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縣部署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通城縣人民調解員隊伍管理,推進通城縣人民調解員隊伍規範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更好地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11月8日,通城縣司法局組織縣有關職能單位和各鄉鎮司法所召開全縣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籌備工作會議,全面部署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工作。

通城縣部署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工作

會上,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帶領學習了咸寧市實施《湖北省人民調解規定》辦法和咸寧市司法局《關於實行全市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工作的通知》,該局副局長鬍金甫從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要求和按規定時間報送信息三個方面就人民調解員持證上崗工作作了詳細部署。

通城縣司法局局長黎凌飛在會上強調,調解員持證上崗是加強通城縣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重要配套措施,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認識抓落實,深刻認識到此項工作是推進依法治縣、加強法治通城建設的需要,也是維護通城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的現實要求,同時也有利於加強調解員正規化建設、樹立調解員隊伍良好形象;二要明確任務抓落實,統籌推進人民調解員人員組織清理、資格審查和信息核實等工作任務;三要按照要求抓落實,切實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全面完成好調解員持證上崗各項任務。(通訊員:朱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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