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规划城区山头有了保护人

恩施日报讯 (记者向相辉)“山上树不能乱砍,山上石头不能乱炸……”11月12日,来凤县绿水镇贵帽山村村主任兼村山长刘胜海沿路宣传山体保护法规。

10月30日,来凤出台《来凤县城区山体保护实施方案》,对翔凤镇、绿水镇、三胡乡等3个乡镇规划城区山头建立县、乡(镇)、村(社区)、宗地山长、宗地信息员五级山长制管理体系,确保县城区每宗山体都有管护责任人。

该县规定,规划区内县长担任总山长,乡镇长担任乡镇山长,村(社区)主任担任村级山长。每宗山体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担任该宗地牵头人,并由所在乡(镇)明确一名宗地山长,做好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水土流失治理、界桩标识和矿区治理的管护与监督等工作,发现危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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