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明花圆生态农场1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内部成员享有使用的权力,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申请使用。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家庭成员都均等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要农户整户不消失,或是整户把户口迁出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这也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祖上和父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仍可使用的问题。

农户家庭使用村集体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属于农户私有财产,除了不能非法买卖,或是非法转让之外,拥有自主处置的权力,可以用来自己居住,也可出租给他人经营使用,还可以转让给本集体内的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农户。

农户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居住的话,长期在外居住的话,就会造成宅基地和房屋的闲置,在这种情况下,也并全是村集体不愿收回,而是收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难度一:农户所建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不经允许或是不是在农户自愿的情况下,村集体不得收回;难度二:农户如果选择有偿退出的话,还要看村集体有没有经济实力,如果村集体没有经济实力,无法给予农户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那么农户肯定是不愿意,村集体同样收不回。

所以说,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闲置的宅基地,并不是光看村集愿意不愿意,还要看农户愿意不愿意,同时还要兼顾具不具备收回的条件,三者缺一不可,如若不然就会出现宅基地闲置的情况发生。

当然闲置宅基地,不仅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不会给农户带来家庭增收,如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确值得需要去认真的思考,不过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何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需要结合实际的去谋划。

像我生活的地方,为了促进农村的发展,我所在地出台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指出“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每户补偿3万元,按照设计要求对房屋进行改造发展民宿的,每户补助3万元”。

说实话选择3万元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不多,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觉得补偿价格过低,而且一旦选择就意味着失去了农村的宅基地,舍不得!接受的都是户口已经从村里转出去的农户,他们在外要么有固定的收入,要么有固定的事业,长期在外居住,对农村的宅基地没有依赖,通过有偿退出变现,对他们对说无疑是一项额外的收入,又不能买卖,闲置着也是浪费。

户口还在村里的农户,一般不会选择3万元有偿退出,基本上都会选择3万元的改造补助。虽然说农村宅基地供农户免费使用,但是建房需要自己全额负担,现在有补助了,他们选择的话可以减少自己的支出,何乐而不为?

实施乡村振兴嘛,不光是给农户补助让他们把房子建的漂漂亮亮的就行了,为了让农户把房子建的漂漂亮亮的,我们这里还专门请了设计部门,结合村的实际情况给设计了房屋建造图纸,农户只需按照图纸就可以建造出外观漂亮、结构合理的房子,房子建好之后,不管是自住还是租赁出去开办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都可以。

为了农户发展经营,我们当地还配套了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通村公路,以前的通过公路等级低,安全系数差,现在我们正在对发展前景较好的村,有计划的按照“四好公路”的建设标准对通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最显著的表现就是将3.5米宽的通村公路拓宽至5.5米,公路两侧安装了安全防护设施,部分公路甚至是沥青黑化。

在这里只是简单的介绍分享了我们这里的做法,通过实施乡村振兴之后,农村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像闲置宅基地的现象能够得到根本的扭转,当然其它地区也还有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我们也可以学习借鉴。我相信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能够解决提问中闲置宅基地怎么办的问题。


农村一山货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留下的宅地基空闲着,村集体为什么不收回?

在我的记忆中,六七十年代,农村很少有闲置的房屋,大部分是破旧的老宅子,农村人都是两三代人住一所宅子,人住在草屋或者是人和牲畜同居一室也不罕见,居住条件极为恶劣。

农村真正开始大兴建房热也就是在八十年代,那时候农民手里有了钱,都以能住三间新平房或者三孔大窑为荣。

那时候鼓励人致富,新建房子申请宅基地也很方便,一般来说一份申请一盒烟就能搞定。按照政策交旧换新,但一般老宅子都用于牲畜储草和饲养牲口用,集体也懶得理会。在这种条件下,我观察,在我们农村,先先后后,村里人都另建了一套新宅院,在老宅基上重新翻盖的几乎没有,所以老宅废弃的很多。

到了新世纪,城镇化飞速发展,农村年轻人开始涌向城市,十几二十几年前刚建的房屋也开始人烟萧条起来,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在坚守,有的没有人住,也开始闲置起来。

祖传的老宅破败了,现在的新宅闲置了。有人问为什么村里不把破败闲置的宅基地收回重新利用呢?

