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助力弱者反家暴

丈夫时常对妻子拳打脚踢,妻子在多次报警后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并向被告方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月初,原告张某到法院立案时,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鼻子也明显受伤,经询问,原告述称其头部及鼻子的伤系其丈夫方某殴打所致,并称方某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常对其进行威胁,张某因此多次报警未得以改善。

考虑到张某的情况,法院及时立案受理并联系了方某本人,方某承认殴打张某,但其态度强硬,思想较为极端,并不配合法院工作,调解难度较大。

案件审理期间,张某在法院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怕方某会对自己做出极端行为,并向法院提出了人身保护令申请,法院经向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对张某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后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于当日向方某本人予以宣读并送达,同时向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各送达一份。

方某收到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有所缓和,向妻子张某承诺改掉打人恶习,张某同意再给方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该案以张某撤诉结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