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春站打車到國信南山被索要300元高價!涉事的哥可能“丟飯碗”

執法人員:"11 月 3 日你是否駕駛該車從長春站去往國信南山酒店營運了?" 出租車司機:" 不知道 …… 沒有 ……"

執法人員:" 請你出示一下你手機查看一下(那天)微信收款記錄。"

出租車司機:" 沒有,我沒有手機 ……"

這是發生在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綜合執法六大隊門前的一幕 ……

从长春站打车到国信南山被索要300元高价!涉事的哥可能“丢饭碗”

11 月 4 日,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綜合執法六大隊接到投訴舉報中心投訴件:2019 年 11 月 3 日下午,2 點至 3 點之間,一名女士從長春火車站南廣場附近乘坐吉 AZ 開頭的出租車到國信南山酒店。到達目的地後,該乘客收到司機打印的 259 元發票,司機以出城有往返費為由實際收取了該乘客 300 元車費。

排查 100 餘臺出租車 最終鎖定嫌疑車輛

接到該投訴件後,綜合執法六大隊大隊長趙旭華當即帶領執法人員對該乘客投訴車輛展開調查。

根據車輛營運數據以及行駛軌跡顯示,乘客所投訴車輛並非她實際乘坐車輛,執法人員初步判定,該車司機可能給乘客提供的是自打發票。從執法人員對乘客詢問內容來看,乘客對長春站上車地點說不清楚,下車時沒太注意車號。下車位置也在長雙公路路邊,是無監控路段。現有證據,給執法取證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从长春站打车到国信南山被索要300元高价!涉事的哥可能“丢饭碗”

經過討論、研判,並結合該車索要高價等特點,決定從經常往返於場站頻次較高的出租車入手。執法人員經過兩天時間對類似 100 餘臺車輛逐步排查和軌跡對比,最終鎖定吉 AZ43 開頭的出租車有重大嫌疑。

證據面前 出租車司機承認索要高價

11 月 6 日中午,執法人員將正在長春光華學院附近營運的這臺車輛予以查扣,並將司機朱某帶回大隊接受調查。經現場勘驗,執法人員在該車內部發現藏有電子打票機一臺。在證據面前,該車司機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經過進一步詢問、調查得知,該車司機在乘客上車時就未打計價器,主觀上就有不按計價器收費或高價收費的嫌疑,經長白路—東部快速路—天普路—淨月大街—長雙公路—國信南山溫泉酒店。

到達目的地後,朱某向乘客收取 300 元(微信收款)車費。在乘客表示車費有點貴時,司機表示有 " 空駛費 " 並在車輛後備廂取出打票機打印 259 元(130 公里)發票。案件調查確實後,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聯繫了乘客,督促司機將收取的 300 元車費予以返還(微信),並將該投訴處理大致情況對乘客簡要介紹,得到乘客感謝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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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出租車司機將 " 丟飯碗 "

“從長春站南廣場到國信南山酒店路程大約 42 公里,乘坐出租車產生 85 元左右的車費,本次駕駛員收費 300 元,嚴重擾亂了出租汽車市場營運秩序,情節非常嚴重。" 據執法人員介紹,該車司機朱某上述行為違反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七款,涉嫌以欺騙、威脅等方式向乘客高額收取費用。根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情節非常嚴重,擬對朱某吊銷《巡遊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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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執法人員提醒廣大乘客,在乘坐出租車出行的時候,要及時索要發票,在遇到不合理收費等侵犯乘客合法權益時,請撥打長春市出租汽車投訴舉報中心電話 0431-876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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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也提醒廣大出租汽車從業者,文明營運,守法經營,樹立長春市出租車從業者的良好形象。

審核:懷楠

監製: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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