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面推行安乐死,是给病者带来了幸福,还是给亲人带来更多的痛苦?

品味人生1659320


我说我是支持安乐死的。当人不能有尊严的活着,就应该有尊严的死去。


用户9537935689379


讲一个与安乐死不相关的事,1998年,我父亲拉不出尿到镇卫生院去治疗,主治医师给我父亲注静脉点滴,洗肠。治疗了十多天,没见效果我从外面赶回家,见到父亲肚皮膨胀像西瓜,因痛苦而呻吟,整夜不眠。第二天,我送父亲到市里医院,医生立马诊断"前列腺肥大致尿潴留“。先排尿,再补充各种元素,后来动手术。后来我翻到普通中专卫校课本,有一个病种”前列腺炎,肥大,尿潴留"等标题,再回到老家,数了一下父亲静脉输液留下的玻璃瓶一共19个。本来拉不出尿,反而输19瓶500毫升液到体内。不禁悲从中来,直想骂娘,想到庸医害人,真是要人命,不是咔嚓一声,而是抽筋剥皮剐肉折磨人。一个乡村赤脚医生,对诊病一窍不通,情有可原,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最低也是医学大专毕业,还有本科生。连一个最基础的老年常见病都不认得,这些人在学校,真不知道翻没翻过书,真不知道是如何实习跟医生学习的。庸医害人,要钱,还抽筋剥皮。


笙默扬艺术


我觉得,晚期病人,已无法治疗病人,经本人同意,可以推行安乐死。

2018年我奶奶得癌症去世了,从小父母离开我们外出务工,所以和奶奶比较亲近,可以说我受我奶奶的影响比较大。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在我看来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当地人提起她都是赞不绝口,关于她的事迹,后面有机会再介绍。

就是这样一个人,2018年查出得了癌症,经过诊断已经是晚期了,我们还是不甘心又辗转去了重庆,结果也是一样,医生的建议就是回家安静的让她老人家离世,这个结果让一家人打击不小,回来后我还是没有隐瞒住她的病情,因为我无法在她的面前掩饰内心的情绪,她知道病情后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也很坚强,她说她不怕死,每天当地来看她的人络绎不绝,挤满了屋子,好像再一一告别。日子一天天过去,十多天后她开始吃不下东西,就喝一点水,后面水都喝不下了,人瘦的只皮包骨头了,时不时的干呕,看着她这么痛苦真的好难受,那个时候我就在想要是人能安乐死,或许是给她最后的尊重,能让她少受点痛苦离开。


漂流的笔者


我支持安乐死,一个人得了不治之症,对于患者本人太痛苦了。每天要经历各种治疗,心理跟身体上的痛苦都很厉害。对于家人,不给治疗于心不忍,而且不治的话会落的一个不孝的罪名,治疗呢又会落得人才两空。我老公爷爷就是得了癌症,不忍心拖累儿女,又不想自己太狼狈选择了自杀!


农村胖媳妇


这个问题出的好。我也是病人家属看病花了几十万。报销才十来万。现在没治了。就是国家出台了安乐死的法律。我在家里一个人说了也不算。没有办法。从我内心中来想。这法律我是绝对赞成的。真的是劳命伤财啊!我姐她没成家,一直我管着呢。他是国营厂工人。我是个农村人。


用户6589718990869


我的个人建议。如果是重症,生活也无法自理。又不知道自己生病了。成了植物人的那种。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还活着。活着的人又太累了,就这样折磨很久很久。把病人活活哦死,折磨死。这种痛苦。真的是一种煎熬。我经历过。


蒲幼文


之前看过一篇文章,讲的是中国人重病之后平均好几年才会死,而美国他们几乎重病之后一年就会死。他们几乎没有常年瘫痪在床的家人,因为他们会签署一个协议,就是当需要进行创伤式医疗行为的时候就停止抢救。比如说插管,鼻饲管,喉管,呼吸机什么的,这些都属于二次创伤性的医疗器械。他们很多人在清醒的时候签了那个协议,所以在人不行的时候就不进行那种创伤性的抢救了。中国不同,插得那么多管子,自己躺在床上没有什么质量了,家人还觉得放弃治疗是道德绑架,所以很多就会一直躺着,花着钱,其实是满足了活在别人眼中的样子。巴金我记得是瘫痪了几年才死的,明明有思想有感觉,但是自己不能替自己做决定,躺在那完全就是为了家人而活。挺没意思的。说真的这个和安乐死还有不同的区别。安乐死是主观选择要死,那个协议是告诉医院不要那么抢救自己,算是被动的吧,我觉得挺好。可以完全避免将来无尊严的躺着,要有我就签署。


马尔代夫的鱼257378394


应该提倡,预感到治不好了,于其让他躺着受罪还不如让他痛痛快快的走,如果让他自然死亡,多受了很多罪不说,还要葬送里很多钱,往往弄的人财两空,死人不得好死,活人会欠好多债久久不能翻身,同样也是遭罪。


用户3499327773036


现在有一种概念叫生前预嘱,也就是指在健康或者意识清楚的时候签署的,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某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很多人一般会这样说,当我生病或发生意外时,已经不可救治或失去自主意识时,我要求不许实施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儿等损坏肉体的手术,我选择放弃治疗,请让我有尊严的离开。

其实这也相当于一种变相的安乐死,就是放弃治疗,不再忍受这份痛苦,保留最后一次尊严。这个概念叫尊严死。

安乐死的争议很大,很多国家都认为,处死刑执行,必要的警情任务和战场之外,任何人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而有些人恰恰认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很多人以治疗无望,只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等死,这是一种残忍,不如让他没有痛苦的离开。而很多人不认可,这也没有错儿。所有患者家属,在任何一个阶段,都期盼着奇迹的发生,只要还有一口气儿,这就是活人,万一要是有奇迹发生呢?并且,无论如何,这也是由自己决定一个亲人生命的选择,谁又能忍下心来呢?

当然这些都是情感上所说的。实际上,虽说我国没有把安乐死作为合法化,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安乐死已经是事实存在的。比如到最终的放弃治疗,最后停止输液,不再打强心剂,不使用呼吸机,包括停止使用氧气,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也是等于安乐死吗?只是没有使用药物加快其死亡进程而已。两者的区别一种是使用药物,让病人没有痛苦死去,一种是放弃治疗,让病人带着痛苦早一点儿死去,让他再没有痛苦。


平泉信息港


国家如果真的推行安乐死,我举双手赞成。

安乐死对病人对家属,都是一种解脱。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病魔缠身,苦不堪言,又医治不好,想死死不掉,想活又活不下去,病人痛苦,亲人煎熬。

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一天天,生不如死的熬下去,束手无策,除了心疼还是心疼,除了难受还是难受。直至油尽灯枯,病人才得以脱离苦海。亲人得以解脱。没有切身经历,很难体会当事人的感受。用油煎刀剜形容一点不夸张。

人人都会老,都会生病,我想,如果我老了,身患绝症,经受疾病折磨的时候,来个安乐死,对我来说,那是天赐的福气。如果硬抗着等死,那要遭多少老罪……想想都害怕😱

安乐死,儿女们可能接受不了,对他们来说,眼睁睁看着亲人被安乐死,也是一种残忍。也许一辈子心里的阴影都难散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