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城的CBD 平頂山中央商務區西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鷹城的CBD 平頂山中央商務區西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19年第14次規劃審查會原則通過了平頂山中央商務區西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除商務商業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主要內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規劃項目位於平頂山市新城區,滍陽路以南、冬勤路以東、長安大道以北、秋實路和秋實東路以西地塊區域。

二、用地性質

N02-01、N03-01、N04-01、N05-01、S02-01、S04-01、S06-01、S07-01、S09-01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兼容商業用地。N05-03地塊用地性質為幼兒園用地,N01-02、S05-02地塊用地性質為廣場用地,N01-03、N03-02、N03-04、S08-01、S10-01地塊用地性質為防護綠地,N03-03地塊用地性質為加油加氣站用地,N03-05、N04-04、N05-04、S04-03、S09-02、S09-03地塊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

三、地塊控制指標

N01-02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6269平方米。

N01-03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594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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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2-01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7101平方米;2.容積率:不大於2.2;

3.建築密度:不大於22.0%;4.綠地率:不小於35.0%;

5.建築高度:不高於54.0米;6.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N03-01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55107平方米;2.容積率:不大於2.2;

3.建築密度:不大於22.0%; 4.綠地率:不小於35.0%;

5.建築高度:不高於54.0米。6.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N03-02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7499平方米。

N03-03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913平方米。2.容積率:不大於0.6;

3.建築密度:不大於40.0%;4.綠地率:不小於10.0%。

N03-04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8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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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05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4425平方米;

2. 綠地率:不小於80.0%。

N04-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47548平方米 2. 容積率:不大於2.5;

3. 建築密度:不大於22.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54.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N04-04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3994平方米;2. 綠地率:不小於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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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5-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47152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2.5;

3. 建築密度:不大於22.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54.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N05-03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5109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0.8;

3. 建築密度:不大於25.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18.0米。

N05-04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2390平方米;

2. 綠地率:不小於80.0%。

S02-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20515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2.2;

3. 建築密度:不大於22.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54.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S04-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9260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2.2;

3. 建築密度:不大於22.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54.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S04-03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3247平方米;2. 綠地率:不小於80.0%。

S05-02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8740平方米。

S06-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14088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1.8;

3. 建築密度:不大於30.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36.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S07-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58386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1.8;

3. 建築密度:不大於30.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36.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S08-01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11622平方米。

S09-01地塊:

1. 規劃用地面積:36734平方米;2. 容積率:不大於1.8;

3. 建築密度:不大於30.0%;4. 綠地率:不小於35.0%;

5. 建築高度:不高於36.0米;6. 商業比例:不大於5.0%。

商業比例是指規劃商業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S09-02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9018平方米;2.綠地率:不小於80.0%。

S09-03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9765平方米;2.綠地率:不小於80.0%。

S10-01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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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用地面積:10999平方米。

四、建築設計要求

1. S02-01、S04-01、N02-01、N03-01、N04-01、N05-01規劃建築以高層為主,S06-01、S07-01、S09-01規劃建築以小高層、多層為主。其餘以低、多層為主。

2.道路控制:長安大道、龍翔大道、冬勤路道路紅線60米,滍陽路、秋實路、祥雲路道路紅線30.0米,秋實東路、秋實西路、龍翔二路、祥雲三路道路紅線25.0米,祥雲二路道路紅線20.0米,龍翔三路道路紅線16.0米,祥雲一路道路紅線15.0米,祥雲四路道路紅線14.0米。

3.建築退讓距離:

N02-01地塊規劃建築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龍翔二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冬勤路道路紅線不少於30.0米;退龍翔三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N03-01地塊規劃建築退龍翔二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秋實路道路紅線不少於14.5米;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米;退西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東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N03-03地塊規劃建築退東側用地邊界不少於2.5米(退秋實路道路紅線不少於14.5米);退西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0.0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0.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N04-01地塊規劃建築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冬勤路道路紅線不少於30.0米;退龍翔二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5.0米;退東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0.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N05-01地塊規劃建築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秋實路道路紅線不少於14.5米;退龍翔二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西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0.0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5.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N05-03地塊規劃建築退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0.0米;退東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S02-01地塊規劃建築退龍翔大道道路紅線不少於30.0米;退祥雲三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祥雲一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S04-01地塊規劃建築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祥雲三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祥雲一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於15.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S06-01地塊規劃建築退祥雲路道路紅線不少於15.0米;退祥雲三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S07-01地塊規劃建築退祥雲路道路紅線不少於15.0米;退祥雲三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秋實西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秋實路道路紅線不少於14.5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S09-01規劃建築退祥雲二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祥雲三路道路紅線不少於8.0米;退西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退東側用地邊界不少於6.0米。(詳細尺寸見附圖)

