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两肋插刀”?胶州17岁少年误入歧途

半岛记者 张盛倩 通讯员 张娟

俗话说“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朋友之间义气是不能少的。胶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一起盗窃案件,就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事儿。

小江(化名)系胶州市某村村民,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进城务工,认识了阿强(化名)并与其成为好友。阿强因琐事与王某(化名)发生矛盾,以熟人作案不方便为由教唆小江盗窃王某的摩托车,帮他教训王某。小江本来是拒绝的,但是碍于朋友的面子,在阿强的多次教唆下最终答应了下来。一天深夜,小江在阿强的教唆下伙同他人采取改装摩托车电路的手段盗窃了王某的摩托车。事后小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局自首,并将盗窃的摩托车归还。

小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小江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综合以上情节,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小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为其设置考验期六个月,由检察机关对其进行监督考察,并要求其家属加强管教。

小江的故事并不是个例,在青少年犯罪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的,“哥们义气”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检察官提醒:

1、交友需谨慎,择善而从。要明智而谨慎地把握友情,要乐交诤友,不交损友,不能以牺牲原则为代价维持所谓的友谊。

2、切忌盲目“义气”,理智地“两肋插刀”。在讲“朋友义气”时,理性一点,冷静一些。为朋友两肋插刀也应该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江湖义气”就变成了害人害己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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