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要內容:
1、什麼是等待期?
2、為什麼要設置等待期?
3、哪些保險產品有等待期?
4、等待期生病怎麼辦?
5、如何避免在“等待期”出現問題?
1什麼是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
(特別說明:因意外導致的等待期出險,一般無限制要求。)
【購買保險時的關注點】
① 等待期的時間長短
② 等待期內出險標準
③ 等待期外出險標準
2為什麼要設置等待期
設置目的:為了規避道德風險,防止逆選擇的發生。
逆選擇:是指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保險金的行為。
【分析】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如果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得病了再去買,那可能就沒有“保險公司”了。所以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中設置等待期是合理的,但是還要看等待期的時間長短以及責任的描述。
3哪些保險產品有等待期
重疾險:
等待期:一般為90天~180天;
保險責任:(後面有詳細講解)
壽險:
等待期:一般為90天~180天,因疾病死亡一般有365天的等待期;
保險責任:
① 意外身故保險金:一般要求在意外發生的XX天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死亡的,可以賠付50%~100%(各公司標準不同)。
② 疾病身故保險金:等待期內身故退還累計已交保費(不計息),等待期後身故。
(特別說明:自殺也可以賠付,但是必須要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後,才可以賠付。)
醫療險:
等待期:一般為30天;
保險責任:一般等待期內出險是免責,也就是說等待期內看病住院,保險公司不賠但合同仍然有效,等待期後出險的就可以賠付了。
(說明:① 等待期的時間越短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越有利。② 具體內容按照保險產品內規定為準)
4等待期生病怎麼辦
如果我等待期發燒感冒,或者確診輕症,又或者確診重疾怎麼辦?
【生小病】
對於等待期感冒、發燒和拉肚子,或者查出單次可治癒的疾病,都是沒有問題的,對重疾險理賠也沒影響。
【輕症】
如果等待期確診輕症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要求,有不同的處理結果)
① 合同結束:確診輕症後,輕症重疾責任終止,退還所交保費,也有返還現金價值的情況;
② 合同繼續:確診輕症後,輕症責任終止,重疾責任繼續。
【重疾】
如果等待期確診重疾,絕大部分重疾險等待期確診重疾即終止合同。退還累計已交保費(不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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