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個月的女生,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都去超市買一兩千的零食,這樣的女生還要繼續嘛?

喜歡渣男麥


算了吧!吃過飯飯,每次買一千多塊錢的零食,似乎錢也不多 ,小處看人,你就覺得這人目的不純,不管你想不想和我再談下去,我是不吃虧的,沾點是點,你怕沾,那就拜拜吧?反正是你不談了,怎麼著,本姑娘也不吃虧,吃了你幾千了。這樣的人已經是油子狗了,不把談戀愛當回事了。真心談對象的姑娘不希望在沒有成之前讓人家買這買那的,萬一談不成,拿人家的東西就成了話柄了,也挺被動。你談的這個根本不在乎,油著呢!


賀蘭山上一棵樹


認識一個月,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買一兩千的零食,這樣的女生能否繼續。因為不瞭解女生的具體情況,不好妄下結論。但可以給你講講我認識的一個女生。

這個女生很有個性,長相姣好,工作穩定,對伴侶沒啥特別要求,合得來就好。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一個男生,比較聊得來,便開始約會。每次約會男生都主動付錢,她每每逛街買東西,也都是那男的付錢。相處了近兩個月,前後花了不到一萬吧。兩人確定關係以後,女生給男生買了手錶、衣服,完全超過了男生之前為她花的錢。

問她為啥這麼做,她說之前就是想看看那個男生對她到底是啥態度。捨得為她花錢,花心思追她,說明那個男生是真的很喜歡她。正好,她也挺滿意那個男生,所以她就回報他。

我說,萬一你發現自己不喜歡他了,那你還讓人為你花那麼多錢?她說,那個男生為她花了多少錢,她都有數,倆人成不了的話,她會把錢還他。且不說他們以後能不能走到最後,但如果那個男生沒有那兩個月的追求,他們肯定沒有以後。

不知道題主對那個女生了解多少,人品如何,如果只是個愛佔小便宜的人,還是離遠點兒吧。



如月微光


這個繼不繼續要看你自已了。其實愛吃零食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花錢大手大腳卻是一個讓很多男生無法承受的事情。我年輕時處了一個女生,就是現在的老婆。

她當時就屬於這種愛吃零食,且每次都要買數百元的零食的那種女生。那個年代,幾百元的零食相當於現在上千元了。約會時她的花錢的方式,真讓我有點承受不起。我們這裡在戀愛時是不AA的,都由男生花費。所以幾次約會下來就花光了我的工資。我只好求助於母親,她又給了我一些錢,我才有勇氣去見他。

但是她的人品還是不錯的。處時間長了就發現,她是很善良的人。只是缺點也很明顯,不會過日子,花錢大手大腳。後來我們結婚了,婚後我的原則是就這些工資,我也不約束她消費,花光了兩人就餓著。

結果,我們每月開資前都只剩下最後的幾十元生活費。偶爾她還要跑回孃家要錢花。時光飛逝,20年過去了。。。她依然大手大腳,雖然我的手入已是年輕時的數倍。但是她的消費胃口也大增了,她現在已經不做飯了。天天上飯店 ,要外賣。還要吃各種零食,每月僅吃上面的消費就要過萬。

但是她同是也不擅長理財,家中的財政大權實質在我手上。為了防止她花費過大,我都要少報收入悄悄積蓄的。

我以我的婚姻經歷告訴你。如果你能忍受她的亂花錢毛病,你就可以繼續和她相處。否則 ,早散早好。


孟可的思想空間


兄弟,你被騙了。我家人在連鎖超市上班。一段時間,有幾個女人,隔三差五去售後服務部退貨,有人一天能去兩次,貨都是當天才買的,種類包括零食、日常用品、小電器……只要是超市有的。不給退款就大吵大鬧,一次退款一千到二千元之間,很不尋常。後調監控發現,這幾個女人每次都帶著不同的男人來大買特買,再由隨同前來的男人結帳。後來超市把這幾個女人拉入黑名單,再吵也不退貨了,就不來了。希望你遇到的不是這樣的女孩子。


