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个聚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坚持法治引领、法治先行,着力加强政府立法、决策审查、行政执法等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201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青岛市在全部参评的100个城市中分别位居第一名、第二名。

聚焦高质量立法

不断增加有效制度供给

突出海洋立法,注重先行先试,先后制定海洋渔业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胶州湾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风貌保护立法,开展无居民海岛管理、海岸带规划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为国家相关立法提供了经验借鉴。将全部法规、规章草案征求市政协的意见,选取77家单位作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通过征求意见、实地调研等方式,打通政府立法联系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并完善集体会商制度,举办立法业务培训班,大力推进立法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聚焦合法性审查

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在市司法局成立决策法律审查处,负责市政府行政决策以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这在全国是第一家。推动市政府职能部门均设立法治机构,让专门的法治工作成为日常职责和任务。先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民意调查规定、听证办法、专家论证办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健全完善依法决策的制度体系。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将决策合法性审查延伸至镇街,在市、区(市)、镇街三级构筑起控制决策风险的“防火墙”,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聚焦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先后印发通知,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和要求,将行政执法置于“阳光下”;推动市本级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配备各类执法装备2.4万件,实现从立案到结案全程留痕,为执法活动安上“电子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谁审核”“审什么”“怎么审”,给行政执法戴上“紧箍咒”。在市直部门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实现了一个部门只有一支执法队伍;在各区市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组建市和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市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构建简约便民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机制,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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