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懷安等13人批准逮捕

瓊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懷安等13人批准逮捕
近日,瓊海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等罪對陳懷安、彭海江、許強、蔡之毫、莫保、吳思飛、程強、許聲培、程飛、黃春陽、周林昌、程道松、陳煥霞等13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查,2002年以來陳懷安、彭海江、許強、蔡之毫、莫保、吳思飛、程強、許聲培、程飛、黃春陽、周林昌、程道松、陳煥霞等13人在瓊海市國營東太農場、會山鎮、石壁鎮、龍江鎮等地區長期通過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該團伙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稱霸一方,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秩序,對該地區形成一定控制力,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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