愛的,因為你是第一個,萬千寵愛集一身的。我有兩個兒子,一個閨女,小兒子和閨女都尚未成家,大兒子兩年多前給我添了大孫子,我也是當爺爺的人了,孫子才兩歲多,命給孫子我都會毫不猶豫的,更何況財產。我整天和全體家庭成員半開玩笑的說:“倆兒子,一個閨女,包括老婆和兒媳”你們沒有一個讓我百分百滿意的,只有大孫子讓我百分百的滿意。

可想而知大孫子在我心裡的位置!


民森科技


爺爺沒有經過商量而處置房產,作為長孫長子而沒有獲得財產,生氣合適嗎?

肯定不合適!

第一,房產屬於爺爺的財產,爺爺作為權利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這個處分權利不受任何人干預和妨礙。所以爺爺處分自己的房產不需要跟誰商量,可以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當然,若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需要夫妻共同決定。

第二,長子長孫不是法定繼承人。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們、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作為孫子輩都的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即便爺爺沒有遺囑,也無法通過法定繼承爺爺的財產。

第三,不符合權利義務相一致。孫子原則上沒有贍養爺爺的法律義務,很多孫子實際中也並未盡到贍養義務,這個時候要求繼承遺產,完全不符合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


葉律師


其實,應該不開心的不應該是你,而是你爸爸,你爺爺把房子給了你堂弟,實際上是給了你叔叔而已,你堂弟屬於間接受益。這不是你和堂弟怎麼怎麼樣的事,而是你父親和你叔叔誰更得你爺爺待見的問題。

出現這樣的事,你也不要惱火,你別聽你父親和你媽媽這邊一面之詞,不能一味的站在自己家的立場看問題,你有沒有設身處地的打聽一下你爺爺和你堂弟那邊對你家又是啥看法,如果你換位思考一下,也許這事就不難理解了。

如果你爺爺不是老糊塗,那他這麼做一定有他的道理,這個道理不是別的,而是他能感受到你叔叔家對他比你們家對他更好。他不會把家產讓給對他不好的人的。

還有就是,如果你家條件比叔叔家要好,你爺爺這麼做也沒毛病。

我家是兩個哥,三個姐,我們兄妹六人,我最小,我母親有病6年,連治病帶僱人伺候(我姐和我嫂子)我花了30萬,去世後,我把母親唯一的兩萬多存款我又給添了點,給哥姐們每人分了五千塊,我一分沒有。儘管母親有病期間他們一分錢沒掏過,儘管我大哥一家從來不管不問,我也沒跟他們算計那些。

但我心裡有數,誰照顧母親照顧的多,誰對母親好,我都記心裡了,以後他們誰有困難我應該幫助我都有了數。

有時老人對兒女再公平,兒女也有挑毛揀刺的,弄的老人還小心翼翼,但最後還是一碗水端不平,有的兒女對老人就是不好。

你爺爺這種有選擇的挑人送房子,一定是他覺得他更好。這麼做就對了,至少還能得到一方的認可,總比分給大家最後還有人挑理要好得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