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醫院原院長涉嫌受賄,贓款961.3萬!不收斂!不收手

黨委副書記段明福涉嫌受賄案,

11月8日上午,

在沂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11月8日9時,由淄博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沂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段明福涉嫌受賄案,在沂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7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段明福利用擔任淄博市第八人民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器械採購、藥品供應、工程建設、承包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職稱評選、人員招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35名個人和單位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961.3 萬元案發後,被告人段明福上繳全部贓款。

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段明福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認定事實和數額展開辯論發表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歷時兩個半小時,沂源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分人大代表、醫療行業的工作者等100餘人參加旁聽庭審活動。

據今年8月底的公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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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段明福違反政治紀律,黨員意識淡薄,在家設立佛堂、燒香占卜,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獨斷專行,弱化院黨委會和黨委書記職權,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持有大額投資型保險隱瞞不報;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群眾紀律,對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收取醫療費用負有領導責任;違反工作紀律,對有關承包科室違規發佈醫療廣告問題整改不徹底,導致問題連續發生,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器械採購、藥品供應、工程建設、承包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職稱評選、人員招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段明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完全背離了黨的宗旨和黨性原則,嚴重敗壞了黨的形象,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淄博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段明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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