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店員辭工說走就走 老闆醉駕回店處理被舉報

文/羊城派記者 林翎 通訊員 劉洪希 侯強元

中山一店員辭工說走就走 老闆醉駕回店處理被舉報


11月8日凌晨,中山南頭鎮一家商鋪的員工“阿輝”通過手機短信向商鋪老闆林某辭工。喝了酒的林某再次駕車回到商鋪處理,沒想到南頭交警隨後趕到。經現場檢測,林某涉嫌醉酒駕車。11月11日,司法檢驗報告確認了林某醉酒駕車的事實。

11月8日凌晨2時20分許,南頭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接到報案,稱停在南頭鎮人民路一家商鋪門口的一輛粵T19***號牌小轎車的司機有酒駕嫌疑,請求民警到場處理。值班民警當即趕往現場核查。

期間,民警確實發現某商鋪門口停著一輛粵T19***號牌小轎車,當事男子林某也承認了自己酒後開車的事實。現場酒精檢測結果顯示林某呼氣酒精含量超過醉駕標準。

在詢問過程中,林某稱之所以不顧危險酒後駕駛車輛來到店裡實在是沒有辦法。

原來,他在人民路開了一家商鋪,並僱用一名叫“阿輝”的男子看店、銷售。阿輝平時還算比較老實,但經常帶來朋友來商鋪,而且還自掏腰包從商鋪購物招待朋友。一來二去,曾經很老實的阿輝開始越來越不負責任,經常說一聲“請假”,就店也不看跟朋友“走人”了。

11月8日凌晨,林某在南頭鎮某大排檔吃宵夜喝酒後,駕車回到商鋪做阿輝的思想工作,要求阿輝安心工作,並當面斥責阿輝帶來的幾個朋友不要再來影響工作,隨後駕車回家休息。凌晨2時左右,他突然接到阿輝發來的手機短信,稱要辭職馬上離開。因擔心商鋪無人值守,情急之下又駕車回商鋪看店,沒想到回到商鋪沒多久就有交警來到了現場。

民警隨後將林某帶往南頭廣濟醫院抽血備檢。11月11日,司法鑑定結果顯示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7.5mg/100ml,屬醉酒駕車。根據相關法規,林某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任何情況下,喝了酒後都不應該駕車。如在喝酒後確有突發事情需要處理,應乘坐公共交通車輛前往,或聯繫朋友幫忙,切勿抱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否則將害人害己。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魏琴
審籤 |吳瑕
實習生 | 梁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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