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合江縣委批准,合江縣紀委監委對合江縣委原委員、堯壩鎮原黨委書記楊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琦紀法意識淡薄,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楊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合江縣委研究並報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琦開除黨籍處分;由合江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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