4.交通出入口方位:N02-01地塊出入口通向龍翔二路、龍翔三路;N03-01地塊出入口通向龍翔二路、秋實路、秋實西路;N03-03地塊出入口通向龍翔大道、秋實路;N04-01地塊出入口通向秋實東路、龍翔二路;N05-01地塊出入口通向秋實路、龍翔二路;N05-03地塊出入口通向秋實西路;S02-01地塊出入口通向秋實西路、祥雲三路、祥雲一路;S04-01地塊出入口通向祥雲三路、祥雲一路;S06-01地塊出入口通向祥雲三路、祥雲路,秋實西路;S07-01地塊出入口通向祥雲三路、祥雲路,秋實西路、秋實路;S09-01地塊出入口通向祥雲二路、祥雲三路。

5.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築設計須滿足人防、消防等要求。

6.建築的體量、高度、材料、色彩應新穎大方,採用現代建築風格,並與周圍建築環境相協調,沿街建築立面應符合道路景觀要求,並滿足相關規範的要求。

7.圖中所標地上建築控制線距離為地上下建築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離,建築物的具體定位應根據其性質、體量進行控制,並嚴格滿足國家相關規範及省市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技術管理規定的要求。

8.規劃應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的要求。

(五)配建設施要求

1.地下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2.機動車停車位配建要求:住宅每戶不少於1.0個,建築面積大於等於140平方米的戶型每戶不少於1.5個。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建要求:住宅每戶不少於1.5輛。

3.配建社區服務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 N02-01、N03-01、N04-01、N05-01四個居住用地地塊的公共設施統一設置於秋實西路、龍翔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塊,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服務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1400平方米;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居家社區養老設施,建築面積不少於1400平方米;配建面積不少於1300平方米的文化活動站;配建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各居住地塊物業管理用房按照河南省相關規定進行設置。

4. 配建社區服務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S02-01、S04-01、S06-01、S07-01四個居住用地地塊的公共設施統一設置於祥雲路、祥雲三路交叉口東北角地塊,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服務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居家社區養老設施,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配建面積不少於930平方米的文化活動站;配建面積不少於210平方米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各居住地塊物業管理用房按照河南省相關規定進行設置。

5.配建社區服務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 S09-01居住用地地塊的公共設施統一設置地塊中部或主要出入口周邊,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服務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50平方米;按照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居家社區養老設施,建築面積不少於250平方米;配建面積不少於240平方米的文化活動站;配建面積不少於55平方米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各居住地塊物業管理用房按照河南省相關規定進行設置。

6. N01-02、N02-01、N03-01、N03-05、N04-01、N04-04、N05-01、S02-01、S04-01、S04-03、S05-02、S06-01、S07-01、S09-01、S09-02、S09-03地塊各配建一處公廁,建築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N02-01、N03-01、N04-01、N05-01、S02-01、S04-01、S06-01、S07-01、S09-01地塊各配建一處變電室,建築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N05-03地塊建設12班幼兒園。

7.本規劃用地分類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執行。

8.規劃場地內的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到100%,並符合《無障礙設計規範》(GB50763-2012)要求。

9.規劃場地內必須設置與居住建築配套的健民體育活動設施。

10.規劃用地內新建住宅樓房郵政報箱安裝率達到100%。

11.新建住宅項目應按平頂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平頂山市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專項治理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5〕14號)要求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裝置。

12.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預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

六、市政配套設施

1.給排水設施接城市給排水管網。

2.電力、電訊接城市電力、電訊管線。

3.燃氣接城市燃氣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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