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率先探索加强乡村治理新路径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既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是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乡村治理面临着问题复杂、人才匮乏、风险叠加等严峻形势,特别是作为乡村工作主体的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理念转变滞后、队伍递进机制不健全、考核与奖惩缺位错位等问题。

为此,山西晋中市着力在破解乡村治理难题上立新意、出实招,紧抓乡村干部队伍建设这一核心,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出台了《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以下简称《二十五条》),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形成再到落实效果看,与当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不谋而合、高度契合,在山西省乃至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乡村治理新路径。

01

突出领导核心,让基层组织更有凝聚力,更具号召力

过去乡村治理上的两件麻烦事,一件是基层党组织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上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对基层领导有所弱化;另外一件就是老百姓对村级事务不明白、不理解。《二十五条》实行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监督月例会制度,把当地村民想要的和村里想做的结合起来,让村民和村干部面对面讨论问题商量办法。

现在,晋中市各县都围绕党对基层领导弱化的问题,针对性拿出了具体措施。《二十五条》出台以来,全市已经有6名科级以上干部回村担任支部书记,昔阳县还创新提出“带资回村”,对回村任职的书记,为所在村一次性给予5-15万元的工作启动经费;榆社县将现有的5支便民服务工程队进行规范,转变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队伍,做到自己的活自己干,自己的事自己办,在村民增收、集体经济壮大的同时,提升了村民参与家园建设的主动性,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

02

树立选用导向,让乡村干部工作有劲头,政治有奔头

《二十五条》中明确了干部选拔重用向乡镇一线倾斜,每年提拔重用具有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经历的干部不少于10%,增设两个事业副科建制岗位从乡镇事业人员中选用,具备一定工龄的乡镇干部可调任县城。这些系列政策,进一步拓展了乡镇干部的晋升空间,打通了乡镇干部的交流渠道,拓宽了事业人员的调任途径,促使乡镇干部工作更有劲头,政治更有奔头。据统计,《二十五条》出台以来,提拔的市管干部中,有40%以上具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经历,保证了乡镇干部有了展示舞台;14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优化了乡镇干部年龄结构;全市33名优秀年轻干部主动到乡镇一线挂职锻炼,乡镇岗位更具吸引力。

03

提升待遇保障,让乡村干部动力变压力,压力变责任

从乡镇民生事务保障经费的设立到农村主干工资待遇的提高,从科级干部回村任职享受一定待遇到优秀农村干部可担任乡镇党委兼职委员,从生活条件的改善到干部身心的健康,但凡是乡村干部关心关注、急需解决的,《二十五条》都做出了规定,都有了回应,真正把组织关爱变成了制度安排,这给乡村干部安心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每个县(区、市)每年为乡镇设立民生事务保障经费达到1000多万,农村主干的工资,东山县平均在2万元以上,平川县平均在3万元以上。

乡村干部待遇的提升,不仅让乡村干部感受到晋中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感觉到了压力,感受到了责任。正如榆社县北马会村主任张建明所说,作为一名国家退休干部,回村任职多年,现在年龄大了,今年准备辞职,但是《二十五条》的出台,榆社县委一次性给我补齐退休后的工资差额部分,还按照农村主干现行工资标准享受工作补助,两项下来今年一共能拿到10万元左右,自己一定要为村里多办实事,为村民多办好事,否则就对不起党对我个人的关心关爱。乡村干部待遇的提升,深层次释放出干部对工作负责、对责任履行的“政策红利”。

04

优化管理职能,让乡村治理运行更规范,服务更到位

“过去办事不方便,甚至连人都找不到,现在我们不出门,办事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左权县龙泉乡梁峪村村民接受采访如是说。过去,左权县的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最多达20个岗位,管理分散,待遇偏低,队伍不稳,效能不高,甚至出现拿钱不干活,干活瞎糊弄现象。《二十五条》出台后,左权县将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由原来的1565人精简为1057人,人均工资由过去的1000多元提高到了现在的8000多元,并采取公开聘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重新对相关人员进行择优录用,并实行岗前与日常融合培训制度,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运行高效、责任到人的良好格局。

“整合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实现一人多职多能多挣钱”,只是左权县创新乡村管理模式、落实《二十五条》的一个缩影。效果是唯一的“试金石”。借“二十五条”的契机,晋中市各县(区、市)都在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如今,县县都有新气象、村村都有新面貌,有了这一味“良药秘方”,沉寂已久的乡村活络了筋骨,焕发了生机。

优化管理职能,农村如此,乡镇更如此。过去乡镇人少事多、人散事杂,站所多达十几个,但每个站所几乎都是一个人,力量薄弱,事务繁多,很容易出现一人请假、工作停办的问题。对此,《二十五条》明确,将乡镇“七站八所”整合到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提升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百姓办事。管理职能的优化,让乡村两级的运行更加规范,职责履行更加到位,工作效率不断提搞,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05

加强管理考核,让乡村干部责权更对等,履职更精准

《二十五条》的出台,不仅为乡村干部提高了待遇,而且为他们明确了硬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实现了责权一致。这次提出的乡镇考核内容更加突出重点,主要分交办任务、自选任务、日常任务三方面,解决了过去对乡镇考核上下一般粗、面面俱到的问题。在结果运用上更加明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重奖,真正形成重基层、看实绩的鲜明导向。

这次制定的管理措施不仅在面上有要求,而且在点上更严格,比如乡村干部走读、请销假、吃空饷等很具体、很细致,极大提高了乡村干部的规矩意识。明确的考核任务,让乡村干部履职的目标更强;严格的管理要求,挤掉了不作为、慢作为的空间。

06

实行减负容错,让乡村干部精力更集中,做事更担当

过去乡村两级事务繁多,检查考核泛滥、追责问责泛化。昔阳县做了一个统计,县里100多个单位的对接任务要分解到乡镇7、8个副职头上,平均每个副职要对接15-18个县级部门,不仅承担的事务性工作繁多,而且不少工作都是硬性任务,一旦有纰漏,就会被问责,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

《二十五条》明确为基层松绑减负,年初为乡镇列出责任清单,对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和各类检查督查,必须经过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明确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每月回县城开会不超过3次,同时建立了乡村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对职权范围、履职情况做了明确规定。乡村干部一致表示,今后可以放下包袱,腾出精力,担当作为。

从初步效应看,《二十五条》的出台,一是释放了晋中市委、市政府关注基层、关爱基层、关心基层的明确导向和强烈信号,全市上下形成了热议治理能力、关注治理能力、研究治理能力、提升治理能力的氛围和合力;二是找准了基层的痛点,解决了许多突出问题,弥补了乡村治理的短板,提振了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动力;三是调动了乡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每条措施含金、含情、含责,大家从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中提升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进而增强了对党组织的信任感。

《中国扶贫》杂志社编辑校对:王健任 崔筱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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