其实熟悉农村情况的人都知道,过去人珍惜土地,建房造屋都舍不得在耕地上建,大部分都建在山坡上土地贫瘠的地方,收回变为耕地的价值不大。

另外,过去建房造屋在我们那个地区多采用石块为建筑材料,前后得花费好几年,现在废弃不用,拆掉处理也需要花费不小的费用,这个钱没有地方出。

还有,既然老宅基本家不用了,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愿意接受做为新宅基地的人几乎没有。也就是说,收了也没人用。

虽然说农村的老宅基废弃了,但无论谁家的房前屋后也会有几棵树木,即使这些树将来卖不了几个钱,只要长着,不仅绿化了老村老宅,也更是老户主对宅基地主权的宣示。

何况现在农村的土地种植人员越来越少,农民良田还种不过来,他怎么会对老宅基地感兴趣呢?

基于以上几种现实原因,村集体不会主动去收回农民的老宅基地的。

当然,我说的都是我们山区农村的实际情况,至于平原农村的老宅基怎样处理,就另当别论了!






闲聊农家


这个问题其实没那么复杂,绕来绕去解释不清,我来说。第一类,老宅有后辈,虽没农村户口,却房子还处在那儿,没人敢动。因合法存在,农村人谁敢违法动它。如果这宅基地没后人存在,叫绝户。这宅基地没人要,乡下迷信观念重,不发家。村里可以收回或村民可以占用,作为菜园或种苗木。第二类,上二代农村响应政府号召:多打粮食,多产娃。农村兄弟姐妹多,分家时屋在一起或不远处。故尔常说的一句话:同在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打断骨头连着筋,肥水不流外人田呗!同辈之间房子可以转让。有人跳出农门,房子转让同辈或晚辈。第三类,印象中是改革开放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农村造房没有很严的审批制度,易地建房,老房还留着,不算违规房。这类情况这十年内来看,再造新房,村里可以收回另派用场。



向往清丽地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着,村集体不愿收回,为什么?作为一名农村干部,根椐我们这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我想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按照国家法律,任何空闲的宅基地都属于集体所有,不论是否祖上和父辈留下的。而在农村往往政策归政策,现实归现实,好多人仍旧占有这些空闲的宅基地。主要原因是他们可以在这些空闲宅基地上,堆放菜禾,种点菜,栽上树,既可以给自己生活带来方便,又可以带来实际收入。农村人还有个传统观念,就是觉得老辈留下的家业不能败在自己手里,否则自己就是不肖子孫,愧对先人,于是抓住空闲宅甚地紧紧不放。再就是风水观念更是根深蒂固,觉得老辈留下的这个地方肯定风水地气好,可以保佑子孙家业兴旺,泽被后世。而农村干部都是土生土长,与老百姓盘根错节,有着千丝万镂的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是靠老百姓民主选举上台,虽然代表村集体,对这些七零八落,东一块西一块的零碎小地,既不能成方连片开发,也不能给村集体带来收入,还要冒着得罪人的风险,虽弃之可惜,却食之无味,只能任由占着。不过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发,环境卫生整治,违章拆迁,这个问题终究要提到议事议程上来的。


用户禾木丰庄园主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村干部也是身不由己的!


很多人可能比较疑惑,村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没人住了为什么不收回,分配给需要的人呢?其实这个村干部也是身不由己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农民私人的。有的人虽然户口没在农村,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他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谁敢动?



如果这家家里没有后人,同时宅基地还在,那么就可以把宅基地易主了(可以集体收回,也可以给其他需要的人)。

第二,农村宅基地如果要收回,就需要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拆房子有那么简单?首先可能有村民来阻工;其次拆房子不要钱啊?谁来出这个钱?很多村没有集体收入,穷的叮当响怎么拆?


第三,有的地方可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况。就是说房子没人住了,但是却可以转让给家族亲戚。有的人走出农村就把房屋和宅基地转让给了同辈或者晚辈,这种情况下怎么拆?

