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物業不管房屋漏雨,住戶一直沒交物業費,現在物業起訴了住戶,住戶該怎麼辦?

小悠心理


如果物業不維修房屋比較普遍,就構成沒有履行合同,屬於違約,業主可以以不交或少交抗辯。


業主生活圈


房屋漏雨,物業以單獨維修作為理由拒絕處理,認為應該自己掏錢維修,因此,業主拒交物業費。然而,之後物業進行整體維修,其他人家都做了防水,唯獨該住戶被排除在外。現在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未交物業費,住戶不知道該如何做了。

我們分析以下情況:

1.房屋漏雨是由於什麼原因。如果是裝修原因,那麼毫無疑問,是你改變了房屋的結構,自然應該自己維修;如果是外牆質量問題,在質保期內,應該由物業和開發商交涉解決維修;如果超出了保修期外,那麼應該動用維修基金維修,物業不可能自行掏錢維修,何況一個整體維修情況根本沒有物業能夠承擔維修費用。

2.業主有一定過錯。業主拒絕繳費也不是不可以,但你要留有物業不作為的證據。包括你去物業保修,物業不予理睬,而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這可以拒絕繳費。但是,只要物業接受了投訴,並告知這個屬於維修基金範圍,那就屬於受理。這個物業費恐怕你是無法逃掉的。

3.物業公司在小區進行全面維修,卻單獨把該業主的維修不處理,這是物業的責任。如果物業公司不是動用的維修基金,而是物業公司自己籌集資金進行維修,那麼物業是可以有選擇權的。可是物業動用維修基金卻獨獨把這一家留下,且房屋漏雨事實存在,那麼該業主只要留有確鑿證據,這個物業費是可以免交的!因為已經嚴重影響到你的正常生活,且單獨留下你的房屋,屬於物業的公報私仇和不盡職。

4.業主一定要有物業不予處理和本次其他業主處理完畢,而沒有處理你的房屋的證據,以及由於漏雨導致家裡盆盆罐罐的都在窩裡等雨。這是會影響到你能否勝訴的關鍵。

鑑於物業公司本次維修完畢的情況,你的拒絕繳費是屬於合理的。只要你所有的證據齊全,那麼你就不用擔心。物業不僅僅需要免物業費,還應該道歉,否則,物業就是絕對的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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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跟物業維權需要很大的耐心,我家房子的次臥三年前一場大雨,窗戶進水把窗臺和牆面泡了,當時物業雖然做了維修,但牆面和窗臺的損失賠償問題,物業一直拖著不處理,經過差不多兩年時間,和物業的交涉,問題最終得到解決。

我不拖欠物業費,只是由一次交一年,改成了一次交一個月的,每次都拖到最後才交,我們小區有電梯卡,欠物業費電梯卡不能用,不交也沒辦法。

每個月閒著沒事的時候,給物業打電話催促問題解決,給物業總公司打電話投訴。

聯合其他有同樣問題的業主,去物業辦公室找物業經理,催促問題解決。

反正就是不厭其煩吧,通過各種手段給物業施加壓力,但前提是不要讓物業抓住自己的把柄,如跟物業衝突,拖欠物業費等等。

物業是什麼性質的單位,估計大家都心知肚明,跟他們玩硬的,無異以卵擊石,但也不能軟,要有韌勁,讓他們覺得你比較難纏,糊弄不過去,問題就快能解決了。

如果已經被物業起訴了,建議不要打這樣無意義和必輸無疑的官司,跟對方協商一下,可以補交物業費,但物業也要有明確解決問題的時間,最好能擬一份協議。

物業起訴業主,多數都是嚇唬嚇唬業主,只要給他們交了費,他們也不會跟你死磕的。


陶源深處


首先物業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物業本身屬於服務業主的,現在房屋出現問題反而讓業主自行解決,於理不合,也不不符合簽訂物業合同的規定。

