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宝鸡部分小学开展兴趣社团收费高,太商业化!教育主管部门回复了

近日,有宝鸡市民通过留言反映说,有部分小学开展社团兴趣课对师资把关不严,商业化比较严重。


该市民说,学校开展社团活动,本身就是百花齐放,丰富校园文化的好事情,但学校在审核环节把关不严,竟让一些没有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走进了校园,堂而皇之开展教学活动。他们把学校开课当成了对外招生的噱头,宣传自身如何正规,与小学合作,教育局认可推荐等。教育部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商业行为进校园。然而,某些社团代课老师以选材为名,以学校代课老师名义联系家长,引导家长到校外报名。有的则推销自己代理的产品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这都与教育部的要求背道而驰,问题主要出现在高新区部分小学,望严查。

市民反映宝鸡部分小学开展兴趣社团收费高,太商业化!教育主管部门回复了

资料图

对于此事,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网友您好。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宝鸡市教育局、高新区教体局等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有利于帮助学生开阔视野、激发兴趣、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成长、素质提升、社会认知和全面发展。《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意见》(宝市教发〔2016〕386号)明确指出,鼓励学校按照“激发主体、因势利导,发展特长、突出特色,统筹规划、系统实施,教学相长、促进发展”的原则,在中小学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要求中学至少每100人拥有1个学生社团,小学至少每150人拥有1个学生社团,力争每名学生至少参加1个学生社团。建议学校结合实际,选派有专长、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或顾问,也可外聘社会专业人员、退休教师及家长义工参与学生社团建设。

经高新区教体局调查,目前,高新小学、高新一小、高新三小、高新五小在本校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为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学生社团外聘了指导教师,这些教师均来自资质齐全的专业机构并具有相应专业资格,不存在以个人名义进校园授课现象。学校与专业机构签订合同,明确规定不得借指导之机在校园开展招生宣传、推销产品等活动。

社团活动开展期间,学校对外聘指导教师授课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未发现诱导报名宣传等情况。今后,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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