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中市率先探索加強鄉村治理新路徑

鄉村治理是社會治理的神經末梢,既關乎農民的切身利益,更關乎黨在基層的執政根基,是決勝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鄉村治理面臨著問題複雜、人才匱乏、風險疊加等嚴峻形勢,特別是作為鄉村工作主體的鄉村幹部,普遍存在理念轉變滯後、隊伍遞進機制不健全、考核與獎懲缺位錯位等問題。

為此,山西晉中市著力在破解鄉村治理難題上立新意、出實招,緊抓鄉村幹部隊伍建設這一核心,用好改革關鍵一招,出臺了《晉中市提升鄉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條》(以下簡稱《二十五條》),從頂層設計到制度形成再到落實效果看,與當前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不謀而合、高度契合,在山西省乃至全國率先走出了一條理念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的鄉村治理新路徑。

01

突出領導核心,讓基層組織更有凝聚力,更具號召力

過去鄉村治理上的兩件麻煩事,一件是基層黨組織在村級重大事務決策上作用發揮不明顯,黨對基層領導有所弱化;另外一件就是老百姓對村級事務不明白、不理解。《二十五條》實行村委會向村黨支部報告監督月例會制度,把當地村民想要的和村裡想做的結合起來,讓村民和村幹部面對面討論問題商量辦法。

現在,晉中市各縣都圍繞黨對基層領導弱化的問題,針對性拿出了具體措施。《二十五條》出臺以來,全市已經有6名科級以上幹部回村擔任支部書記,昔陽縣還創新提出“帶資回村”,對回村任職的書記,為所在村一次性給予5-15萬元的工作啟動經費;榆社縣將現有的5支便民服務工程隊進行規範,轉變為集體所有制性質的隊伍,做到自己的活自己幹,自己的事自己辦,在村民增收、集體經濟壯大的同時,提升了村民參與家園建設的主動性,增強了基層組織的凝聚力。

02

樹立選用導向,讓鄉村幹部工作有勁頭,政治有奔頭

《二十五條》中明確了幹部選拔重用向鄉鎮一線傾斜,每年提拔重用具有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經歷的幹部不少於10%,增設兩個事業副科建制崗位從鄉鎮事業人員中選用,具備一定工齡的鄉鎮幹部可調任縣城。這些系列政策,進一步拓展了鄉鎮幹部的晉升空間,打通了鄉鎮幹部的交流渠道,拓寬了事業人員的調任途徑,促使鄉鎮幹部工作更有勁頭,政治更有奔頭。據統計,《二十五條》出臺以來,提拔的市管幹部中,有40%以上具有鄉鎮黨政正職工作經歷,保證了鄉鎮幹部有了展示舞臺;14名35週歲以下年輕幹部擔任鄉鎮黨政正職,優化了鄉鎮幹部年齡結構;全市33名優秀年輕幹部主動到鄉鎮一線掛職鍛鍊,鄉鎮崗位更具吸引力。

03

提升待遇保障,讓鄉村幹部動力變壓力,壓力變責任

從鄉鎮民生事務保障經費的設立到農村主幹工資待遇的提高,從科級幹部回村任職享受一定待遇到優秀農村幹部可擔任鄉鎮黨委兼職委員,從生活條件的改善到幹部身心的健康,但凡是鄉村幹部關心關注、急需解決的,《二十五條》都做出了規定,都有了回應,真正把組織關愛變成了制度安排,這給鄉村幹部安心工作提供了堅強保障。目前,每個縣(區、市)每年為鄉鎮設立民生事務保障經費達到1000多萬,農村主幹的工資,東山縣平均在2萬元以上,平川縣平均在3萬元以上。

鄉村幹部待遇的提升,不僅讓鄉村幹部感受到晉中市委、市政府的關心,更重要的是讓他們感覺到了壓力,感受到了責任。正如榆社縣北馬會村主任張建明所說,作為一名國家退休幹部,回村任職多年,現在年齡大了,今年準備辭職,但是《二十五條》的出臺,榆社縣委一次性給我補齊退休後的工資差額部分,還按照農村主幹現行工資標準享受工作補助,兩項下來今年一共能拿到10萬元左右,自己一定要為村裡多辦實事,為村民多辦好事,否則就對不起黨對我個人的關心關愛。鄉村幹部待遇的提升,深層次釋放出幹部對工作負責、對責任履行的“政策紅利”。

