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2歲,拒絕乞討後“爬著謀生”如今成了坐在三輪車上擺攤的攤主


我叫李新聞,是安徽界首農民,今年42歲。近幾年來,我一直靠擺攤賣貨為生。與別的擺攤人不同的是,別人把產品都是擺在地上,而我則是把產品擺在三輪車上,成了一名平時在市場上很少見到坐在三輪上擺攤的攤主。

我現在賣的產品都是些兒童塑料玩具。就是在公園和廣場上經常能看到的那些兒童用的塑料玩具。其實,從事賣兒童玩具這個行業的多是些閒著沒事的中年婦女,很少有像我這樣年齡的男子會以這為職業。我賣這個產品並不是想和那些中年婦女爭奪市場,只是想通過自己努力,來實現生活自立,讓自己活得有尊嚴。因為我寧願“爬著”謀生的日子,也不想過著“跪著”乞討的生活。圖為2014年4月李新聞開著電動三輪車在去進貨的路上。

聽我的父母說,我得的是先天性腦炎。在我出生後除了雙腿就癱瘓外,說話也顯得口吃,有時為了能表述一句完整地話,經常累得臉紅脖子粗。因為自身原因,小的時候,我不能像正常的孩子一樣外出玩耍,經常把自己關在屋裡,所以與同齡的孩子相比,我的童年過得比較孤獨。圖為2016年7月,李新聞在阜陽的出租屋裡吃著午飯。


那個時候,我就在想,長大了一定要出去,不能這樣在家裡生活一輩子。在我成年後,便隨著當地村民到沿海城市謀生。同去的村民一個個都進廠做了工人,而我因為沒有文化和技術特長,加上身體殘疾,在求職時,遭到了一家家工廠的拒絕。為了生存,最後,無奈選擇了沿街乞討的生活。圖為2016年7月,李新聞在阜陽的出租屋門口望著天發呆。

在有些人看來,乞討是一個不要本錢的“買賣”,而且是“只賺不賠”。其實,對我來說,乞討的生活是十分心酸的,沒有了人格自尊,被人瞧不起。那個時候,我就在想,如果有機會,我一定要靠自己的雙手生活,那怕是爬著謀生,我也要活得有尊嚴。

幾年前,我四處乞討來到了阜陽,一個偶然機會得以讓我實現“爬著謀生”的願望。當時,我遇到了一個朋友,他也是一名殘疾人。他當時是在夜市上做點小生意,雖然收入不高,但是基本上可以解決自己的日常生活開支。


就這樣,在朋友的幫助下,我在阜陽租了一間簡陋的小屋,跟前朋友做起了小生意。一輛電動輪椅、一塊不足一尺寬的木板、一隻裝有精美工藝品的小包,這便是我的全部家當。從那以後,我幾乎每天下午都出現在阜陽市潁上路附近的一個夜市上,成了夜市裡坐著輪椅的擺攤人。

剛開始,我賣的都是孩子們吃的棒棒糖之類的小食品,價格低,利也薄。一天下來,除去本錢後賺不到幾元錢,有時連吃飯都不夠,一天只吃一包方便麵。朋友對我說:李新聞,你與其這樣每天辛苦都吃不上飽飯,還不如做著自己的老本行,沿街乞討來得實在。圖為2016年6月,李新聞在外擺攤的情景。

我知道,別人這樣說也是一片好意,但是依然被我一口回絕了。我說,自己雖然身有殘疾,但腦袋瓜子並不比別人笨。只要用心去找市場,就一定能夠讓自己生存下去。兩年前,當看到路邊卡拉OK生意不錯,我拿出積蓄,並問朋友借了一部分錢,總共花了一萬多元購置了一套卡拉OK設備,做起了“新聞點歌臺戶外卡拉OK”生意。


我的點歌臺是為晚上散步市民和路過的年青人提供休閒娛樂的,按歌曲來收費的,唱一首收5塊錢。有時,一個晚上能收入100多元,雖然辛苦,但通過自食其力賺來的錢,花著心裡踏實,有尊嚴。在我忙的時候,經常會有路過的好心人給我幫忙,這讓我感到了這個社會的溫暖和友愛。

圖為2016年6月29日,李新聞的卡拉OK生意開張後收到第一位顧客給的費用。

圖為2016年7月4日,李新聞爬在地上安裝調試卡拉OK設備。

天冷後,點歌臺沒有了人氣,生意也變得慘淡下來。為了生活,我只好改行賣起了兒童玩具。與點歌臺生意相比,賣兒童玩具相對的要辛苦些,一天從早忙到晚也只能賺到100塊錢左右,基本上可以夠自己的日常生活開支。雖然辛苦,但是,我想通過自己努力換來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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