醉翁之意陳集領


認識一個月,吃三次飯,可以,不可能每次都去超市買一倆千塊錢的零食吧,偶爾一倆次吃完飯去逛一下超市,買點零食,很正常,但二三百塊錢的零食就足夠吃幾天了,一次買一倆千塊錢的零食,那這個女孩子真的是有點高消費了,可能女孩兒很漂亮吧,有炫耀的資本,你的條件也不錯,要不然,女孩這樣消費,估計有一次,你心裡都不舒服了,也不會第二次和第三次之說了。總而言之,看你對女孩兒的感情吧,也要看你的實際經濟能力了,這種事。都說一個給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不捨得給你花錢的男人絕

對不愛你。剛開始追,不能排除可能女孩兒對你也有試探一下的心裡吧!


雪山櫻桃


認識一個月,每次吃完飯都要買一兩千零食的女生都有人追,都有人想交往,都有人為了她來提問。

而那些一人在城市中打拼,一人努力工作,一人回家吃飯,拒絕其他男生曖昧的女生卻沒有人追。

對比起來,真的挺可悲、挺諷刺的!

難怪有句話叫:撒嬌女人最好命!

說的一點沒錯!

如果換作是我,我不會跟這樣的女生交往。因為我深知一個最基本的邏輯道理,愛情是相互吸引,所謂的感動不會長久。

如果一個女生真的喜歡你,她會非常在意你對她的看法,而“拜金”兩個字是女生們最厭惡的標籤,如果她真心喜歡一個男孩,肯定不會給這個男孩留下拜金的印象。

你請她吃一頓飯,她肯定會找機會再回請你一次,既能見到你,又給你留下她不拜金的印象。

好傢伙!你遇到的這位就是初期的提款機麼!

吃個飯還沒吃飽?還要買零食?一買就買一兩千,她是怕過了這村沒有這店了?

個人建議你,如果她下次再找你,你就說:我不喜歡吃零食。早點遠離這人,還在這裡提什麼問題,你的錢是大風颳來的?你就算把這些錢捐了慈善還能換回一個證書和感謝,儘早遠離!


西一安鮮


這哪是女友?活脫脫的一頭豬,你應該考慮去飼料加工廠給女友進一車飼料……

約會吃飯就是了解彼此的過程,加深感情的過程,這個過程被“零食”所取代,結局還挺意外的,生活就是生活,“吃不窮,穿不窮,算計不到就得窮”,一個只記得吃的女人,也不值得交往,我家鄰居就是很好的例子,男人煤礦上班,在採煤隊,說實在的,這個隊是煤礦最辛苦的一個工種,雖然一個月掙個萬把塊錢,可是都是拿命博來的,一次,兩口子吵架,男人像憤怒的小鳥,說到:老子拿命換錢,你花的挺瀟灑,每天麻將場,瑜伽館,名牌店……你一個人在家吃香的喝辣的玩好的,活的人五人六的,你想過我嗎?想過兒子嗎?你兒子高中學習費用,生活費用都叫你揮霍沒了……那次吵架過後,沒多久,就聽說他們離婚了,

男人“前方衝鋒陷陣”,女人“後方持家有道”,這是結合在一起的根本,要是一個女人像個“吸血鬼”,不管不顧的榨取男人的剩餘價值,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因為我們養不起,更傷不起……就像你說的,動輒就是一兩千的零食,一般人誰能承受的起?我看吧,好女人多的是,你還是早分早安生……


