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多月跑20次办不到不动产证!永丰副县长开现场办公会两小时解决

吉安永丰县“市政花园”地处城区中心,因位置不错,所以一二楼的商铺开售后咨询的人络绎不绝,

但已购买的业主却发现迟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们通过《问政江西》投诉开发商,称其拖延推诿,而开发商也叫屈称数月时间里跑了二十多次都无法办好不动产权证。好在事情引起了永丰县副县长京海华的重视,他专门召开临时现场办公会,两个小时妥善解决问题。

购商铺数月办不到不动产证业主投诉开发商

曾先生去年10月花费了1400余万元,购买了“市政花园”一楼近2000平方米的商铺开办酒楼,这些钱多是借来的,曾先生原想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能向银行贷款,用于偿还债务,可就因为不动产权证迟迟无法办好,他只能想各种办法筹措资金来还债。现在曾先生的资金压力大增,他心里打鼓:“办不下来证一点保障也没有,万一开发商卷款跑了怎么办?”


肖先生则是今年5月凑了50余万购买了“市政花园”一套临街店面,准备开一家文具店,原本计划赶在9月开学前完成装修并开业,也是因为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他错过了开业好时机,计划被彻底打乱,现在的店面仍只是毛坯。与曾先生和肖先生有一样遭遇的业主还有几十位,因为一再拖延办证,业主们将矛头对准了开发商。


开发商代建“市政服务大厅”政府放弃回购

记者找到了开发商吉安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建安房产)了解情况,建安房产的代理人肖学松称并不是开发商故意拖延,其中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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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项目获得的批复

原来,在2005年5月通过招拍挂手续,公司法人吴换炎花费了170万元取得了当地恩江镇欧阳修广场北侧(永丰中学对面)地块的开发权。吴换炎与永丰县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设一栋八层商住综合楼,名为“市政花园”,其中1、2层为公益项目楼,用于办证大厅、市政服务大厅等,开发商代建后由县政府出资回购;3至8层楼为商品房。随后,建安房产投资660万代建了市政服务大厅(公益性项目楼),工程于2007年8月竣工并在2008年6月顺利通过验收,建安房产也按要求缴纳了相应税费。

2010年11月,由于规划调整,永丰县行政中心建在佐龙片区,而办证大厅、市政服务大厅等配套设施也需要随之转移,县政府决定放弃建安房产代建的市政服务大厅回购权。经双方协商,建安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县政府220万元,建安房产则可自行处置原公益性项目楼,县政府则同意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公益性和商住综合用地”变更为“整体商住综合用地”。经过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后,2012年7月土地性质完成变更。

申请办证遭“不予受理”项目被指手续不全

因为总面积超过7500平方米,整体销售难度较大,2018年,建安房产委托永丰县房地产测绘队对1、2层建筑进行了测绘后分割成了242分户,开始对外销售。陆续有人购买后要求建安房产帮忙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始终无果,随后就出现了开头提到的业主们在《问政江西》投诉开发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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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对此,肖学松称建安房产也很委屈,因为业主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顺利完成了备案等前置手续,只等永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发证,但却迟迟没有动静,直到今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告知书》中表示,虽然建安房产提供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房屋测绘报告、土地分割表、不动产转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但仍不齐全,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需要建安房产按规定提交住建、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同意分割的批准文件并经县政府同意后,再重新申请登记。

补齐手续后仍未办理登记部门称应“重走程序”

为了能顺利办证,建安房产按《告知书》要求,分别向住建、房管、消防等部门申请批准文件。8月20日,永丰县房管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盖章同意并回复称“同意分割销售,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8月21日,永丰县住建局、永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也盖章出具说明称“经查阅相关资料,该项目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符合原设计要求,程序到位”,此外,“说明”还指出“该房建项目消防工程已经县消防大队验收合格,若进行二次装修,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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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住建局、永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出具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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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房管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意进行分割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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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房产取得的完税证明

原以为补齐手续后能顺利办证,新问题又出现了。永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黄玮、永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吴晗再次要求“一是应重新由县房管局颁发预售,正常交税费;二是重新认定房屋建设质量;三是由消防出消防安全方案;四是要进行稳评;五是县政府须重新明确由一户进行分割多少(因原县政府己明确只发一本证);六是房管、住建、消防、规划等须重新出具相关方案与证明”。

“哪有这样办事的,这不是为难人么”肖学松说:“公司安排了专人来对接此事,之前跑得不算,单从5月份到10月份的5个多月了,人家跑材料20多次就是办不下来,总是要补各种各样的材料。” 对此,吴晗回应,提出这些要求的依据,是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流程》中相关规定。记者发现其中提到“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房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准文件”,并没有黄玮、吴晗所提出“重走程序”的要求。

县五型办介入副县长召开现场办公会“解民忧”

带着相关问题,记者联系了永丰县“五型”办,“五型”办负责人立刻向分管副县长京海华进行汇报。京海华高度重视,为妥善解决问题,他召集了丰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地产管理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五型办等部门负责人临时紧急召开现场办公会。

会上,京海华提出,把所涉及部门召集在一起就是“让大家吵一吵,看看问题症结究竟在哪?而不是自说自话”。最终,通过讨论发现,问题出现在“不动产登记”环节,吴晗称系“当事人申报了错误的项目”,因当事人申报的是进行“变更登记”,确实存在手续问题。而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严春兰则表示,“变更登记”是针对同一权利人而言,而此事中房产发生了买卖,应适用“转移登记”,其前置手续都依法依规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负责最后发证,并不需要审核,理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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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发来照片称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始办理登记业务

找了问题症结和解决办法,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京海华要求:“既然解决问题没有障碍了,那在依法依规办事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按程序迅速为业主及建安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手续。”11月4日,有业主给记者发来照片并表示,永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始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业务,业主们对问政江西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也对京海华副县长的关注表示感谢。

记者手记

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贴了“横幅”更要落到实处

采访中,记者在永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都看到在醒目处张贴有“五型”政府建设的宣传广告、横幅,但这些部门个别领导的做法并没有很好体现有关精神。即便是当事人申请事项出现了偏差,申报了错误的项目,但作为熟悉业务的权威人士,这些部门领导理应主动作为,有担当有服务意识,给出合理化的建议,而不是让当事人在错误的道路上浪费时间和精力,一遍又一遍补材料走手续,也就不会出现“数月时间跑二十多次都办不好”的情况。

要推动“五型”政府建设,应大力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切实做好为民服务、为民解忧。这里要为京海华副县长点个赞,中午12点知晓情况后饿着肚子赶到会议室,临时紧急召开现场办公会,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召集到现场讨论解决方案,直到下午2点问题得以妥善解决,他又顾不上吃送来的盒饭,赶去参加下一个会议。


用两个小时的时间解决几个月都难有进展的问题,在会议中多次强调“合法依规的情况下,能一次办结的事情就应该一次办结,不能一次办结的也应该尽可能想办法,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京海华是在用实际行动将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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