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从交房日起门禁系统就不能用,消防箱形同摆设连消防管都没有,不交物业费合理吗?

骑驴撵狗1


首先确认的是,不交物业费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两个法律问题,不能混为一谈的,也不能作为因果关系的。

从你提问来看你们小区应该还未成立业委会,小区门禁系统从交房之日起就不能用的话,那这个就不是物业的问题了,这个是开发商的问题,这个要在质保期内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如果超出质保期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当时入住验房的时候应该就有这一项,我当时验房的时候就有这一项。还有关于消防设施的问题我觉得很奇怪啊,按照正常的来说消防部门每年都会对小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的,如果不合格的话会对物业下达整改通知的,我不知道你提出的长时间是多长的时间存在这种问题。我们小区物业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在消防通道画停车位被消防部分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贴在小区门口。

现在为什么小区业主和物业存在这么多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业主对于物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误解,几乎所有的业主都认为我交了物业费小区的所有事情物业都要处理,都是物业的责任,其实很多事情都不属于物业的。还有小区是所有人的小区不是一家一户的小区,所有很多事情物业都会有一个约束性的规定来要求业主按照规矩办事,因为只有这样小区才不会乱了套,而很多业主就不理解这一点,认为自家买的房子自己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物业是我请的凭什么管雇主的事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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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理由尚不足以构成不交物业费的合理理由。因为这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


“门禁系统就不能用,消防箱形同摆设连消防管都没有,”说明小区的配套设施不完善,

但这是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并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


当然,因某些客观原因,小区配套设施极不完善的前提下,让业主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也是不合理的。鉴于此,许多地区的地方性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都有下列规定: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适当减免。


那么应当减免多少呢?

部分地区明确规定:减免比例不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2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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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不断促使物业尽快完善小区的各种设施,但不交物业费不合适。因为小区的门卫,保安,及垃圾清运等等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若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话,这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的来源就没有着落。所以,一码归一码,物业需要尽快完善各种设施,业主也要交物业费,这样就能达到良性循环,不使业主和物业的关系进一步恶化,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退休王姐


消防配套和门禁建设是开发商的事,开发商交给物业啥样物业就按啥样管,你也说了从交房门禁就不好,消防水管缺失那就说明是开发商的问题


时光飞逝a岁月如梭


不交物业费只会让事情变的严重,可以找找物业协商,没有结果的同时,寻求法律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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