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棚戶區改造”

你所不知道的“棚戶區改造”

什麼是“棚戶區改造”

一般是指國家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這裡的棚戶區就是指那些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及“城中村”。

你所不知道的“棚戶區改造”

對棚戶區內的土地及房屋進行徵收的程序

一個“棚戶區改造項目”要予以實施,因土地所有權不同,從而導致的法律程序亦不同。我國土地所有權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國有,另外一種是集體所有。

對被徵收人而言,僅具有土地的使用權,但在涉及到徵收的情況下,要將被徵收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收回,地上房屋或其他附屬物亦同時交付,故必須要依法予以補償。

“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涉及到國有土地的部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條例》進行,涉及到集體土地的,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徵用公告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

你所不知道的“棚戶區改造”

注意啦!不能將兩種不同所有權形式的土地採取同一種方式收回。當然,國有土地徵收和集體土地徵收作為兩種不同的徵地程序,要實施又涉及到諸多問題,程序當中的某一個行政行為出現差錯,將又會導致徵收程序違法,構成“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實施行為不具備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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