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啦 无证排污依法整治

琅琊新闻网讯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发布《关于人造板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纳入申领范围排污单位必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属于无证排污,将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各排污单位务必按时申报排污许可证,咨询电话8116087。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兰山区结合实际,将人造板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事项进行公告。

据了解,申报范围为根据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人造板行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的暂行规定,暂按照“简化管理”类别进行排污申报的企业:位于允许建设区域、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纤维板制造、刨花板制造企业;位于允许建设区域、符合政策要求的年产1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造板制造排污单位。除以上企业,其余纳入“登记管理”类别,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登记管理模块更新后再行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为11月底前。请“简化管理”类别排污单位尽快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完成填报工作,务必于11月底前提交审核。

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注册、登录。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人造板工业》的许可条件、申报程序、填报材料、填报内容等规定,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到“市”级审批级别。

据了解,自2020年1月1日起,纳入申领范围排污单位必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属于无证排污,将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

临报融媒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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