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婷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提供线索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9)皖1602执1079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徐婷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提供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徐婷婷

性别

年龄30

身份证号3412811989****6601

住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沙土镇黄庄行政村何小庄

执行法院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 被告张士伟、郭静从2016年9月起于每月的10日前偿还借款5000元,2017年9月30日前偿还清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的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11662.91元,合计111662.91元(2016年6月4日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8.954%另行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 二、被告徐婷婷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徐婷婷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案件受理费2533元,减半收取1266.5元,由被告张士伟、郭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负责人电话0558-51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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