第四,有的地方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但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个听老辈人讲,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不是很严格,有的人易地建房还留着老房,这种情况也不好弄(会产生矛盾),短期之内应该是解决不了的(但这是个别情况)。


那这些宅基地和房屋到底该咋办呢?

第一,可以在村内流转。这个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情况,就不多说了。

第二,能收回的尽量收回。有的村集体有钱,可以对废弃的宅基地进行收回。

第三,实行废旧房屋利用。举个例子,现在有的村搞民宿旅游,就是利用的老旧房屋。把这些老旧房屋一改造,就可以给城里人来住了,还很受欢迎。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农村老宅,为什么荒废了很多,集体也不收回?我说我的几点想法!

我的想法受见识所限,肯定会有异议,也借此交流一下。

第一,最关键的一点,老宅是根,是千百年来中华文化根。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还乡就是向祖先汇报,向乡亲证明,这种根的意识是中华民族绵延不断的文化根基,所以不是轻易能断的。落叶归根是正途,零落他乡是悲哀。这老宅能随便收么?!

第=,家是以宅为依托的,国人顾家是中华文明的魂,中国人亲缘观念特别重,这种观念大而化为爱国情,也不别轻弃!

第三,传统上私产,宅子最不可动,很少有人愿冒天下之大不讳,冲击这灵魂最后的安放地!

别的朋友也说了很多,在下学习之余,谈以上看法,我是新泰江雪,欢迎讨论!


江雪3908


其实,题主说的这个问题有些不太准确。空闲的不只是宅基地,而是地上存在的老宅和危房以及和这些房子搭配的宅基地。那么为什么村集体不愿意收回这些限制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呢?

出现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原因就在于地上房屋的存在。即便是这些老宅子、老屋子不能确权、也没有房产证,但是其所有权还是在其后代的手中。而对于私人所有权的房屋,村集体是不能随便的做出处理的,需要听取所有权人的意见才能决定如何处理或者不处理。这也是现在为什么农村有那么多的老宅子闲置着,还占着有限的宅基地,但是村委会还不收回的原因。

对于这一点来说,应该和国人的习性有关系,能多捞一点为什么要吃亏呢?能多占一块宅基地就多占一块,哪怕是闲置着、不使用,也要保留着。万一哪天拆迁了呢,还能多分得一份补偿金。对于这种想法来说,是无可厚非的。先人留下来的房子,哪怕是破一点,那也是自己的。我就是留着当个仓房、常年的空着,我也要留着,谁也没有办法。还有的就是还在梦想有一天老宅子的宅基地真的能划到自己的名下,这不就多一块宅基地了,现在的宅基地多紧张啊。

而且,这类老宅子村集体是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去收回的。想收回,必然要对房屋进行补偿,补偿低了村民能干吗?有一家给的高了,其余的就不能低了。这样的话。莫不如等着房子倒了之后直接收回宅基地,虽说时间长点但是省钱啊。所以,这应该是大部分村委会、村小组的做法。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管理很严格,如今一户只能够一宅,一户多宅的情况都是不合法的,要是有一户多宅的现象,那是可以收回多余的宅基地的。不过现在很多的农村都有一些祖上留下来的宅基地空闲着,看起来很浪费土地,为何村集体不愿收回呢?

祖上留下的老宅要是不倒塌,村集体不能够随便收回

现在的农村都出现了空心村的现象,村中心都是一些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屋,这些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一直都是闲置着宅基地,看起来也是挺浪费资源的。不少人就呼吁要将这些宅基地全部收回。

不过说收回容易,实际操作却不容易。这些宅基地都是一些农民祖上留下来的,虽然现在都申请了新的宅基地,但是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只要以前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那都不能够随便收回的。

而且就算是村里统一进行收回,那也只能够等这类房屋倒塌之后才可以收回的,要是祖上的老宅还可以居住没有倒塌,随便收回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村里自然不愿收回了。

农村房屋倒塌的闲置宅基地,想收回需要进行补偿才有人接受

再者就是对于农村房屋已经倒塌的宅基地,虽然有理由可以收回了,但是想收回还是很难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农民不理解也不接受。毕竟这以前都是他们的老宅,说收回宅基地就收回,肯定是不行的,很容易造成纠纷。

