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双流一出租房内,堆满了标称“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十余种品牌的“名酒”,包装精致,防伪标识等一应俱全,一时间难以鉴别真伪。可在卧室里却堆放着大量制假工具,暴露了制假行为。
1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了解到,该局查获了一起制作假酒案,犯罪嫌疑人用低价酒以次充好,灌装成高价酒,经过贴标、套上瓶盖、装箱等,制作出成品假冒白酒,然后对外销售,涉案假酒市场价值3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某、贺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查获
出租房门窗紧闭
原来隐藏着造假窝点
在双流区彭镇某村一两层楼出租房,经常门窗紧闭,民警多次上门进行一标三实的采集却未有人回应,屋内人员的可疑行迹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一段时间的摸排,发现该出租房疑似制假窝点。
2019年6月6日,双流警方联合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出租房进了检查,发现屋内多个房间内堆积着大量真假难辨的“名酒”,品种包括“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这些名酒包装精美,从肉眼看很难鉴别真伪。”双流公安经侦大队民警杨飞说,随后民警在二楼一卧室中发现了各种制假工具,包括酒的商标、瓶盖子、烫标装置等等,接着又找到了一些高档酒的空瓶和其他普通白酒。
随即,犯罪嫌疑人易某某、贺某某被当场挡获,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将涉案的假酒、制假工具进行了扣押,同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各类白酒的商标、包装等分别进行鉴定。经鉴定,共涉及侵犯11种注册商标。
调查
以次充好
灌装成高价酒出售非法牟利
6月12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给双流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两人均如实供述了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易某某是无业人员,在得知制作假酒有高额利益后,2018年8月来到双流区彭镇租了房子,自己一个人干起了制假的买卖。“酒本身不是假酒,只是以次充好而已,我自己倒进去。”易某某说,自己从市场上购买回来一些口感相近的高粱酒、品牌酒,以及高档酒的空瓶,通过灌装的方式冒充高档酒。为了做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他还购买了大量的防伪标志、包装盒等材料,通过贴标,套盖,外包装,制作出成品假冒白酒,然后对外销售。
“这些酒成本从十几块到几十元不等,售卖价最高可达10倍。”民警杨飞说,易某某通过在附近的市场上散发小卡片联系买家,随后自己开车进行送货,后来易某某一个人忙不过来,今年4月找到了贺某入伙,两人一同干了起来。
根据双流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的11种注册商标市场销售中间价的价格认定,涉案假酒货值金额以市场批发中间价计算的总价值为23余万元,涉案假酒货值金额以市场零售中间价计算的总价值为3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某、贺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不要贪图便宜,避免上当受骗。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摄影报道
部分图片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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