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进行时

市纪委监委以“三个聚焦” 推动“打伞破网”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纪委监委深刻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抓住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重要机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打伞破网”工作的政治定力和推进能力。

  聚焦督导整改,着力破解“打伞破网”难题。市纪委监委把中央督导作为改进工作的宝贵机遇和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对表对标中央督导要求,主动认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列出问题清单督整改。针对“三少一低”问题、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六下沉组督导指出的个性问题以及自治区党委整改方案中列出的共性问题,全市纪委监委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19大项、33小项具体整改措施,市、旗县区纪委监委同步整改。与中央督导组进驻时相比,全市立案案件增加56件,增长160%;涉案人数增加330人,增长330%;查处“保护伞”增加99人,其中,县处级“保护伞”增加4人,乡科级“保护伞”增加29人,高质量完成了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中央督导组交办件办理工作,市纪委监委盯紧案件线索抓整改,成立19个专案组,全部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牵头领办二类问题线索60件。同时,承办三类问题线索553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分办,严格办结时限,及时督促调度。累计立案114件,已经处理2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各10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认真做好反馈工作,506件实名举报件已经反馈427件。立足于严肃追责问责促整改,市纪委监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中央督导组问责建议清单中涉及我市的5个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共处理84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53人,已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诫勉谈话13人,作出书面检查16人,谈话提醒2人,对3个党组织进行了通报批评。

  聚焦深挖彻查,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战果。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对涉黑涉恶涉伞以及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战果。坚持点上深挖,确保全面起底不遗漏。对公安机关认定的185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筛查,调阅案卷2600多卷,提审在押人员159人,明示黑恶势力背后有无“保护伞”及其坐大成势的原因和责任,并对“两个明示”情况进行“签字背书”。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进一步树牢协同作战思想。两级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点对点”对接242次,相互移送问题线索327件。坚持循线彻查,确保连根拔起不放过。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法,既打“官伞”“警伞”,又坚决问责“庸伞”,综合运用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查办等措施,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和干扰。市纪委监委共提级办理重要案件11件,指定管辖1件。全市91件立案案件中,涉案10人以上的11件,占12.2%;涉案20人以上的4件,占4.4%;涉伞案件48件,占52.7%,其中,涉伞2人以上的24件。统筹全面推进,确保工作职责不缺位。具体落实中,市纪委监委实行班子成员联点督导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旗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蹲点督促各旗县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市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等重点部门进行了督导。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加大行业“治乱”力度,深入排查问题线索。

  聚焦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打伞破网”成效。落实中央关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要求,把“打伞破网”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坚决查处“村霸”问题。把利用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松山区刘月、元宝山区陈晓坤、孟繁臣等一批“村霸”,共立案涉黑涉恶的“村霸”式嘎查村干部20人。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嘎查村“两委”人员排查工作,清理严重违纪违法或受过刑罚的嘎查村“两委”人员167人。此外,为积极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市、旗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督导全市176个苏木乡镇(街道),结合“上访变下访”活动,累计化解基层信访问题310件次。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处理诬告陷害及扰乱信访秩序问题14件24人,为28名受到诬告、误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全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向48个地区、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55份。针对敖汉旗康中案、红山区“三眼帮”案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还专门及时向红山区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督促整改。

  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多举措 推动 “打伞破网”战果持续扩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元宝山区纪委监委深挖精打、稳扎稳打,持续掀起强大攻势,通过扎实推进“打伞破网”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不断扩大。

  立足于扩大覆盖面,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在区纪检监察网、“宝山纪检”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专区,并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零障碍发动群众挖掘线索。同时印发“打伞破网”宣传资料7万份、宣传海报400份,悬挂宣传条幅70余条,建立宣传橱窗6个,推送信息100余条,向社会持续宣传“打伞破网”形势任务、方法成效,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

  为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元宝山区纪委监委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区委巡察内容,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联点包案督导制度,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镇乡街、区直部门开展督导检查12次。督促重点行业部门做好摸排工作,下发线索排查函14份。持续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镇乡纪委书记带件下访,力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深入推进。

  对2013年以来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受理的1559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于发现的8个问题线索,全部重新进行核查,未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立案查处的乡科级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伞上有伞”情形。同步深入落实逐案筛查“保护伞”制度,会同公安部门,对225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摸清问题底数。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坚持快查快结,强化办案力量,明确办结时限,高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元宝山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5件,全部完成初核,查处涉嫌直接涉恶人员5名、涉黑涉恶“保护伞”8名、失职失责人员8名。坚持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扣押、冻结违法资财1735万元。

  敖汉旗纪委监委多措并举 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新突破

  敖汉旗纪委监委按照赤峰市纪委监委和敖汉旗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办涉黑涉恶案件5件,市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2件,已全部办结,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31人。以涉黑涉恶问题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组织处理9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移送检察院起诉1人。其中直接涉黑涉恶5人、“保护伞”1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失职失责10人。

  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推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织,多次安排部署、研究落实工作任务。通过多方对接,共组织召开协调会议16次,相互移送问题线索74件,其中,旗纪委监委移送公安机关线索18件,公安机关移送旗纪委监委线索54件,法院移送旗纪委监委线索2件。

  持续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350本,悬挂宣传标语400余条,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5万余份,发布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相关信息80条,开展电视访谈栏目1期。全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举报电话20部,营造了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工作的浓厚氛围。

