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財險前三季度業績“回暖”正積極探索健康險業務

華安財險前三季度業績“回暖”正積極探索健康險業務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吳敏 北京報道

在經歷了去年超2億元的鉅虧之後,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安財險”)今年的經營業績呈現出“回暖”的跡象。

該公司最新披露的2019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今年三季度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04億,實現淨利潤2767.76萬元,若結合今年前兩個季度的數據來看,該公司今年合計盈利9706.34萬元。

華安財險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公司正在積極探索健康險業務,目前已經推出多款相關產品。

前三季度盈利9706.34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華安財險成立於1996年10月,是自《保險法》頒佈實施以來成立的首批商業性、股份制保險企業之一,總部設於深圳,註冊資本21億元。2002年,李光榮首吃螃蟹,通過特華控股入主華安財險,後者因此成為中國首家由民營資本控股的保險公司,李光榮也因此成為華安財險董事長。去年4月李光榮因涉嫌行賄罪被批捕。不過,今年8月5日,精達股份公告稱,長沙望城區檢察院已決定不起訴李光榮,並解除了對其的取保候審措施。

巧合的是,在李光榮被批捕消失的2018年,華安財險也遭遇了“至暗時刻”,全年虧損達到2.32億元。而在此之前的7年裡,該公司一直是盈利的狀態。2010年至2016年間,華安保險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4.18億元、2.69億元、1.52億元、2.07億元、3.3億元、7.59億元、2.9億元,表現十分不俗。雖然2017年淨利潤出現了大幅下滑,但總體獲得了3815.59萬元的盈利。但在沒有李光榮執掌的2018年,華安財險頓時“亂了陣腳”,全年虧損過兩億。

當然,對於該公司2018年淨利虧損的原因,華安財險曾對本報記者表示:“虧損的主要原因在於保險業務的盈利能力在持續下降,受商車費改逐步深化,淨費係數持續下降因素影響,保險業務盈利空間受到進一步壓縮,綜合賠付率持續攀升;與此同時,在投資業務方面,受資本市場低迷影響,公司投資收益率有所降低。”

華安財險還向本報記者坦言,2019年對我司而言挑戰巨大,我司將圍繞“價值導向,責任導向,過程導向,結果導向”的指導原則來開展各項經營工作。通過狠抓制度建設、強化提升總部效能、加強成本與費用管控、嚴考核強激勵、健全公司全面風險管控體系,堅持創新引領,鼓勵價值創造,不斷提高公司內控水平、創新能力、盈利能力、市場競爭力,推動公司經營業績不斷改善。”

事實上,今年1月,李光榮就已經迴歸,當時其以特華投資控股股東身份出席了華安保險的臨時股東大會。

重新迎回李光榮的華安財險,業績隨即出現了反轉。一季度即實現543.64萬元的盈利,二季度淨利潤大幅增長至6394.94萬元,三季度環比雖然下降了56.7%至2767.76萬元。但總體盈利9706.34萬元。由此可見,李光榮之於華安財險的重要性。

華安財險相關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銀保監會發布新修訂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鼓勵險企發展健康險,公司也在積極探索這方面的業務,目前已經推出多款產品,包括抗癌特藥醫療保險、百萬醫療險等。

據記者瞭解,該公司推出的“用藥保”抗癌特藥醫療保險,提供54種抗癌特藥免費用藥,覆蓋常見高發惡性腫瘤。支持出生滿28天至65週歲人群,續保最高至100週歲。最低僅需36元,每月僅需3元。

77%股權遭質押凍結

值得一提的是,本報記者注意到,華安財險目前有11家股東,期末持股總數為21億股。除了第二大股東廣州市澤達棉麻紡織品有限公司(持股14.77%)持股狀態正常之外,其餘10家股東均涉及全部或部分股權質押。

其中,安華財險的第一大股東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已經將其所持有的42000萬股股份全部質押。另外,該公司第四大股東湖南湘暉資產經營股份有限公司也將其所持25500萬股股份全部進行了質押。並列第五大股東北京國華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聖展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也全部質押了股權,所持股份均為18000萬股。

同時,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鑫中業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利迪經貿有限公司也都將其所持華安財險的部分或全部股份進行了質押,質押股份分別為21867萬股、10120萬股、7500萬股、2250萬股。

由此可見,華安財險77%的股權都處於被質押或凍結的狀態。

對於華安財險股權質押是否存在股權代持、違規關聯持股或者變相轉移股權等風險狀況以及如何化解股權質押過大給公司經營帶來的風險問題,華安財險曾向本報記者表示:“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東享受質押其所持有股份的權利,股東可根據自身的融資安排依法辦理股權質押,不影響公司的獨立經營。華安財險一直以來均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和內部制度規定,履行相應的報告和披露義務。股東股權質押範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治理結構規範,經營穩定。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保險法講師王鵬鵬亦告訴本報記者:“保險公司股東將所持有的股權大面積出質,只要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和公司內部管理規範,並不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實質的影響。至於股東在股權質押過程中出現的股權代持、違規關聯持股或者變相轉移股權等問題,並不是由公司股權質押造成的,而是涉及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所產生的。”

著名經濟學家、九江學院國際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孫飛則向本報記者說道:“股權質押短期雖然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實質影響,但長期來看,它猶如達摩克里斯之劍始終懸在頭頂,若後期質押的股權無法贖回,公司的控制權將落到其他機構手中,進而導致保險公司易主,新的控股方會重新派出高管進入董事會,如此一來,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將產生重大影響。”

對49款產品進行了清理整改

除此之外,今年7月,銀保監會還細數了華安財險的“17宗罪”,對其下發了監管措施決定書。具體來看,華安財險部分產品存在備案產品含涉車責任,違反關於備案產品管理範圍的相關規定;引用已廢止標準;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長期保險概念;違反射幸合同原則;保險費率上下浮動的,未明確保險費率調整的條件;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未區分被保險人是否擁有社會醫療保險等不同情況;條款名稱命名不規範;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情形下違規退還保費;條款要素不完備、不合理;部分免責內容未作出明顯提示;費率表要素不完備;費率調整條件不清晰、不明確;備案材料不完整、不一致;產品屬性分類不當;備案表填寫不規範或與系統不一致;保險條款存在不利於消費者權益的表述;條款出現文字或格式錯誤。

對此,銀保監會要求華安財險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並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的修改工作。

同時,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華安財險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

銀保監會還指出,華安財險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對公司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銀保監會報送自查報告和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針對監管的要求,華安財險在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也給出了詳細的整改措施和執行情況。其表示,已修訂並重新註冊了29款產品,註銷了20款產品,在監管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了對監管提出的49款產品的清理整改工作。同時還對問題清單以外的其他產品進行全面整理自查,尤其重點排查涉及個人業務的財產險和人身險產品。目前已經註銷45款“殭屍”產品,修訂16款本次監管發現的問題產品以外的其他存在問題的產品。此外,華安財險還對精算產品部產品管理室負責人進行免職,對合規部、精算產品部、各產品部門(除車險部)做出半年度組織績效考核合規項扣分的處理,該扣分將直接影響部門人員績效獎金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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