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親情迴歸 讓90歲老人有所養

90歲,本該頤養天年安享天倫之樂

奈何卻將四名子女告上法庭

昔日母子同行,今日對簿公堂

11月7日上午,第一法庭團隊在沱牌鎮某村委會巡迴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走進法庭的,一方是年邁多病的母親,一方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子女。

讓親情迴歸 讓90歲老人有所養

原告胡老太今年已90歲高齡,平時一直由大女兒照顧,二兒子和小女兒每月僅支付胡老太贍養費100元,而大兒子既未支付贍養費,又未出力予以照料。由於子女未能全部盡到贍養義務,胡老太於今年10月將四個子女告上法庭。鑑於胡老太年事過高,行動不便,該案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義,第一派出法庭團隊決定走進村委會開展巡迴審理。庭審中,除在外務工的小女兒外,其餘子女均到庭應訴。

“我希望我的兒子、女兒能夠每個月給我贍養費400元,能平攤我的醫藥費、護理費。”胡老太在法庭上道出自己的訴求。

大兒子:“我平時打零工生活,加之身體又不好,連自己都養不起,我每月最多給100元贍養費。”

二兒子:“我在成都帶孫子,沒有時間照顧,並且我也沒有退休工資,每月也只能承擔100元贍養費。”

大女兒:“我肯定會贍養母親,我可以繼續照顧母親,但其他子女必須承擔相應的贍養義務。”

小女兒:“法院怎麼判,我就怎麼履行。”

讓親情迴歸 讓90歲老人有所養

法庭上,幾個子女各有各的理由,遲遲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庭審中,審判長張揚、審判員姚亮聯合當地村幹部給到場的三被告做了大量工作,尋找矛盾糾紛的根源,向其耐心釋法明理,同時也通過電話向在外務工的二女兒講明法律規定並徵求其意見。

經過兩位法官仔細傾聽、耐心勸導,並結合實際情況給出合理的處理意見。最終,四被告達成了一致意見,胡老太繼續由大女兒照顧,其餘子女每月支付贍養費300元;胡老太今後的醫療費、護理費經醫保報銷後,由四個子女平攤。

“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本案通過巡迴審理、現場開庭、以案釋法,讓廣大群眾知曉贍養父母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將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同時在全社會形成敬老養老的良好道德風尚,不斷提升群眾法治素養,從源頭上減少該類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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