其次,業主本身因為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反而因為沒交物業費,起訴了住戶,想想都很冤枉是吧!但是事情本來是他的錯,因物業沒有履行怎麼,現在反而變成業主的錯了。物業費是該交的。如果交了物業還不處理業主才回有話說。事情要解決就不能以為的去抵抗他,要想著自己站回主動。

最後,可以聯繫業主大會對於物業的不履責可以換掉物業公司。本身一個物業公司還把業主不當回事,實在可恨,可氣。

物業就是個老大難問題,不要怕時間長,一定要堅持自己的觀點,直到物業解決問題,不能慣著他們。

起訴了,我們就應訴,答辯物業不履行該有的責任反而惡人先告狀。無法無天了,再不行你可以反訴他。拿出物業合同和他打到底。

加油,加油,加油。


only丶one滿堂講法律


親身經歷,大概是15年夏,物業聯繫我說我樓下住戶反映衛生間的天花板漏水,經過物業排查,懷疑是我的淋浴房防水的問題,我就聯繫裝修公司重新做了防水(我自己花費了2千多元),結果還是漏。我意識到可能不是我淋浴房的問題,果斷停用整個衛生間所有跟水有關的設施(幸好我家兩個衛生間),然而樓下的衛生間還是在漏水。就這樣停用了2、3個月,樓下告訴我說不漏了,我這才注意到天氣因素,地處江南,6月份有半個月左右的梅雨季節,7、8月份又多雷雨,後來又經過幾次觀察,只要是雨下得大一點時間久一點,樓下衛生間就會漏水,至此確認漏水是外牆滲漏造成。於是我找物業要說法(之間處理漏水問題期間還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搞得我一肚子火,就不在這裡展開了),物業不理睬,我就開始拒交物業費,之後物業來催討,我也是不理會,後來被催得煩了,我明確告訴物業:去起訴我吧,法院怎麼判我怎麼交,以後每年的物業費都這樣處理,但在你起訴我的同時我也會起訴,要求物業公開每年收取的停車費、廣告費的情況以及去向(業主的知情權)......然後16年開始直到現在,物業再沒有來催討過物業費。說這個事的目的,並不是對於我成功拒交物業費而沾沾自喜,我並不主張不交物業費,之前十年我也從未少交一毛錢物業費,只是想告訴大家,物業跟業主之間應該是平等的,最好能和平相處,但如果遇到無賴物業,也要找到正確方法處理。


夜188356031


其實,我們一直存在一個誤會,認為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屬於同一個公司,其實大部分都不是這樣的,即使他們是同一個公司,住戶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分別成立的法律關係並不相同。住戶與開發商是買賣合同關係,住戶與物業公司是委託合同關係。那房屋漏雨,應該找誰呢?

質保期內由開發商負責

在房屋質保期內,只要房屋不是因為人為的因素漏雨,那麼就屬於房屋質量問題,應該由開放商負責修理,如果開放商不處理的話,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投訴,或者投訴無效的話可以直接上法院告。要儘快去處理,因為拖過了質保期,房屋漏水就需要自理了!防水期限的時間一般是5年,如果在保質期內就可以找開發商進行處理,要求開放商補償,並且對房屋進行維修。

過了質保期的話,可能需要自理

所以,當住戶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業維修而不能解決問題,在質保期內就應該起訴開發商,而不是起訴物業公司;過了質保期的話就可能需要自行找人修理。

無特別約定,物業公司無責,有約定,從約定,物業費還是需要交的。

如果沒有與物業公司特別約定,物業公司是沒有責任幫住戶維修的,如果有約定的話,物業公司不維修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無論是哪種情況,住戶都不應該拖欠物業費,拖欠物業費的話,住戶自身也違約了。

總之,遇到房屋漏水,應當先去查明房屋是否還在質保期內,如果還在的話,就要求開放商修理和賠償,如果沒有在質保期內,就看當初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有無維修的條例,如果有。就要求物業公司維修,物業公司不維修,就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就需要住戶自掏腰包維修。

