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民警巡邏途中抓獲非法捕漁男子,提醒:非法捕漁要不得

竹山民警巡邏途中抓獲非法捕漁男子,提醒:非法捕漁要不得

近日,竹山縣公安局寶豐派出所民警在巡邏至鳳凰大道河道處時,發現一男子正在河邊電魚,於是,執勤民警果斷處置並將該非法捕漁男子雷某抓獲;雷某當天非法捕獲的30餘尾河魚,1套電瓶裝置、2個網兜等已全部被依法收繳。目前,該案已經移交竹山縣水產局作進一步處理。

竹山民警巡邏途中抓獲非法捕漁男子,提醒:非法捕漁要不得

警方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明文規定,非法電魚者,輕則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竹山民警巡邏途中抓獲非法捕漁男子,提醒:非法捕漁要不得

在此我們要提醒廣大市民,電魚、毒魚等非法捕魚手段會對漁業資源造成較大破壞,並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希望大家能共同保護水資源,共創和諧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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