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郵基金經理鄧立新“老鼠倉”案件細節披露:8年賺了26倍

記得兩年前“中郵基金原投資總監鄧立新自傳出被帶走接受調查”的傳聞嗎?

當時市場傳聞鄧立新由於涉嫌“老鼠倉”而被調查,時隔兩年,該事件終於有了明確的答案。

近日,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鄧立新、孫德鴻、王紅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案, 隨著庭審公開,鄧立新的“老鼠倉”事件被揭露。

根據庭審相關信息,鄧立新自2009年3月至案發前止,單獨或夥同孫某鴻、王某一起操縱上海、北京兩地的12個股票賬戶,先於、同期或稍晚於中郵旗下的兩隻基金買賣相同股票。8年時間,鄧立新通過200萬老鼠倉本金,34.7億元的交易額,賺得5507萬元,收益率高達26倍。

前中郵基金經理鄧立新“老鼠倉”案件細節披露:8年賺了26倍

合謀細節也隨之水落石出,鄧立新負責提供相關交易信息,孫德鴻提供操作賬戶,並且約定產生的收益五五分成。庭審中,鄧立新等三人當庭認罪悔罪。但鄧立新對於5507萬元的非法所得的認定存在一定的疑問,表示罰金過重。

根據開庭信息,公訴人表示,鄧立新系為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金融機構從業期間,掌握了中郵核心成長混合基金、中郵核心優勢靈活配置基金的標的股票名稱、數量價格、盈利預期和買賣時間節點等非公開信息,利用上述掌握的非公開信息,自2009年3月至案發前止,單獨或夥同孫德鴻、王紅一起操縱上海、北京兩地的12個股票賬戶,先於、同期或稍晚於上述兩隻基金買賣相同股票。經有關機關統計認定,鄧立新涉及成交金額34.7億餘元,非法獲利5507萬餘元;孫德鴻涉及成交金額16.8億餘元,非法獲利2927萬餘元。王紅涉及成交金額1338萬餘元,非法獲利1628萬餘元。

有書證、公安機關物證和證人證言為證,鄧立新在2017年3月2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同一天被公安抓獲的還有孫德鴻,而王紅則是在2017年5月1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公訴書指控,鄧立新作為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所獲得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或告知他人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四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責任。鄧立新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

截至案發,鄧立新和孫德鴻還未就收益部分進行分成。按照雙方約定的分成,鄧立新和孫某鴻的各自獲利金額應為1250萬元,這部分獲利金額鄧立新和孫某鴻均表示認可。

不過,庭審中,鄧立新也對非法所得的認定有疑問。他認為孫德鴻個人賬戶趨同交易的信息源:一些來他提供的內幕消息,一部分源於孫德鴻個人的投資交易習慣。並且鄧立新對孫德鴻個人操作不知情。在法庭辯論階段,鄧立新表示,“罰金對於個人來講定得高了。我記得非法所得是3000多萬元,但是最後定的是5500萬元,不知道這塊證監會後來是怎麼定的。”

鄧立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他認為自己在認罪態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追繳違法所得,具有坦白情節。同時自己是第一次犯罪,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審判結結果顯示,審判長宣佈休庭,由合議庭合議後報請審判會討論決定,再另行宣判。

前中郵基金經理鄧立新“老鼠倉”案件細節披露:8年賺了26倍

作為投資界的一名老將,鄧立新儘管只有大學專科學歷,卻擁有長達近25年的證券、基金行業從業經歷,曾先後在工商銀行、華夏證券、首創證券、中郵創業基金等公司任職。在華夏證券,他曾任該公司北京三里河營業部交易部經理;在中郵基金,鄧立新曆任基金交易部總經理、投資研究部投資部負責人、投資部副總監等職位。並在2015年成立鄧立新投資工作室。現任中郵創業基金投資總監兼投研總部鄧立新投資工作室總負責人,管理中郵核心成長混合、創新優勢、低碳經濟、風格輪動4只基金。自2011年5月開始,鄧立新擔任中郵核心成長基金經理,先後共掌管5只基金產品。

據悉,鄧立新在公募基金圈子裡是一個低調而神秘的人物,曾經和任澤松、許進財合稱為“中郵三俠”。

2017年5月19日,中郵基金髮布公告稱,公司員工鄧立新因其個人行為,正在接受相關部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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