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住建局原副局长柳锦明获刑 陕西退休后被查官员还有谁

榆林市住建局原副局长柳锦明获刑 陕西退休后被查官员还有谁

在退休5年多以后,曾任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的柳锦明被查。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榆林市房管局局长任上6次收受113万元,柳锦明获刑3年2个月。

柳锦明今年66岁。在2010年1月任榆林市住建局副局长前,曾担任了近5年的榆林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榆林市住建局调研员,2013年5月退休。

2018年9月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汉中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2月经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10日被依法逮捕。

2019年4月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柳锦明被查消息,称柳锦明纪律意识丧失,漠视人民群众利益,把公权力当做自己敛财的工具,多次在保障住房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柳锦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榆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柳锦明开除党籍处分。

法院认定,2005年2月至2009年12月,柳锦明利用担任榆林市房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六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13万元。调查期间,他已退缴全部赃款。

2018年9月,汉中市监察委员会在办理调查其他案件时,对柳锦明询问了解有关情况过程中,柳锦明主动交代其先后5次收受93万元贿赂的相关事实。之后又交代了汉中市监察委员会尚未掌握的收受王某20万元贿赂的相关事实。

2019年9月,汉中中院一审判处柳锦明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赃款11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原则,确立了“终身问责”制度。中纪委也曾多次提出,建立责任终身制,干部可以退休,但是反腐没有“退休”的时候。

梳理一下陕西反腐的情况,退休后被查的官员也不少见。

2019年5月31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了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被查的消息,此时,他刚退休1年零2个月。通报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还有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敏。2018年11月1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其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而他在2018年1月才退休的。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王曙晓,2015年7月因病退休,2018年4月25日被公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由此可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退休绝不是贪腐官员的“保险箱”。想要踏踏实实地安度幸福晚年,真的还是要“莫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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