所以现在对于这类宅基地,一般也只能够有偿进行收回,那样农民才愿意接受的。只不过要是村集体经济不繁荣,村里面也是没有余钱来有偿收回宅基地的,村集体也自然就不愿收回这类宅基地的,都是钱没有到位的原因。

可以说针对这类闲置的宅基地,收回是一种趋势,只不过如何收回,什么样的宅基地才能够收回还是需要商榷的,只有照顾到了农民的情绪才可以顺利收回。毕竟土地在农民心里的地位可是非常大的。


老王谈养牛


虽说为了集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很多地方规定空闲农房和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应该由集体收回,但很多情况下,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虽然空闲着,但不符合集体收回条件,所以仍归个人使用,即使是符合收归集体的条件,也很少有听说宅基地被收回的,这又是如何呢?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农村,子女们通过继承获得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农房,并且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即使空着闲着没人住,也不能收回。但一旦宅基地上的农房损毁、倒塌,根据规定召开宅基地就不归继承人使用了,由集体收回。实际生活中,不管房子损坏到什么程度,只要不倒就可以继续使用,进一步说,即使房子倒了,只要在宅基地上有一堆废砖乱瓦堆着,房子仍然是你的,宅基地没人去收回。



一般什么样的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呢?农村五保户,也就是无儿无女,又没有老伴儿的人,在世时无人照料,这样的就可以申请五保,由政府进行集体供养,五保户去世后房子就不能留给其他亲戚朋友了,村集体顺理成章收回宅基地,也算是享受集体供养的费用吧。当然,如果虽说符合五保户条件,但是不想申请集体供养,由侄儿、外甥或者其他人来照料生活,那房子就可以根据意愿赠送给别人,村集体无权收回。不过不能既选择集体供养又不想把农房充公,没有这等好事,目前在村里恐怕只有这一种情况是将农房和宅基地收回的。



除了这种情况下收回宅基,地其他情况基本不收,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生活生存的基本,虽说农民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在他们眼里审批给自己使用的宅基地就是自己的了,一代代流传下来根深蒂固的思想,村集体也不愿去得罪人,硬要从别人手里收回宅基地,毕竟打擦边球的话可收可不收。

现在基本上各地各村都是这种情况,不过也保不齐哪天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摸排整顿,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使用规定的,房屋倒塌的,长期空闲无人居住的农房进行收回,到那时恐怕也只能乖乖交出去。


一品小十六


题主这个问题,三农观察汇愿意逐个解答。农村确实有闲置农房,也有因房屋倒塌造成的闲置宅基地,但我们这里并没有像网上所说的有大片的闲置宅基地的情况。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主人是哪些?他们现在生活在哪里?有些是曾经的农民,由于外出经商、创业,有的已在城市和集镇买了房而‘’安家落户‘’,而有的农民在家通过自已的辛勤劳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在农村新建了宽畅的住房。



为什么不修或不建呢?这些在五六十年代甚至更早建的老房子,宅基地面积都很小,每户基本是一间,而且是一户挨着一户,按现在拆旧建新的话,一是由于相连户难以协调统一,二是在自己的宅基地新建也不夠一家使用,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人用来重建住人的。


村集体为什么不愿收回呢?这些闲置的老房子是农民合法的私有财产,而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就是合法取得的,所以这些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农民都有使用权证。倒塌的宅基地也有农民在不断修复,用来堆放杂物,圈养牲畜。这些合法取得老房子和老房子合法占用的宅基地,村集体是无权无偿收回的。

这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怎么办?我们这里的做法是,对于已批准建新而不拆旧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拆除。对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旧房危房符合规划的允许原拆原建。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村民,允许拆旧建新。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地区,偿试村集体或者村民利用自己的闲置农房、宅基地用来兴办和出租或联营发展民宿、旅游、电商等新产业,激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三农观察汇个人认为,有部分离土离乡的农民等老了或许还要回村回乡,那些仍在农村的农民还会在生活需要时,再次使用这些闲置的宅基地。不收回闲置宅基地是不是也有这些考量呢?您认为呢?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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