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款起争执,男子报警揭合伙人“老底”

  (通讯员 徐翠翠 曹晨露)

  “警察同志,我要举报有人在2007年12月16日偷了一辆电动摩托车。”11月7日,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王某报警。

  据王某称,他要举报的人正是他的生意合作伙伴马某(男,30岁,阳新人)。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前些日子,王某与马某一起收购了一批废铁,收购费用、运费均由王某出资,马某只负责联系运货司机。待王某联系好在河北的买家,将货运出时,两人却因收款起了分歧,马某想让司机将货送到后,报自己的账户收款。钱全是王某出的,王某当然不同意,随后两人不欢而散。

  王某再联系马某想商讨收款一事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入了黑名单。见马某对自己避而不见,王某便猜测马某是想独吞这笔钱。虽然王某也有司机的联系方式,可司机毕竟是马某找的人,王某还是要跟马某“说个清楚”。

  苦苦找人的王某于11月7日终于在一家餐厅堵住了马某。

  面对王某的质问,马某仍然坚持用他的账户收款。

  “买废铁的钱都是我出的,为什么你去结账?”王某十分不平。

  意见不合,两人又起争执。见马某还带着几个男青年,王某自知鸡飞蛋打捞不到任何好处,可马某的行为彻底激怒了王某,为了“出这口气”,王某拨打110举报“马某于2007年12月1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盗窃一辆电动摩托车”。

  据查,2007年12月16日,手头拮据的王某伙同马某、刘某窜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盗窃了一辆电动摩托车(价值2116元),事后,王某、刘某两人均被抓获到案并判刑,但马某却潜逃在外。

  11月8日,东岳路派出所民警将马某抓获。目前,马某已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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