臭小子的春天


這樣的女孩數不勝數啊!吃飯讓你掏錢,吃完飯每次都是讓你掏錢買幾千元的零食。要不現在男人談戀愛一年花費10萬到幾十萬,就是這樣花的。女孩感覺結婚前談戀愛就是要往死里宰男人,男人就是被宰的。我和一個女孩約會,女孩提出來一塊吃飯,吃完飯就不動,那肯定我買單了,而且這個女孩飯量很小但是點菜非常的多,每次都是點8-12個菜,每個菜吃一口就不吃了,每頓飯都是600-1000元,零食2000元,衣服2000元,約她一次花個5000-6000元很正常啊!她就是拼命宰你,美其名曰:真正愛你的人才捨得為你花錢,花錢越多愛的越深。所以一個月下來一年的工資打水漂了,一年下來一輩子的工資打水漂了


齊盛行劉先生


你交往這個女孩,家裡開小超市的。

每次酒足飯飽後,她就得讓你幫她家在大超市進貨。然後先拿回家,第二天再送至她家超市擺上貨架。

這女的真會持家,但是在大超市買零食本來就貴,帶回家裡的小超市賣,利潤不多了。至少不要成本,每月有個小六千元進賬,不錯!

這女孩值得你繼續交往,她那麼喜歡買零食回,又送自家小超市賣。你乾脆開間超市讓她經營,說不準她每月還在外頭抱個六千元的零食回家呢。

我頂你!


Nick理性之劍


這麼點錢都不捨得花,你還想找女朋友?我剛才看到有人這樣說,我很遺憾,我花不起。雖然乍一看題目我的意見是你和她分手不要繼續了,但是,因為你對事情的經歷沒有描述的特別清楚,只能分情況來說明一下我的個人意見。

首先我要說明一點:喜歡吃零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很多女孩子都對零食有一種莫名的愛。我的初戀和我後來的老婆兩個人都是特別喜歡吃零食。初戀的喜歡吃水果,每天必不可少。我後來的老婆特別喜歡吃垃圾食品,尤其是辣條之類的。我覺得喜歡吃零食對於女孩子來說特別正常。


那我們再來說一下關於零食的開支,首先我們來說一下每次1000塊錢的零食,一個月至少買了三次,一個月消費了至少3000塊錢的零食對於我這樣的家庭來說是不可想象的,至少我是負擔不起的,如果我是你的話,我肯定會選擇放棄。當然這不排除你的家庭條件或者她的家庭條件特別的好,3000塊錢的零食對你們來說不算什麼,那麼這樣的話沒什麼不可接受。

接下來我們再說一下買零食的錢到底是誰來支付的?如果是女孩自己支付的,那麼我們沒有什麼資格去評判什麼,她有這樣的消費能力這是是自己的事情,如果你沒有這樣的經濟實力,而你們兩個又覺得各方面都適合的話,還是可以在一起的,如果你覺得你有一種吃軟飯的心理自卑感,你可以努力的提升自己,多去賺點兒錢。

如果這期間買零食的錢是你支付的,那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雖然說是男女平等,很多人在戀愛期間也執行的是AA制,甚至婚姻期間也執行了AA制。我想說的是戀愛期間執行AA制,我是理解的,而且是有道理的,戀人畢竟不是家人,但是我不會這樣做,為自己喜歡的人花錢我認為理所當然。婚姻期間執行AA制,我是接受不了的,兩個人是家人、是親人、是不分彼此的,如果執行AA制我認為是不合適的、不合理的、不可接受的。



戀愛約會期間,吃飯看電影由男生買單,這是非常常見的,也是被大眾普遍認可的,男生給女生買零食也是增進雙方感情的一種行為,至少我是這樣做的。但是你們只認識一個月,見面三次,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之後都會買1000塊錢的零食,那麼這個女孩會不會把你當成一個凱子、一個錢包?本著有便宜不賺王八蛋的心理來讓你為她花錢的話,我認為這個女孩人品是有問題的。無論她多麼漂亮,即便是你有能力承擔這種消費,我認為也應該分手。不然的話,無論你有多少家產,遲早也都會被她敗光。而且她如果是把你當成了一個錢包,那麼在你之前,她為了維持這樣的消費,肯定也會把別人當成錢包,我認為她對於感情是輕率的、不認真的、不嚴肅的。不值得你為她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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