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3種常見不合規發票,你知道嗎?

這13種常見不合規發票,你知道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下稱《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那麼,到底什麼樣的發票屬於合規發票,常見的不合規發票及相關票據又有哪些?以下這13種常見不合規票據,供大家對照自查。

1.未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

主要包括未填寫、填寫錯誤或者填寫簡稱等情形,其中填寫簡稱的情形尤為突出。付款方全稱應當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不能用簡稱代替,如果企業名稱確實太長,超過了稅控機可以顯示的字數,可以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備案規範的簡稱。

2.虛開發票

虛開發票也是常見的一種發票違法行為,範圍比較廣,比如:未發生業務卻開具發票;發生業務但是開具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以及由第三方非法代開的發票等情形。

3.假髮票

這13種常見不合規發票,你知道嗎?

這個就比較直接了,發票本身就是假的。目前辨別發票真偽的辦法越來越多了,一般可以結合票面防偽標識辨別,無法辨別的可以到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或者撥打開票當地的12366熱線查詢,還可以到當地辦稅服務廳查詢。

4.過渡期後開具的地稅發票

全面營改增試點實施後,地稅機關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家稅務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這裡是說不能開具,並不是指截止2016年6月30日不能入賬報銷。

5.跨地區開具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除國家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發票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跨規定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髮票。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髮票出入境。

6.大頭小尾發票

大頭小尾發票,俗稱“飛票”,是指開票方將發票聯按照正常金額開,而存根聯按照較小的數額開,這種發票在取得時是無法辨識,但是開票方是清楚的,在這裡也要提醒開票企業,大頭小尾發票開不得。

7.發票專用章不合規發票

自2011年2月1日起,所有的發票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再加蓋財務專用章。

經常有納稅人遇到這樣的情形:開票人在蓋章時沒有蓋清楚,然後在旁邊重新加蓋一次印章。這是不可以的,如果蓋章不清楚或者蓋章錯誤,應該直接退回發票要求對方重新開具並加蓋正確的發票專用章。

8.票面信息不全或者不清晰發票

發票上所有的項目都應當在開票時一次性如實填寫,如果有填寫不全或者填寫不清楚的情形,企業有權拒收並要求對方重新開具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壓線錯格,甚至票面信息超出紙質發票邊緣,都是不可以的。

這13種常見不合規發票,你知道嗎?

9.塗改票面信息發票

發票付款方名稱中一個字填寫錯誤,開票人提出可以在此處修正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實這種方式是不可取的。按照規定,如果發票項目在填寫過程中出現填開錯誤的情形,應當作廢並重新開具發票,不得手工塗改發票信息,存在此情形的,受票方有權拒收並要求對方重新開具發票。

10.機打發票採用手工開具的

現在這種情形越來越少見了,但是個別時候會出現開票方以開票機故障為由,直接手工開具發票,這種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確實存在開票機故障的情形,可以等修好後開具。

11.應當備註而未備註的

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應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銷售不動產和出租不動產,應當在備註欄標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未進行相應的備註的,屬於不合規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並且不能稅前扣除。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註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這13種常見不合規發票,你知道嗎?

12.自行打印專票銷貨清單的

全面營改增以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地區越來越重要,企業存在大批量採購貨物、服務的行為也經常會發生,有的企業在開票時可能會開具“貨物一批”,然後附一份自行打印的銷貨清單。這樣的專票也是不合規的,納稅人一定要要求開票方開具稅控系統開具的銷貨清單。

13.重複打印的電子發票

為降低納稅人經營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方便消費者保存使用發票,總局已經開始使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電子發票使用簡便,納稅人自行打印即可,但是在使用便利的同時,也面臨著重複報銷的問題,建議納稅人自行建立電子發票臺賬,防止重複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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