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色药库”开发将获财政支持,最高补贴3000万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19年度“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研发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

对入选的海洋药物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合作或落户青岛市的海洋创新药物合作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到位支出资金给予1∶1配套,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该研产合作项目,由合作双方按照费用支出共管协议管理使用。

申报条件共有5项,要求项目由海洋药物研发机构和合作药企联合申报。海洋药物研发机构是指在青岛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海洋药物研发服务的机构。合作药企是指国内外医药行业较为知名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海洋药物研发机构和药企合作双方设立银行专户,建立费用支出共管签字制度,申报项目承诺最终在青岛市实施产业化。但因转移、出让等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未能最终在青岛市实现产业化的,自愿交回财政扶持资金,如未及时返还资金的,将项目法人列入信用失信名单,并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资金。但是因技术变革、市场变化等原因项目最终未能实现产业化的,本着支持产业发展的原则,不予追回资金。

记者 王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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