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檢察院的入罪邏輯與判罰力度

與非法集資詐騙罪到底有什麼不同,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有過介紹,這裡就不再贅述了,那麼今天要說企業把錢拿去揮霍也好,投資也罷,做為一個企業的員工,一個銷售人員,雖然不是主觀意願,但也是被動參與了企業的非法經營活動。但我們真的只能坐以待斃嗎?不是的

之前有個例子正好可以拿出來說說,有個朋友的案子上訴第三次開庭,而且根據庭審看來改判的幾率比較大,所以來和大傢俱體談一談面對非吸的指控我們該怎麼去做?其實想告訴大家的事,只要自己覺得沒有錯,那就一直堅持這樣的觀點去抗爭!

先說說我的情況吧,我的案子是15年12月底爆發,距今大概有3年1個月了,其中經歷了看守所,送檢,起訴、判罰、上訴、發回重審、改判的過程,曲曲折折也經歷了很多酸甜苦辣,在這三年過程中我從一個非吸法盲成長為一個對非吸判罰有一定研究的“法律人士”,因為我始終認為我不構成犯罪所以我一直在自己的路上進行抗爭!

接下來我給大家分析分析我們家屬遇到非吸的指控時要做什麼?

首先確定在非吸案件中你家的犯罪事實是什麼?大部分家屬覺得我們就是員工,錢沒有到我們口袋裡,怎麼也能攤上這檔子事,如果按照單位犯罪來算你們這麼想法是很正確的,但是現在檢察院起訴都是以團伙作案不以單位犯罪來定性,那麼處於犯罪集團中你就屬於從屬關係,這樣檢察院就能將你起訴

其次就是你在這個非吸案件中承擔的作用,是股東、高管、還是普通業務員,如果是股東和高管又或者是業績很高的業務員那就別奢求什麼可以取保了(順便說一句有時我在回答某些家屬的提問,他們說道自己家人是公司法人,股東我就用事實的觀點說了一句基本是沒辦法取保了或是出不來,有些沒素質的人就噴我說我詛咒你們親屬,憑良心說我也想你家屬能出來,但事實就這樣我騙你們有意思嗎),如果是普通業務員,業績額度也不是很高,那麼按照現在經偵在追責過程中只要退賠基本上也不會起訴你,當然其中很多細節我就不一一多說了

然其中很多細節我就不一一多說了

再次就是關於很多人問到要不要請律師?我個人的經驗就是第一階段請個生活律師就可以了,我的整個案件流程中我就沒有請律師,自己蒐證,舉證,因為在庭上律師說話的機會很少,有時全程只會說一句話!有這個幾萬塊錢不如給你

至於說什麼花錢可以撈人的,找關係可以撈人的那就是純屬胡扯了,換位思考,你同案的人取保出來了,你家裡沒有取保出來你們會不會去經偵鬧?現在的大環境沒有人會來給你擔責!

總結就是經偵調查不要慌,自己先分析自己的情況,那些高管,股東什麼的不要在取保上費神了,把精力放在怎麼減責和經偵對你財產凍結上。

至於職能崗位的我建議還是爭取能把案底去掉,理論

下面是專欄律師針對非吸被告的辯護思路

案底去掉,理論上是不犯法的

下面是專欄律師針對非吸被告的辯護思路

被告是一名暴雷理財公司的業務員,數額不少,但大多數都是親戚朋友的錢

1.“我的家屬投入的金額上千萬,都沒有收回來,相當於我刑期是被家屬一步步壘高的”

公訴人:家屬的投資數額不能扣除;

律師:即使不能扣除也應當酌情認定

2.我帶被害人一個個去派出所登記,也向辦案民警告知了我的身份,他們沒拘留我,我就回家了,沒過幾天,來到我的住處抓獲我了

公訴人:不是自首;

律師:是自首

3.投資金額到期以後,本金又重複投資的

公訴人:應當累計計算,因為獲利了;

律師:重複投資應當扣除;

大部分法院:扣除;

少部分法院:不扣除。

注:法院的觀點均有判例支持。

4.只是掛單,既不是我發展的客服,也不是我維護的客戶,我也沒拿提成,我只是做個量

公訴人:應當算吸儲金額;

律師:應當結合詢問筆錄,合同等證據綜合認定剔除此部分金額

最後,從某個層面說,被告人也是受害者,自己也投了上百萬拿不回來,現在還要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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