  坚持深挖彻查,保持高压态势。制定《敖汉旗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战工作任务清单》,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清仓”行动,对自办的352个案件、公安机关侦办的9大类156件刑事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件,结案2件。对公安机关认定的23个涉黑涉恶团伙,按照“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进行逐案筛查。通过初步筛查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9件,目前,移送主管部门及其他地区处理25件,旗纪委监委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了结36件。

  坚持综合治理,净化政治生态。会同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关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监督行业乱象整治,开展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双推月活动,共受理问题线索42件,化解基层矛盾33件,有8人主动交代违纪问题,调整村“两委”成员19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集中精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松山区纪委监委彻查“保护伞”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松山区纪委监委找准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扫黑”与“反腐”相结合,强化线索排查,严肃执纪执法,“打伞破网”工作取得了实效。

  拓宽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近年来已办结、正在办结或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进行排查,逐案过筛;利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平台、举报窗口等,加强对线索的收集;通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治理及巡察工作重点内容,深入发现问题线索;对政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果断处置;从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中拓宽线索渠道。截至目前,已受理党员干部相关问题线索136件,完成初核133件。近期,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交办的82件问题线索实现挂牌督办、挂牌销号,已完成初核82件,其中立案26件37人,留置1人。

  突出重点,做到整治有的放矢。将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及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确定为整治重点地区;将基层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确定为整治重点人群;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确定为整治重点问题。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强化“保护伞”“关系网”筛查,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和公安机关侦办两条主渠道,采取“七步筛查法”强化筛伞工作。截至目前,“保护伞”问题立案5件,问责相关责任人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4人,正在立案审查4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其他人员18人。

  加强协作,建立通力合作机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政法机关及时移送给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优先处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会商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案件认真筛查,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确保除恶务尽。自2019年7月31日后,与政法机关定期相互通报情况、移送线索,保持常态化对接。严格执行与公安机关“点对点”对接机制,坚持“扫黑”与“反腐”相结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持续发力“打伞破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周密部署,主动作为,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涉伞腐败问题,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

  立足于加强组织领导,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组建了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挂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打伞办”并选配精干力量组成“打伞”专班。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的实施方案》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逐案筛查“保护伞”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水平。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了打击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了一批民生和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对于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坚持优先处置,并推行线索办理日报制度,对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挂牌督办、内部督查等方式,压实相关办案室和办案人员责任。截至目前,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共处置各类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103件。其中中央第15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31件,自治区、赤峰市和旗本级问题线索72件。中央第15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其他问题线索完成核查69件,剩余3件旗本级问题线索正在加紧办理。

  累计立案审查调查各类涉黑涉恶涉伞案件23件,涉及35人,因涉黑涉恶问题,建议罢免了2名村干部,建议取消了1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收缴违法资金45.5万元。其中以涉黑涉恶问题立案5件,涉及7人;以“保护伞”问题立案9件,涉及17人,立案审查科级“保护伞”7人;以民生和扶贫领域问题立案9件,涉及11人。与中央第15督导组进驻赤峰时相比,涉伞件立案增加6件,涉案人数增加13人(包括科级6人),涉黑涉恶件立案增加1件,涉案人数增加1人。涉黑涉恶分子被查处、“保护伞”被挖,在全旗上下形成了警示震慑效应,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对中央第15督导组指出的“三少一低”等问题,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主动对号入座、深查细照,研究制定了阿旗纪委监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一阶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共梳理问题24个,制定整改措施30项。坚持查改并举、打防结合,逐项对标对表,检查不足,认真整改。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主动加大问题线索彻查力度,新挖掘重要涉伞问题线索3条,立案增加6件,目前6名正副科级干部和5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或履职缺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深挖彻查工作初见成效。同时,加大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查办力度,逐案筛查涉黑涉恶团伙8个,挖出“保护伞”4人。加大“一案三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办案质效不高的18名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此外,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还通过召开重点行业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约谈重点行业部门负责人等方式,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旗自然资源局加大违法采砂治理力度,查处非法采砂案件8起,刑事立案3件,刑事拘留3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人,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巴林左旗纪委监委以“纪法衔接” 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林左旗纪委监委不断加大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工作力度,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实际,紧密对接党纪和国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严密。

  执纪执法主体对接,协同作战。巴林左旗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善细化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纪委监委机关工作职责,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既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又不越俎代庖。围绕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巴林左旗纪委监委通过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和协作,对重大案件,及时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同时,通过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司法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截至目前,已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6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4次,切实保障了专项工作全面推进。

  执纪执法程序对接,深挖严办。巴林左旗纪委监委不断完善与司法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程序衔接机制,厘清纪律审查与司法调查之间的界限和制度标准,明确案件移送的时间节点和期限。机关“打伞专办”与旗扫黑办、司法机关不定期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对接,对于涉及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的,要求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同时,建立完善案件审理部门、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对审查调查的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是否规范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证据链条完整、相互印证,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衔接。此外,巴林左旗纪委监委还切实将依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严格贯彻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使案件查办程序和环节符合党纪国法的规定。

  执纪执法运转机制对接,通力合作。巴林左旗纪委监委对内完善执纪执法既相互分工、相对独立,又彼此协调、相互衔接机制,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力度。同时,对外主动与司法机关准确对接,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点对点对接、联合侦办调查、逐案筛查“保护伞”“关系网”等工作制度,有效保障专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与旗公安机关“点对点”对接4次,互移问题线索20件,向旗扫黑办、旗检察院转出问题线索7件,收到旗扫黑办、检察院、法院移送问题线索25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