04

優化管理職能,讓鄉村治理運行更規範,服務更到位

“過去辦事不方便,甚至連人都找不到,現在我們不出門,辦事人員主動上門服務”,左權縣龍泉鄉梁峪村村民接受採訪如是說。過去,左權縣的村級社會化管理人員最多達20個崗位,管理分散,待遇偏低,隊伍不穩,效能不高,甚至出現拿錢不幹活,幹活瞎糊弄現象。《二十五條》出臺後,左權縣將村級社會化管理人員由原來的1565人精簡為1057人,人均工資由過去的1000多元提高到了現在的8000多元,並採取公開聘用、競爭上崗的方式,重新對相關人員進行擇優錄用,並實行崗前與日常融合培訓制度,實現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形成了運行高效、責任到人的良好格局。

“整合村級社會化管理人員,實現一人多職多能多掙錢”,只是左權縣創新鄉村管理模式、落實《二十五條》的一個縮影。效果是唯一的“試金石”。借“二十五條”的契機,晉中市各縣(區、市)都在積極探索鄉村治理的新模式。如今,縣縣都有新氣象、村村都有新面貌,有了這一味“良藥秘方”,沉寂已久的鄉村活絡了筋骨,煥發了生機。

優化管理職能,農村如此,鄉鎮更如此。過去鄉鎮人少事多、人散事雜,站所多達十幾個,但每個站所幾乎都是一個人,力量薄弱,事務繁多,很容易出現一人請假、工作停辦的問題。對此,《二十五條》明確,將鄉鎮“七站八所”整合到便民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籌調配,提升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百姓辦事。管理職能的優化,讓鄉村兩級的運行更加規範,職責履行更加到位,工作效率不斷提搞,服務質量全面提升,對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服務能力意義重大。

05

加強管理考核,讓鄉村幹部責權更對等,履職更精準

《二十五條》的出臺,不僅為鄉村幹部提高了待遇,而且為他們明確了硬任務,提出了新要求,實現了責權一致。這次提出的鄉鎮考核內容更加突出重點,主要分交辦任務、自選任務、日常任務三方面,解決了過去對鄉鎮考核上下一般粗、面面俱到的問題。在結果運用上更加明確,對考核優秀的給予重獎,真正形成重基層、看實績的鮮明導向。

這次制定的管理措施不僅在面上有要求,而且在點上更嚴格,比如鄉村幹部走讀、請銷假、吃空餉等很具體、很細緻,極大提高了鄉村幹部的規矩意識。明確的考核任務,讓鄉村幹部履職的目標更強;嚴格的管理要求,擠掉了不作為、慢作為的空間。

06

實行減負容錯,讓鄉村幹部精力更集中,做事更擔當

過去鄉村兩級事務繁多,檢查考核氾濫、追責問責泛化。昔陽縣做了一個統計,縣裡100多個單位的對接任務要分解到鄉鎮7、8個副職頭上,平均每個副職要對接15-18個縣級部門,不僅承擔的事務性工作繁多,而且不少工作都是硬性任務,一旦有紕漏,就會被問責,鄉鎮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大打折扣。

《二十五條》明確為基層鬆綁減負,年初為鄉鎮列出責任清單,對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和各類檢查督查,必須經過常委會或政府常務會研究批准,明確鄉鎮黨政正職原則上每月回縣城開會不超過3次,同時建立了鄉村幹部容錯免責機制,對職權範圍、履職情況做了明確規定。鄉村幹部一致表示,今後可以放下包袱,騰出精力,擔當作為。

從初步效應看,《二十五條》的出臺,一是釋放了晉中市委、市政府關注基層、關愛基層、關心基層的明確導向和強烈信號,全市上下形成了熱議治理能力、關注治理能力、研究治理能力、提升治理能力的氛圍和合力;二是找準了基層的痛點,解決了許多突出問題,彌補了鄉村治理的短板,提振了鄉村振興的信心和動力;三是調動了鄉村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每條措施含金、含情、含責,大家從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中提升了做好工作的責任感,進而增強了對黨組織的信任感。

《中國扶貧》雜誌社編輯校對:王健任 崔筱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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