圖源網絡,侵刪。


南山法律人


先弄明白房屋漏水與物業毫無關係,在保質期內找開發商,保質期國家有規定你先看看在你收房時都會給你,裝修問題找裝修公司,樓上漏水到你家你可以找物業幫你協商或者樓上不願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決定權在你手裡,保質期己過那就要動用維修基金,如果你為人處世不好找誰都無法幫你動用維修基金,所以你一定要搞好鄰里關係,你以止理由不交物業費物業一但起訴到法院百分之百你輸,最好你主動找物業協商,主動去補交,一但追繳你還要承擔滯納金與相關費用,建議你主動為好別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別做那些張三犯事找李四麻煩的事。


用戶97879175678


物業一般都會將要維修的上報業委會,主要是業委會批不批。業委會不批,錢就出不來,就談不上維修了。所以最終的根源還是在業委會。我以前小區業委會幾個人把自家修的好好的,別人家要維修只能靠等,我家一等就是兩年半。一開始跟物業去吵架,物業把申請單拿出來說,他們早就簽字了,像你家沒欠費的都是優先安排的,但業委會不籤。這才知道,維修基金都在業委會那邊,他們要不給,矛盾都推給了其他業主和物業,導致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服務也一天不如一天。


sun145846904


這個問題在我所在的小區也出現過,事情還鬧得挺大的。後面為了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我還專門查了相關法律法規,業主出現這種問題應該分情況確認:

一、房屋是否還在質保期內,如果房屋還在質保期內的話直接找開發商出來,首先自己要積極的找開發商負責人反映,因為現在的開發商你不跟在他屁股後面追,基本得到的只能是口頭的答應,另外還要告知物業,讓物業也幫你盯著。現在的小區如果不是更換過物業的,物業和開發商基本都是有關聯的。

二、如果房屋已經超過質保期的,那就要看漏水問題的嚴重。

1、如果是個別的位置漏水,可以要求物業儘快派人處理,在找物業處理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報修證據留存,比如保修登記,電話通話記錄等,因為這些是以後維權的證據。

2、如果是大面積的漏雨,可能就需要動用維修基金,如果小區有業委會的可能好處理,申請維修基金處理還是比較方便。如果小區還沒有成立業委會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因為動用維修基金至少需要70%以上的業主簽字同意的才能申請到維修基金。因為申請維修基金需要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要求物業做一些必要的措施,防止漏水情況進一步加劇。

再者談談拒繳物業費的事情,個人覺得拒繳物業費是下下之選,因為一旦拒繳物業費,業主和物業的法律關係將變得非常微妙,業主明顯處於不利地位,以為你拒繳了,但是小區公共部分的維護物業也一直在做的,也就是說你在無償享有這一部分的服務,所以物業是完全有理由要求你繳納物業費的。在這期間最好是按期繳納物業費,然後在處理這些事情的事情,做好充分的證據留存,在無法和業主打成共識之後,就可以諮詢相關律師,做好充分的準備,起訴物業,只要證據充足勝訴基本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一味的以物業沒有做好服務,但是有拿不出切實的證據的,拒繳物業費的基本是不可能告贏物業的,因為無論是根據物業法還是合同法,業主拒繳物業費都是過錯方的。


ka風輕雲淡83471972


你的提問信息不夠明確,漏雨要先劃分責任,保質期內開發商負責,其他人造成的非質量問題責任由責任人承擔。

物業其實不負責維修漏雨問題,他們負責傳達漏雨信息。

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現在很多城市都要求開發商繳納質量保證金,屬於開發商的問題有不及時維修的,可以找住建局等主管部門投訴用保證金維修。

如果房子開始就有漏雨問題,建議投訴質監站,現在房子都是分戶驗收而且有噴淋實驗,責任人都是質監站。

別盯著物業不放,很多事情和物業無關,我做過多年物業,物業不背這個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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