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教師看“26條措施”:給技術人才“真金白銀”獲得感

臺籍教師看“26條措施”:給專業技術人才“真金白銀”獲得感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 路梅)大陸方面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26條措施”),中國人民大學臺籍教師林承鐸指出,相關措施進一步深化了此前的“31條措施”,在臺籍教師圈引發熱議,認為帶給大家“真金白銀”的獲得感。

林承鐸對中新社記者指出,“26條措施”的第21條與“31條措施”中的第3條結合,實現了臺灣人才在大陸就業與發展方面的“並軌”。從“科研研發”到直接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使有志於到大陸發展的臺灣人才可以將先前在臺灣的科研項目與成果“無縫銜接”地繼續在大陸發展,實際上就是人才流動零縫隙、零時差、零落差。這對有志於到大陸發展或是已經在大陸發展的臺灣專業技術工作者有著相當大的吸引力。不僅如此,第21條的適用範圍還擴大到了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這代表著大陸在更多領域向臺灣人才進一步開放。

2008年受聘於中國人民大學的林承鐸,是較早進入大陸高校任教的臺籍教師之一。如今他已晉升為中國人民大學中法學院經濟學系主任、副教授。他說,此前,臺籍教師及專業人員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工作時所簽署的合同基本採用港澳臺人員專用版本。“31條措施”出臺後,有許多單位已採用與大陸科研人員、教師同樣的合同版本。

“實際上,臺籍教師及專業人員在大陸就業最優惠的條件就是無差別的就業。”林承鐸說,“26條措施”的第21條在臺籍教師、專業人才就業方面所提供的“進階版”措施,就是實現無差別就業的一大進步。臺籍教師、專業人才在就業當中不會再受到“異樣看待”,同時也為他們規劃了深化發展的道路,是一項實實在在的進步。

2010年,林承鐸在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後研究期間曾經獲得柏林自由大學的邀請,本想申請公派訪問學者身份前往德國交流,由於西方知名大學普遍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約,需要經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外國大學、科研基金會的雙重遴選,林承鐸因臺籍身份無法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最後只好直接向德國DAAD學術中心申請並獲得短期學者資助前往德國從事訪學研究。

“如果能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派出,除在時間上更能滿足科研人員的需求以外,還有可能得到配套資金支持,有助於產出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林承鐸說,“26條措施”的第24條提到的公派留學資格,是多年來無論是臺灣學生或者臺籍教師十分關注的一項利好措施。如今他們可以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可謂一項重大突破。

林承鐸還指出,有些單位在評審副高級職稱到高級職稱時,會要求申報者具備任現職以來的海外訪學的經歷,而此前臺籍教師、科研人員只能自費前往,無法走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通道,只能自己承擔或者經校際合作項目,不僅增加自身負擔,而且積極性不高。第24條從根本上解決了上述難題,讓臺籍教師、臺灣學生髮展的道路又多了一個有力的支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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