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奈曼旗校內課後服務工作開始實施啦!

為了進一步提高教育服務能力、滿足家長接送便利和培養學生綜合素質、拓展學生學習空間、推進素質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小學校內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和《中共通遼市委員會、通遼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奈曼旗委員會、奈曼旗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奈曼旗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旗實際,奈曼旗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做好中小學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相關組織安排具體介紹如下。

一、課後服務的時間和範圍

校內課後服務自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啟動實施。按照學生申請、學校立項、統籌安排的原則制定實施方案,以學期為節點,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和自願接受校內課後服務學生需求,開展針對性校內課後服務,滿足學生個性化需求。

學校在每週一至週五開展課後服務,每天的課後服務時間由學校按照不同學齡段特點、季節情況、家長意願和學校實際合理確定。按照《通遼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原則上走讀學校課後服務時間不超過2課時。

二、課後服務內容和形式

服務內容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學校靈活安排學生閱讀、體育鍛煉、發展藝術特長和勞動實踐活動,積極開展科普活動、創新教育、娛樂遊戲、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輔導幫助。開展課後服務時,學校將重點做好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的關心關愛工作。


三、課後服務經費

依據《中共奈曼旗委員會、奈曼旗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奈曼旗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中“探索建立課後服務政府、學校、家長多元經費分擔機制,充分利用學校教室、活動室、師資等條件,堅持成本補償、非營利性和學生、家長自願原則,向學生收取部分費用”的政策,並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小學校內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精神,政府和學校承擔設施設備投入及水暖電等費用,教師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勞務部分由家長承擔,具體收費標準因校制宜、合理確定。不開展課後服務的學校和教學點不收取課後服務費。

審核:李文靜

終審:王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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